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
政策通知公告

娄底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2024/01/25 2.0w 阅读 469 点赞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娄底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整改任务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生活垃圾处理短板明显”问题,全省95座垃圾填埋场中,31座超设计能力填埋,占比达32.6%。部分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渗漏、直排问题突出;娄底市燕子岩垃圾填埋场部分渗滤液经雨水渠排放至下游农田灌溉渠,经采样监测,氨氮浓度高达2000毫克/升,相当于《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的80倍。

二、整改目标

规范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全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渗漏、直排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督导,加快问题整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印发了《娄底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一场一策”专项整改方案》,督促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进行任务分解,严把时间节点,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调度推动整改工作,市直职能部门对全市5座垃圾填埋场开展全面督导45次,除现场交办外,下发书面交办函10余份,加快推进垃圾填埋场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垃圾填埋场安全稳定运行,防止污染环境问题发生。

(二)加强监管,提升管理水平。全市5座垃圾填埋场污染排放数据全部联网至省生态环境厅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实现环保在线监控平台信息共享,提高监管能力。垃圾填埋场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按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环境检测。

(三)加强整改,消除问题隐患。坚持问题导向,全市5座垃圾填埋场共投入整改资金2.6亿元,对标对表开展问题整改,新改建一批渗滤液处理设施,新增渗滤液处理能力2000吨/日,垃圾填埋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风险隐患基本消除。

四、整改效果

(一)全面焚烧处理,源头减少环境风险。关于“全省95座垃圾填埋场中,31座超设计能力填埋,占比达32.6%”的问题。我市市本级、新化县、涟源市、双峰县、冷水江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已不再进行生活垃圾填埋处理,现我市3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中娄底市本级焚烧发电厂处理规模为800吨/日,处理范围为娄底市本级和涟源市生活垃圾;新化县焚烧发电厂处理规模为700吨/日,处理范围为新化县和冷水江市生活垃圾;双峰县焚烧发电厂处理规模为500吨/日,处理双峰县生活垃圾。全市区域内所有生活垃圾全部进行焚烧处理。

(二)全面封场处理,源头减少渗滤液产生。关于“垃圾渗滤液渗漏、直排问题突出”的问题。我市市本级、涟源市、双峰县、冷水江市垃圾填埋场已经临时覆膜封场,新化县垃圾填埋场已完成生态封场,从源头大大减少了渗滤液的产生。各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均已完成升级改造,处理能力满足要求,产水全部通过在线监控,稳定达标排放。经核查,没有发现渗滤液渗漏和直排等问题。

(三)全面强化管理,具体问题加强整改。关于“娄底市燕子岩垃圾填埋场部分渗滤液渗漏”问题。通过不断强化规范管理,持续切实整改及保持常态机制,垃圾填埋场总排口水质氨氮、化学需氧量等各项指标值已均达到排放标准。

根据2024年1月15日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省生活垃圾处理短板明显”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审核意见,娄底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经按整改方案完成了整改措施,达到了整改目标,现按要求对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7日。

联系电话:0738-8211119。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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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