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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司法齐发力,恶意欠薪罪难逃

2019/12/17 1.1w 阅读 185 点赞

近日,娄星区人民法院成功判决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案件,被告人魏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这是娄底市人社部门联合公检法等部门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又一成功案例。

2018年3月,曾某等民工向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机构投诉,诉称湖南某电力公司拖欠他们的工资,并递交了投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市劳动监察局依法立案受理,并迅速启动调查程序。

经查,湖南某电力公司拖欠曾某等37位民工工资345043元情况属实,公司法定代表人魏某在收取工程进度款40万元后,却将绝大部分款项挪作他用,未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对此,市劳动监察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限期整改指令及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但魏某仍置若罔闻,不以为然,拒不支付民工工资。

魏某系该电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支付民工工资的第一责任人,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且以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属典型的恶意欠薪。2018年6月27日,娄底市人社局将魏某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同时将湖南某电力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娄底市公安局钢城分局立案后全力侦办此案,迅速将魏某列为网上追逃人员。2019年3月5日,魏某在长沙被抓获,归案后对其上述罪行供认不讳,同年8月9日,魏某被移送至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刑法利剑高悬下,恶意欠薪人魏仁东面临的是法律的严惩。

为加强对恶意欠薪的打击和惩处力度,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娄底市人社部门主动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对接,积极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渠道,在全省率先出台《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人社部门快查快移,公安、检察机关快立快捕,法院快审快判快执行,以强有力的手段约束欠薪责任人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力争到2020年全市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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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