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上午,娄底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巡回仲裁庭”走进辖区工地,公开审理刘某与某公司工伤待遇争议案件。刘某在务工期间受伤,用工单位未依法支付法定工伤待遇,刘某遂向娄底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庭审过程中双方充分陈述诉求、交换意见,目前已初步形成调解意向,争议处置平稳有序。

本次庭审邀请多名农民工代表到场旁听,让农民工“零距离”观摩仲裁庭审全过程,直观了解工伤待遇争议的仲裁程序和维权途径,进一步提升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同时,本次庭审也体现了兼职仲裁员履职活力的提升,依据《娄底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兼职仲裁员积极参与仲裁委组织的普法宣讲等活动的,可以增加积分。通过正向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兼职仲裁员办案积极性,推动仲裁服务向基层延伸,持续提升劳动争议案件办理质效。
庭审结束后,仲裁工作人员结合本案向在场企业、旁听农民工开展普法宣讲,并现场答疑解惑,指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帮助企业规范用工管理,从源头减少劳资矛盾隐患。
下一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常态化开展“巡回仲裁庭”进企业、进园区活动,既实现劳资争议就近处置、减轻群众办事成本,又通过以案释法提高普法成效,不断夯实劳动关系源头治理基础,全力护航和谐劳动关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