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 (第 9 批 2026 年 9 月 17 日) | ||||||||
|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1 | D3LD202609170001 | 娄星区黄泥塘办事处东来村金子塘(经度111.956788,纬度27.757559),篷布覆盖垃圾(种类不明) 异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 娄星区 | 大气,土壤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处理情况:娄星区黄泥塘街道经济和生态办公室已对该谢姓农户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由东来村配合该农户购买了5个大型塑料缸和十余个粪桶。
整改情况:已对所有猪粪进行清理,转运至菜地,并对粪桶进行密封,同时调洒水车对该路面进行冲洗。 |
无 |
| 2 | D3LD202609170002 | 涟源市斗笠山镇丰瑞村涟源海螺水泥厂(2007年引进)生产时噪声、粉尘、废水污染严重,影响周边30余住户。 | 涟源市 | 水,大气,噪音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不属实。
1.关于“生产时废水污染严重”的问题,不属实。该企业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储存于厂区人工湖,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浇灌,不外排。 2.关于“生产时噪声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该企业采用全封闭式厂房,对高噪声设施采取隔音板等措施进行减震、降噪处理,定期开展了自行监测,2026年6月检测报告显示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3.关于“生产时粉尘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该企业已分别对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落实污染防控措施,2026年2季度检验检测报告表明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均符合排放标准,厂界周边无明显粉尘扰民情况。 |
不属实 |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无。 |
无 |
| 3 | D3LD202609170003 | 新化县桑梓镇火星村十二组扶某某的养猪场离居民房屋30米左右,异味严重影响村民生活。2018年经相关部门协调答应搬迁,至今未搬离。 | 新化县 | 大气 |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情况属实。经查,该养殖场距离周边村民住房约30米,场区养殖异味扩散明显。 | 属实 | 处理情况:新化县桑梓镇人民政府、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新化县农业农村局加强日常巡查监管,跟踪督促清栏退养进度;桑梓镇人民政府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整改情况:新化县桑梓镇火星村扶某某养猪场履行《生猪退养承诺书》,在2026年11月5日前完成全部生猪清栏退养,清空存栏,不再进猪养殖;清栏整改期间,保持干清粪模式,常态化开展栏舍清洗保洁和场区卫生清洁,减少养殖异味扰民。 |
无 |
| 4 | D3LD202609170004 | 娄星区花山街道清潭社区江津台巷(靠近铁路)废旧金属加工厂气味难闻,还存在粉尘、噪声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娄星区 | 大气,噪音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其中“娄星区花山街道清潭社区江津台巷(靠近铁路)废旧金属加工厂存在粉尘、噪声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属实,“废旧金属加工厂气味难闻”问题不属实,该企业正在正常生产,现场未闻到明显异味。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2026年9月20日,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娄星分局会同娄星区花山办事处等有关部门联合对娄底市宏达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实调查:1.责令企业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严禁夜间生产(此外,中午休息时间不得运行包装机);2.责令公司搞好场内地面硬化,并每天加大场内洒水频次;3.严禁场内燃烧废旧塑料、橡胶、垃圾等废物;4.立即对露天堆放的废旧物品进行分类入库,并不得回收除规定以外的其他废旧物品,同时对厂区内环境卫生进行清洁,防止异味产生。
整改情况:预计在2026年9月30日左右可以办结,并会及时反馈进展情况。 |
无 |
