一、规划范围和期限
本次规划范围与《娄底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保持一致,规划期限:近期:2024~2028年;远期:2029~2035年。
二、规划目标
(1)污水规划目标
|
规划指标 |
近期目标(2028年) |
远期目标(2035年) |
指标类型 |
|
污水集中收集率 |
≥73% |
≥80% |
约束性 |
|
污水厂进水浓度 |
≥100mg/L |
≥105mg/L |
约束性 |
|
污水厂排放标准 |
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级A标准新建:《湖南者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
约束性 |
|
|
污水再生水利用率 |
≥25% |
≥30% |
约束性 |
|
污泥无害化处理率 |
≥95% |
100% |
约束性 |
(2)雨水规划目标
|
规划指标名称 |
近期目标(2028年) |
远期目标(2035年) |
指标类型 |
|
防洪标准 |
50年一遇 |
100年一遇 |
约束性 |
|
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 |
30年 |
30年 |
约束性 |
|
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 |
2~3年 |
3~5年 |
约束性 |
|
雨水径流总量控制率 |
≥75% |
≥80% |
约束性 |
三、规划内容
1、排水体制规划:新城区严格执行雨污分流,老城区逐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至规划末年,娄底市中心城区全面实现雨污分流。
2、污水系统规划:规划将娄底市中心城区共划分为13个污水分区;设立5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近期目标25.5万吨/天,远期目标36万吨/天;雨污分流规划采用“以新建污水管网系统为主、新建雨水管网系统为辅”的雨污分流改造方案。
3、雨水系统规划:中心城区雨水管网设计重现期近期为2~3年,远期3~5年;近期综合径流系数控制在0.60以下,远期在0.55以下
4、内涝防治规划:设定娄底市中心城区内涝防治标准为30年一遇;规划将娄底市中心城区划分15个排涝分区;规划排渍泵站2座,排水涵闸9处,改造排涝通道5条;对现状市政道路交叉点、商业市场、老旧小区等多处的易涝点进行整治;调整竖向设计不合理的区域。
5、海绵城市规划:到2035年,城市建成区50%以上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本次规划建立了近期和远期的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指标体系,将规划区划分为32个海绵城市管控区。
6、管网病害治理规划:到2028年年底,完成现状13433处管道病害治理;建立定期管网普查制度。
7、智慧水务规划:利用信息化手段,分阶段、有步骤的实施GIS平台、监控系统、应用支撑系统的建设,建立信息化平台。
8、碳排放规划:到2028年,污水处理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积极进展,能效水平和降碳能力持续提升,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
9、排水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规划污水设施建设用地230.52亩(含三污、四污用地),规划雨水设施建设用地16.5亩。
四、投资估算
娄底市中心城区内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近期实施(2024-2028年)所需建设资金为31.30亿元。
五、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政策保障;(2)用地保障;(3)资金保障;(4)协调保障;(5)运维保障。

图 1 污水系统规划图

图 2 排涝系统规划图

图 3 海绵城市分区管控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