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养老保险扶贫政策,发挥基本养老保险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我市全面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等贫困人员参保、政府代缴和待遇发放,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社保力量。
一、广泛宣传养老保险扶贫政策。组织各乡镇进行养老保险扶贫政策学习,并利用报刊杂志广播媒体、制作宣传传单、视频短片等形式,让辖区百姓知晓养老保险扶贫政策并积极参保,营造了良好的参保氛围。
二、建立扶贫对象分类台帐管理。将扶贫人员按“16周岁以下”、“年满16周岁至59周岁”、“年满60周岁”三个年龄层次进行划分,分层管理,加强与扶贫办、民政、残联、公安、教育等部门协调沟通,充分利用各类数据信息平台,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人员核对更新,动态掌握人员数据变化。
三、核实扶贫对象基本信息。将需入户核实的人员数据分解下发到各乡镇,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点的“包指标、包进度”工作责任制,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开展人员核查、动员参保等工作,人员核实与参保经办同时进行,保证不漏一人,一个不少。
2019年,全市共有15.13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231万低保对象以及重度残疾等贫困人员全面实现“应核尽核”、“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应缴尽缴”,全部100%落实到位,全市共为贫困人员实施政府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980.4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