| 5 | D3LD202609170005 | 娄星区石井镇百亩村新建二组康早线220KV高压线(19号至20号铁塔之间)的电磁辐射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 娄星区 | 辐射 |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不属实。经查,依据湘环辐验〔2011〕7号验收核验结果,该项目各项电磁环境、生态环境指标均达标,工程运行不会对周边居民生活、身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220KV输变电设施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属于极低频电磁场,不属于有害电离辐射,项目自验收投运以来长期稳定合规运行,持续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国家标准,不存在辐射超标、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 | 不属实 |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无 |
无 |
| 6 | D3LD202609170006 | 娄星区长青街道办事处湘阳街金石楼小区1-2楼茶时雨炸鸡店油烟污染重,该店后面排水沟下雨天污水横流,脏乱差。 | 娄星区 | 大气,水 |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部分属实。2026年9月18日下午,娄底市城管局执法人员赶赴茶时雨炸鸡店开展现场调查处置。经查,该门店位于娄星区湘阳街金石楼小区1-2楼商住综合楼,地处娄底市第四小学东侧100米处,2022年正式营业,主要经营鸡排、鸡柳等油炸类食品。因楼上业主不同意,排烟管道一直未能设置至屋顶。店主为避免影响楼上住户,将经净化后的排烟管道末端直接排放在门店二楼卫生间内。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娄底市城管局责令门店负责人严格按照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规范要求,压实主体责任,落实设施定期清洗与日常维护工作;持续跟踪回访,加大对该店的日常巡查监管频次,督促经营主体严格落实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定期清洗维护的各项工作要求,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整改情况:无。 |
无 |
| 7 | D3LD202609170007 | 冷水江市铎山镇洞头冲村泉坪采石场露天开采石料破坏当地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开采过程中噪声大,影响当地村民生活。 | 冷水江市 | 生态,噪音 |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其中,反映“露天开采石灰岩破坏当地植被”问题不属实;该公司由前元岭采石场、泉平采石场合并成立,2026年9月18日,冷水江市铎山镇会同冷水江市林业局联合现场核查,将企业实际用地范围与审批红线范围逐一比对,未发现超审批范围占用林地、破坏植被的情况。反映“水土流失”问题部分属实;“开采噪声影响村民生活”问题不属实。该公司噪声来源主要为车间作业和间歇性爆破等环节,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江分局监测人员现场检测,结果表明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部分
属实 |
处理情况:针对上述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冷水江市水利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规定,于2026年9月18日向冷水江市泉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冷水责改字〔2026〕11号),责令该公司立行立改:一是在完成弃渣场植被恢复前,对矿区弃渣堆放区域实施防护网全覆盖,防止弃渣裸露和雨水冲刷;二是全面清理、疏通矿区截排水沟,清除沟渠内淤积泥沙及杂物,保障排水通畅;三是对矿区沉砂池进行清淤,恢复沉砂、截污功能。
整改情况:无。 |
无 |
| 8 | D3LD202609170008 | 涟源市斗笠山镇斗笠山居委会(原东建村)联鑫涟源分公司生产时有铁屑扬尘和噪音污染,下雨时污染农田。 | 涟源市 | 其他污染,大气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关于“生产时有铁屑扬尘”的问题,属实。 2.关于“噪音污染”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综上,企业噪声排放虽达标,但对周边造成一定影响。 3.关于“下雨时污染农田”问题,不属实。经查,该企业无生产废水产生,喷淋除尘废水经收集后进入沉淀池循环利用,现场未见废水外排现象。厂区地面已硬化,配套建设厂区排水沟,沉淀池与外部农田之间设置隔离构筑物,无外排管路、溢流口。现场勘查,未发现降雨工况下铁屑、粉尘随雨水外流痕迹,厂界外农田土壤未见明显异常。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1.针对铁屑扬尘、噪声防控措施不到位问题。责令企业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2.对露天堆放的原材料及产品采取清运、覆盖等有效措施抑尘;
