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
政策通知公告

娄底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2024/07/28 9.5k 阅读 112 点赞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要求,现将涉及我局有关内容进行梳理和汇总及任务分解,请结合业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娄底市农业农村厅局2024年普法重点任务清单

      2.娄底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娄底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娄底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普法重点任务清单

指标

内    容

共性

指标

1.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宣讲不少于1次。

2. 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本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宪法宣传周”“宪法进农村”法治宣传活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公开课》“六进”系列宣讲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3.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与述职述廉同考核、同评议、同奖惩。

4.制定本系统年度普法宣传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全系统做好普法工作。

5.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6.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7.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自办刊物、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报送不少于1个典型案例。

8.加强对本单位乡村振兴联系点的指导,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少于1次。

9.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八五”普法规划和《湖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10.深入开展保守国家秘密法学习宣传活动。

个性

指标

1.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024年底全市每一个行政村有一个示范户。

2.利用农村重大节日、法律发布实施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3.通过“湘剑”护农执法行动,普治结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4.组织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

附件2

娄底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项目

内    容

责任单位

共性

清单

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法典的宣传普及,深入宣传促进高质量发展、助推“三高四新”战略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本部门职责、管理、执法和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个性

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经管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经管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市农技推广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农业资源环境保护与利用科、土肥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科

湖南省可再生能源条例

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渔业渔政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渔业渔政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渔业渔政科

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

渔业渔政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渔业渔政科

湖南省渔业条例

渔业渔政科

个性

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畜牧兽医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畜牧兽医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植保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农机科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科教种业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科教种业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科教种业科

植物检疫条例

科教种业科、植保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

种植业管理科、农田科

农药管理条例

种植业管理科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农田科

湖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农田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农经科

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

农经科

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农经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