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力”问题,我市已按《湖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力。2024 年以来,娄底市3次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但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转炉、烧结、焦炉等主要排污工序限产措施均未落实到位。
二、整改目标
对问题企业进行调查,督导企业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并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到位。
三、整改措施
1.查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违法行为。
2.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督导问题企业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应急预案,明确各生产工序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并督促落实。
3.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监管。科学开展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综合运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键抵达”信息系统,及时更新重点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督导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强化应急响应期间现场核查,严厉查处未严格落实减排措施的违法行为。
4.加强联防联控。结合污染过程研判情况,严格落实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严查环境违法行为。2024年5月17日,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对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涟钢)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娄环罚〔2024〕5号),处罚金额10.6万元,该公司已于2024年5月28日缴纳罚款。
(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督促涟钢于2024年12月完成《华菱涟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实施方案》修订,明确各生产工序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2024年12月24日,涟钢对应急减排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安排,压实公司生产部、设备工程部、能源环保部及各二级生产单位工作责任,转炉、烧结、焦炉等主要排污工序严格落实有关应急减排要求。邀请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知识培训。
(三)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监管力度。2024年9月30日我市完成《2024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2024年11月30日通过生态环境部审定。2024年9月30日完成重污染天气“一键抵达”系统数据信息录入工作及短信通知平台建设,并进行演练测试;在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时,第一时间向辖区内1688 家生产企业发送短信,及时告知企业污染预警信息和应急减排措施,开展精准指导。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2024年12月以来,我市共启动四次重污染天气预警,充分利用“线上监控+线下核实”,督导企业制定“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操作方案及公示牌,及时处置高值热点。加强现场核查,督导辖区内有关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四)健全联防联控机制。按照区域联动预警要求,设定区域联动橙色、红色预警等级,建立气象部门、生态环境监测部门会商机制,每日发布7天环境空气质量预报;特护期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每日进行三次会商,并调度各市直部门、县市区应急响应情况,科学指导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印发《娄底市2024年蓝天保卫战工作要点》,进一步推动齐抓共管、联防联控,细化市蓝天办和10个专项工作组任务,形成“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查处问题”闭环管理。制定《环境空气质量联防联控工作方案》,明确大气环境质量联防联控工作专班职责,设置综合组、面源污染管控巡查组、工业企业大气监管执法组、督查督导组,全面提升我市大气环境综合监管效能。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持续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强化应急联动。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和形势分析会商,实现部门间信息实时共享,提高未来7天级别预报的准确率。深入开展重点行业绩效等级提升行动,推动企业“争A创B”。加强环境执法与监管,加大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改善娄底大气环境质量。
以上整改情况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签署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至娄底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娄底市生态环境局 0738-8312938
联系地址:娄底市环保街99号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