3.对压扁机、撕碎机等产尘产噪工序增设围挡、隔音板,进一步削减扬尘及噪声影响。 整改情况:该企业已于2026年9月18日主动停产整改。 |
无 |
| 9 | D3LD202609170009 | 双峰县印塘乡白马村周家坳养猪场晚上偷排污水,臭味难闻,影响居民生活。 | 双峰县 | 水,大气 | 经调查,该信访举报部分属实。
1.关于反映“养猪场异味严重”的问题部分属实。经查,该养殖场目前通过饲料添加益生菌、粪水投放生物制剂方式除臭。栏舍一侧利用十余个功率风机通风,未安装除臭设施。现场核查时,生产区存在轻微养殖场固有的气味,在养殖场外围公共区域未能闻到明显臭味。 2.关于反映“养殖废水直排”的问题不属实。该养殖场采用水泡粪工艺,与双峰县洪殿红柚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粪污资源化利用协议,粪污经栏舍泡粪池收集后汇入暂存池,经干湿分离后进入四级沉淀池,沉淀后进入沼气池和氧化池,最后通过管道输送至一公里外的林果基地进行农林综合利用。现场未发现养殖废水直排、偷排现象。 |
部分
属实 |
处理情况:及时清运存量粪污。责令养殖户立即对沼气池和氧化池积存粪污进行抽排清运,全部转运至合规消纳场所资源化利用,消除粪污溢流污染风险。
整改情况:1.规范设施日常运维。督促养殖户常态化做好治污设施密闭管护、定期清污保洁。2.养殖场负责人承诺于2026年9月23日前完成全部生猪清栏,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将面对有居民一侧的风机封闭,将空气从侧排改为向上方空中排放,同时安装除臭设施,减少臭气对周边群众造成的影响。 |
无 |
| 10 | D3LD202609170010 | 娄星区关家脑涟滨街神童湾大桥,中国石油桥西加油站旁边700米处有污水管,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废水经此排入涟水河,水体泛黄。另外,涟水河下游古天寺坝口往下1000米闸口处至水科组、孙水河犁头嘴至孙水公园,经常有炸鱼、电鱼、网鱼、锚鱼现象,曾向多部门反映,未得到有效处理。 | 娄星区 | 水,生态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污水管道为湖南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专用污水排放管线,该管线走向、排放方式均与入河排污口审批要求一致,未发现私设暗管、违规铺设排污管道的行为,未发现工业废水异常排放迹象。对湖南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厂区污水处理站、排污口进行执法检查,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水在线监测数据无异常超标现象,不存在超标排放、偷排漏排行为,现场检查时该河段水体无明显泛黄异常。公安基层派出所、大科街道办事处、娄星区农业农村局对该区域炸鱼、电鱼、网鱼、锚鱼线索及时处置。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娄星区农业农村局2026年共办理渔政案件3件:娄星农(渔政)罚〔2026〕3号、娄星农(渔政)罚〔2026〕 2号、娄星农(渔政)罚〔2026〕1 号。其中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案1起,没收丝网3副,渔获物0.85公斤(无害化处理);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案2起,没收电鱼工具2套,渔获物19.54公斤(无害化处理),以上共计行政处罚4人,罚款8000元。
整改情况:娄星区人民政府专题听取关于禁捕工作的汇报,分别通过相关整治方案。为全面落实禁渔制度,强化渔业保护措施,深化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我区管辖水域监管执法,查处打击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制定了《娄星区关于开展打击非法捕捞工作行动实施方案》。 |
无 |
| 11 | D3LD202609170011 | 冷水江市冷水江街道滨江公园广场早九点到晚十点,噪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 冷水江市 | 噪音 | 经调查,该信访举报情况属实。 | 属实 | 处理情况:冷水江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园噪声污染工作,组织城管、环保、街道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对存在噪声扰民的各个团体开展整治工作。面对面交流噪声扰民突出问题,压实各领队管理责任,由领队做好队内提醒约束,自觉遵守公园活动时段、音量管控要求。安排工作人员开展常态化现场巡查,督促活动人员严格控制音量,避免噪声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发放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单,张贴降噪宣传栏,引导群众自觉规范活动行为。
整改情况:无。 |
无 |
