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
工作动态工作动态

【温暖社保·每周一课】发生异地工伤应该怎么办?用人单位防治职业病有那些责任?

2023/09/14 1.4w 阅读 479 点赞

问:发生异地工伤应该怎么办?

刘某2022年5月入职A市工程有限公司,被派到B县项目部工地上班,公司未为刘某参加工伤保险。2022年11月3日,他在B县施工项目工作中受伤。刘某希望公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公司却说事故发生地与公司注册地不在同一工伤保险统筹地区,没法申请工伤保险。公司的说法对吗?

答:公司的说法是不对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另外,依据《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本案中,刘某在B县施工时受伤,所在单位注册地虽在A市,但该公司并未为刘某在当地办理工伤保险。因此,刘某受伤后,应向生产经营地B县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问:用人单位防治职业病有那些责任?

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为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职工患职业病的,其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工作动态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