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第三次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3/07/17 1.2w 阅读 210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娄底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的要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采取系统监测和人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对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进行了2023年第三次监测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纳入监管的38家政府网站总体运行情况良好,未发现存在单项否决问题的网站,总体合格率100%,其中:娄星区人民政府、涟源市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广体局、市水利局等单位网站整体运行优良。对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监管的173家我市政务新媒体全部进行了监测检查,绝大部分政务新媒体运行正常,部分账号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微信公众号存在空白栏目和链接的问题,总体合格率95.4%。存在突出问题的账号有:娄底河长制、冷水江市场监管、双峰禁毒、永恒丰稔号、青春印塘、魅力青树坪微信订阅号和娄底住建人防、娄底教育百家号共8家政务新媒体。2023年5-6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领导信箱办理平台共收到并交办235件来信留言到各县市区和35家市直单位,截至7月14日,办理回复235件,办结率100%。新化县办理信件质量高、时效性好,信件答复格式规范,并筛选热点信件进行集中公开,回应群众关切。市政府门户网站共收到要闻动态信息736条,其中新化县、双峰县、娄星区、涟源市、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和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内容保障情况较好。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网站维护管理不到位。个别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落实不到位,栏目更新不及时、内容表述不规范等问题还有发生。如市民政局规划计划栏目超一年未更新。

(二)政务新媒体管理不严。部分政务新媒体开设前未按程序提前报备,个别政务新媒体在平台开设账号后未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内填报,如智慧涟源公众号、双峰财政微信服务号。娄底住建微信订阅号在更名后经提醒仍未在系统内作出相应调整。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治行动落实不到位,个别单位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全面自查不彻底,存在漏报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方面,娄底河长制、双峰禁毒、永恒丰稔号、青春印塘微信订阅号多次被通报仍存在单项否决问题。双峰公安微信订阅号存在严重表述错误被2023年第二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通报点名。

(三)互动回应不及时。部分单位对市领导信箱系统交办的信件办理答复不及时,如:5月19日交办市住建局的信件6月21日才答复;5月29日交办给娄底经开区的信件6月27日才答复;个别单位主动巡网不够,单位网站的领导信箱信件无人处理,如市公安局领导信箱多封来信超1个月未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内容安全建设。各单位要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信息内容建设全流程管理。要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信息发布工作规程,严格采集、编辑、审核、发布、撤换等环节,将信息发布“三审三读”制度落到实处。要结合人工抽查和系统监测等方式,建立长期有效的信息内容检查纠错机制,及时发现和改正错误信息,对典型错误要进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确保发布信息权威、准确。

(二)对标检查标准整改提升。各单位要对照检查指标,认真查找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保障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将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好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三)提升互动交流水平。提高来信留言办理答复的时效性,切实做到听取民意、解决问题、改进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来信留言的办理工作,5个工作日内对网民一般来信留言作出答复,简单常见咨询问题实现1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于回复内容要专人把关,确保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答复内容等要素齐全、表述准确,公开回复内容,应注意个人隐私信息保护。

(四)加快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各单位要围绕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对照国家标准《信息技术 互联网内容无障碍可访问性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GB/T 37668-2019),加快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适老化及无障碍服务的改造,并通过中国互联网协会的第三方专业评测,在网站首页底部悬挂适老化无障碍服务标识。

对此次通报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存在问题,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彻底的摸查。各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请于2023年7月25日前书面反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联系人:毛碧聪,联系电话兼传真:0738-8227651)

娄底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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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