| 12 | D3LD202609170012 | 涟源市安平村岛石村,涟源市岛石新型环保墙体砖厂生产时浓烟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 涟源市 | 大气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关于“涟源市岛石新型环保墙体砖厂生产时浓烟严重”的问题,不属实。经查,该公司破碎生产线安装了布袋除尘器,隧道窑废气建设有脱硫系统。现场检查时,该厂因脱硫系统检修处于停产状态,已于2026年9月7日向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报备。该厂于2026年6月22日委托长沙锐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废气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3082-2024)砖瓦行业标准。 2.关于“影响居民生活”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监测和调阅该厂在线监控数据,虽排放因子达到相应标准限值,但仍有污染物排放,排放的污染因子会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安平镇环保站工作人员通过开展群众走访,广泛听取岛石村村支两委及群众意见,认为该厂生产时对居民正常生活影响有限。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无。 |
无 |
| 13 | D3LD202609170013 | 双峰县甘棠镇蜜阳峰村朱某某开设的养猪场异味严重,污水处理设施不到位,将废水排进鱼塘,导致鱼虾绝迹。 | 双峰县 | 水,大气 | 经调查,该信访举报部分属实。
1.关于反映“双峰县甘棠镇蜜阳峰村养猪场异味严重,污水处理设施不到位”的问题部分属实,其中反映“异味严重”不属实。养殖场轻微臭味属实。反映“污水处理设施不到位”的问题属实。现场核查时,该养殖场的滚筒微滤式固液分离机和干粪库存在轻微粪渣臭味,场外无刺鼻异味。干粪库一侧的围墙倒塌;滚筒微滤式固液分离机边上收集养殖废水的沉淀池流入下方沉淀池的水泥沟未进行密闭;该养殖场的氧化塘四周的混凝土部分破损,存在渗漏痕迹;该养殖场从沉淀池抽至吸粪车的输送管道未进行固定。 2.关于反映“将废水排进鱼塘,导致鱼虾绝迹”的问题不属实。经调查,该养殖场场区地面、周边沟渠未发现养殖污水排放痕迹,养殖场下方2口水塘分别为新塘和中坝塘,水塘与养殖场中间有一条宽约一米的沟渠。现场核查时水塘及沟渠里的水未闻到养殖废水气味,水质比较清澈,未发现鱼虾死亡的现象。 |
部分
属实 |
处理情况: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双峰分局、双峰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甘棠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要求该养殖场立即修复倒塌的干粪库围墙,优化粪污贮存密闭措施,减少臭气逸散;立即对氧化塘存在渗漏的地方进行修复,固定从沉淀池抽至吸粪车的运输管道。全面规范设施运维,规范登记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
整改情况:无。 |
无 |
| 14 | D3LD202609170014 | 娄星区乐坪街道贤童社区老市委对面江小年藤椒鱼(十单位小院店)油烟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 娄星区 | 大气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26年8月,娄底市城管局针对该门店未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其期限整改并予以立案处罚。目前该门店已完成整改,已安装符合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
2026年9月18日,娄底市城管局执法人员赶赴江小年藤椒鱼(食单位小院店)开展现场调查处置。经勘察确认,该店为独栋一层楼房,其设置有2个厨房:大厨房设4个灶台,小厨房设2个灶台,都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全部油烟管道安装于本栋楼楼顶,油烟净化设施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小厨房新装的油烟净化设施下方存有油污。针对该情况,我局城管执法人员责令江小年藤椒鱼(食单位小院店)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维护。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娄底市城管局责令门店负责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并严格按照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规范做好设施定期清洗与日常维护工作。
整改情况:该门店已完成整改,已安装符合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维护。 |
无 |
| 15 | D3LD202609170015 | 娄底市一水厂饮用水源地内(龙泉花园后方)有居民种菜。曾多次反映,未整改到位。 | 娄星区 | 水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 | 属实 | 处理情况: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娄星区大科街道党工委、行政高度重视,落实以下处置措施:1.张贴限期清理公告;2.到期后组织集中清理。
整改情况:娄星区大科街道已就地块管理责任与娄底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沟通对接,商请权属单位履行闲置地块管理责任。对未自行清理的菜地组织集中清理,预计2026年9月30日前可以办结。 |
无 |
| 16 | D3LD202609170016 | 娄星区大埠桥街道犁头村朝子组朝子冲星源电力公司开展220千伏高压线施工作业,施工过程造成森林破坏,施工距离举报人房屋仅3.6米。 | 娄星区 | 生态 | 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娄星区大埠桥街道犁头村朝子组朝子冲星源电力公司开展220千伏高压线施工作业,施工过程造成森林破坏,施工距离举报人房屋仅3.6米”的问题部分属实(其中施工过程造成部分林木毁坏的情况属实)。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该线路在建设时及相关毁坏林木的行为发生时,系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2025年7月相关行政管理职能移交娄星区后,自然资源局及时介入处理,工作人员通过多次与涉事部门、施工单位沟通,要求对施工过程中毁坏的林木处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补种复绿恢复林业植被。
整改情况:目前,林业植被恢复有序推进。 |
无 |
| 17 | D3LD202609170017 | 涟源市七星街镇大木村罗家坪采石场采矿噪声大,采矿对林地造成生态破坏,过往车辆激起较大扬尘,影响当地村民生活。 | 涟源市 | 生态,噪音,大气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关于“涟源市七星街镇大木村罗家坪采石场采矿噪声大”的问题,不属实。该公司对生产车间进行了封闭,生产车间距最近村民家约270米,采矿区距最近村民家约700米。2026年9月19日,涟源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东临山)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所测点位监测值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 2.关于“过往车辆激起较大扬尘,影响当地村民生活”的问题,部分属实。其中反映的“过往车辆激起较大扬尘”,不属实,反映的“影响当地村民生活”,属实。经查,该公司建设有洗车平台,配备有2台洒水车,对厂区及沿线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扬尘影响较小,但运输车辆进出场及途经沿线运输道路时,产生的道路扬尘对周边村民生活环境存在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已要求该公司加大进出场道路和沿线运输道路的洒水频次,同时加强车辆管理,车辆途经居民房屋时限速行驶,完善抑尘设施,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情况:无。 |
无 |
| 18 | D3LD202609170018 | 新化县炉观镇金滩村开展数字化农田建设,村委会用建筑垃圾堆填农田上百亩。 | 新化县 | 生态,土壤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
属实 |
处理情况:新化县炉观镇人民政府、新化县自然资源局、新化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改革试点项目全过程监管,强化日常巡查和动态监测,做好政策宣传和群众矛盾化解。
整改情况: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曾有附近村民将拆除旧房子的弃料随意倾倒至项目范围,新化县炉观镇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力量劝阻并清运。 |
无 |
| 19 | D3LD202609170019 | 涟源市枫林镇柏树村新塘村枫坪煤业有限公司过度开采导致水塘无法蓄水,影响村民饮用和农业灌溉。 | 涟源市 | 生态,水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不属实。经查,原枫坪煤业有限公司关闭前严格在批准矿界范围内,按照设计方案组织开采,不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过度开采行为。经现场核查,7口山塘均正常蓄水,未影响农业灌溉。谢家园村全体村民已于2018年10月接入枫坪镇惠民自来水厂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水质经检测合格,村民生活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 不属实 |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无。 |
无 |
| 20 | D3LD202609170020 | 双峰县沙塘乡梓星村梅家组王某某占用公益林、水渠、道路、他人宅基地,未批先建住房和墓地。 | 双峰县 | 生态 | 经调查,该信访举报部分属实。
1.反映“王某某未批先建住房”的问题部分属实。该户主住房暂未建设,但其杂屋建设未履行审批手续,已构成违法用地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关于“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的规定。 2.反映“侵占他人宅基地、出行道路、水渠”的问题部分属实。王某某在两户村民之间的公共区域修建石墈,挤占原有的排水沟(信访反映为水渠),经劝导,当事人承诺修建住房时恢复原有公共空间。 3.反映“占用公益林违规修建墓地”的问题属实。当事人翻修父母坟墓时,擅自在旁边新建4处生人墓,破坏三级公益竹林地25㎡。经县乡多级部门现场处置,2026年9月12日违规墓地已全部拆除完毕。 |
部分
属实 |
处理情况:双峰县沙塘乡林业站于2026年7月15日已对王某元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整改情况:2026年8月2日,双峰县民政局联合沙塘乡综合执法队已依法责令当事人对新增生人墓予以拆除。 |
无 |
| 21 | D3LD202609170021 | 娄星区花山办事处秀石街花果山移民小区二栋化粪池开裂,粪水流到一栋,气味难闻,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 娄星区 | 水 | 经调查核实,娄星区花山办事处秀石街花果山移民小区污水外漏、气味难闻、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问题情况属实。 | 属实 | 处理情况:娄星区住建局、乐坪街道办事处现场核查结束后,立即组织施工队伍于2026年9月19日进场开展应急处置施工。
整改情况:污水外漏点位已修建污水井收集外漏污水,同步铺设新建导流管道,将外漏污水接入市政污水主管网,解决污水外漏、异味扰民的问题。 |
无 |
| 22 | D3LD202609170022 | 娄星区长青街道小花社区湘中园1.垃圾车每天早上六点作业时噪音严重,占用机动车道。2.湘中园老二栋四单元第一个门面麻将馆噪音扰民。 | 娄星区 | 噪音 |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属实。 | 属实 | 处理情况:1.娄底市城管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安排人员对清运驾驶员开展专项提醒,作业轻拿轻放垃圾桶、严禁鸣笛,规范停车停靠点位,禁止占用机动车道作业。2.娄星区长青街道办事处综办联合辖区长青派出所、小花社区,针对辖区内麻将馆开展全覆盖专项排查整改行动。当场对麻将馆经营者进行批评教育,宣讲文明经营、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相关规定,责令其签署“棋牌娱乐室管理要求协议书”,并明确整改时限,要求经营者按期完成全部整改。
整改情况:1.娄底市城管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已优化收集线路,调整垃圾收集时间,将原早上6点作业调整为早上8点;常态化监督整改效果,发现问题及时纠偏。2.娄星区长青街道办事处综办联合辖区长青派出所、小花社区已对麻将馆进行关停。 |
无 |
| 23 | X3LD202609170001 | 双峰县红建混凝土有限公司扬尘和废水治理设施建设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且废水未处理外排。希望该公司完善环保治污设施,健全日常运维台账,属地部门严格复核验收、常态化监管。 | 双峰县 | 水,大气 | 经调查,该信访举报基本属实。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污水沉淀池存在缺口,有生产废水外溢痕迹;该公司现场管理混乱,雨污分流不完善,用PH值试纸测试雨水沟内残存废水,结果为偏碱性。厂内堆放在仓库的原材料用防尘网进行了覆盖;沉淀池边上的水塘边坡有混凝土残渣,水塘内PH值为中性;废渣露天堆放,台账记录不完善。 | 基本属实 | 处理情况: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双峰分局已对该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责令双峰县红建混凝土有限公司立即完善雨污分流措施,对雨水沟、水塘边坡进行清理,修复沉淀池缺口。强化道路扫水降尘,完善喷淋装置;规范管理堆放的废渣,完善相关台账。
整改情况: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双峰分局已责令该企业迅速制定整改方案。 |
无 |
| 24 | X3LD202609170002 | 双峰县井字镇陆和公司1.非法开采矿山、造成水土流失。2.破坏林地、旱地、水土上百亩。3.不分昼夜非法采砂、盘山公路造成交通事故频发,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 双峰县 | 水,生态,其他污染 | 经调查,该信访举报部分属实。
1.关于反映“非法开采矿山、造成水土流失”的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湖南省陆和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矿山名称:双峰县井字镇约溪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许可证号:C4313212010117120081464,该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7月25日。因考虑到陆和建材有限公司出入道路的特殊情况,该盘山公路由井字镇人民政府委托陆和建材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因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剩余矿产品属于国有资产,为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及违法违规采矿行为发生,井字镇人民政府委托有资质的三方公司对该项目建设过程中除项目自用外的剩余砂石进行资产评估。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将该批剩余砂石资产通过公共交易平台进行公开处置。2024年12月,该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剩余砂石处置权由双峰县陆和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竞得,拍卖成交费用已全额纳入双峰县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 2024年4月至5月,井字镇遭遇极端降雨天气,原已修复区域及相关区域遭到暴雨冲刷,形成局部滑坡,部分截洪、排水沟被冲垮,造成水土流失。同年5月,湖南省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设计了新的矿山生态修复方案,陆和公司根据此方案进一步完善好了矿山排水设施的整治、修复及裸露边坡的复绿,至今未出现反弹。 2.关于反映“破坏林地、旱地、水土上百亩。”的问题不属实。经查,陆和公司办公及加工生产区域由省林业局于2020年8月下发了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意项目使用林地8.4948公顷,并通过双峰县自然资源局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手续,面积为9.7949公顷。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裸露边坡通过铺草皮、植树等方式进行了复绿。采矿区矿山北侧山下的水田、旱地通过整治达到了耕作条件,近年来连续种植了水稻及其他农作物。 3.关于反映“盘山公路造成交通事故频发,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部分属实。经查,该公路自矿山停止开采后,陆和公司没有运输车辆经过,仅方便当地居民的出行之路,偶尔有少量游客驱车途经该公路到达紫云峰云端观光休闲,偶尔有车辆轻微碰撞时间发生。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对因极端天气带来的水土流失,双峰县井字镇成立工作专班,组织村支两委、企业共同研究水土流失整治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切实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限期修复受损耕地,进一步改良耕作层,满足农作物种植条件。
整改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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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 X3LD202609170003 | 涟源市六亩塘红竹村,来信人反映1.娄底500KV变电工程项目施工截断灌溉水渠、造成农田缺水抛荒。2.项目抽取地下水、农田无法种植水稻。3.村干部虚报田亩套取惠农补贴。来信人诉求1.核查项目损耗灌溉水渠问题、查处违规开采地下水,挤占农业灌溉行为。2.核查200余亩基本农田撂荒问题。3.彻查村干部套取惠农补贴问题、补偿农户经济损失。 | 涟源市 | 水 | 经调查,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关于“娄底500kV变电工程项目施工截断灌溉水渠,造成农田缺水抛荒”的问题,不属实。经查,通往变电工程项目所在地原有一条公路,灌溉水渠从公路下面通过。变电工程项目施工时,对该段公路进行了改造,对原公路加宽加高并硬化;对原灌溉水渠从公路下通过的问题也进行了改造,用混凝土浇筑了两个宽2.2米、高3米的箱涵,灌溉水渠不受影响。 2.关于反映“项目抽取地下水,农田无法种植水稻”的问题,不属实。经查,娄底500kV变电工程开工建设时有设计图,其中包括该深水井图纸。管道沿公路进入变电工程项目内蓄水池,用于变电工程内运行维护人员生活用水。常年在变电工程内进行运行维护的只有4人,按湖南省最新用水定额90L至150L计算,变电工程每天最多用水约600L,取用地下水对农业灌溉不构成影响。 3.关于反映“200余亩基本农田撂荒问题”的问题,部分属实。该片区耕地近200亩,其中36亩种植双季稻,130余亩种植蔬菜、旱粮,耕种总体较好。经实测,红竹村马凹段抛荒耕地29.9亩,涉及农户27户。 4.关于反映“村干部虚报田亩套取惠农补贴”的问题,由涟源市六亩塘街道办事处依法依规处理。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针对29.9亩抛荒耕地,涟源市农业农村局已督促六亩塘街道办事处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坚持立行立改,因地制宜推进复耕复种,确保在2026年10月底前完成复种,实现撂荒地清零,盘活耕地资源。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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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 X3LD202609170004 | 娄星区大埠桥街道龙虎村上金组,500千伏高压电线距房屋仅约1米,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于2013年已下监测结论为搬迁房屋,请求对高压电线距反映人仅约1米、明细不符合500千伏线路安全距离要求;2013年湖南省监测中心已作出搬迁房屋结论,但至今未落实搬迁安置的问题开展核查。来信人诉求:1.调取2013年4月13日监测报告及原始数据,查清边线水平距离、垂直距离等是否超标。2.责令责任主体限期采取迁移路线。3.对涉嫌失职渎职、推诿塞责的单位人员,按规定处理。4.向来信人书面反馈处理情况。 | 娄星区 | 其他污染,辐射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其中反映搬迁安置情况属实,但信访人诉求超过合理范围,且其子女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不符合安置条件;环境污染问题不属实,根据湖南省环境检测中心站监测报告湘环令监【2013】2号文件,500kV民丰变电站周边民丰村及龙虎村37个监测点位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监测结果符合《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中规定的限值要求。2026年9月18日,娄星区大埠桥办事处与信访人见面,进一步向其反馈相关情况,并商定9月21日对其房屋再次丈量数据,落实区级包案领导接访时相关意见。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2026年9月18日,娄星区大埠桥办事处与信访人见面,进一步向其反馈相关情况,并商定安排征迁工作组于9月21日对其房屋再次丈量数据。
整改情况:娄星区大埠桥街道力争在信访人配合的前提下,合理合法合情的范围内,为信访人解决房屋征迁安置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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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 X3LD202609170005 | 双峰县洪山殿镇雷锋山村肖家组彭某某兄弟私自填埋水塘、水渠、硬化基本农田。经与相关部门反映后,2026年8月12日,相关职能部门已调派机械对硬化道路实施强制拆除,并出具书面回函。但来信人不予认可处理结果,要求彻底恢复原有水塘、自然水渠、恢复农田灌溉功能。严查基层部门虚假整改、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并书面进行答复。 | 双峰县 | 水 | 经调查,该信访举报部分属实。
1.关于反映“双峰县洪山殿镇雷峰山村肖家组彭某某违规占用农田水塘建设私人住宅问题”的问题不属实。经调查,2017年彭某申请修建房屋,经村、镇、县相关职能部门联审,同意批准建设面积210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180平方米,未利用地30平方米),建成后宗地面积213平方米,该房屋建设时未占用农田水塘。 2.关于反映“彭某文、彭某父子占用耕地违规硬化屋前道路及地坪”的问题属实。经调查,彭某文、彭某父子房屋建成后,私自占用耕地,违规硬化屋前道路及地坪。2026年7月8日,洪山殿镇、镇自然资源所、双桥总支、雷峰山村支两委到彭某文家,对其违规占用耕地硬化道路及地坪的行为启动了立案程序,并做了“询问笔录”,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拆除并恢复土地原貌。后经工作专班多次做工作,彭某文一直未主动整改。 3.关于反映“彭某文、彭某父子影响原有水塘、自然水渠、恢复农田灌溉功能”的问题不属实。经查,彭某文户房屋旁的水塘、水渠在2008年兴修水利时已修缮,并于2023年清淤加固硬化,提升了蓄水防漏功能,水渠已用涵管和水泥砖砌好。故信访人反映彭某某建房影响水塘等生态环境问题不属实。 4.关于反映“农田耕作功能未恢复”的问题属实。8月12日,洪山殿镇执法大队牵头,会同双桥总支、雷峰山村支两委,调派切割机、挖掘机、运输车辆等工具,对彭某文违规占用的硬化道路及地坪已拆除到位,并要求其限期进行复垦,至今彭某某兄弟一直未复垦。故信访人反映农田耕作功能未恢复的问题属实。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双峰县洪山殿镇执法大队牵头,会同双桥总支、雷峰山村支两委已责令被举报人限期进行复垦,恢复原有生态环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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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9批)
2026/09/22 4.9k 阅读 355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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