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相关要求,现将我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湖南省没有组织力量对矿涌水进行技术攻关”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 反馈问题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湖南省没有组织力量对矿涌水进行技术攻关,导致各地采取的技术路线差异很大,工程费用和整治效果也大相径庭。一些地方政府盲目轻信企业推荐,选择“不接地气”的治理工艺,耗资巨大,持续性不强”。
二、 整改目标
组织开展矿涌水治理技术攻关,研发可持续的治理工艺,分步开展矿涌水治理工作。
三、 整改措施
1. 组织对全市煤矿及非煤矿矿井涌水进行全面调查,摸排全市矿涌水分布情况、污染特征,定期进行监测,全面掌握其变化规律,根据矿涌水的污染程度进行分级和分类。
2. 配合省直厅局,结合我市矿涌水污染实际,因地制宜探索适合我市矿涌水治理技术。
3. 根据矿涌水污染程度和《湖南省矿涌水污染治理技术指南》,分步开展矿涌水治理工作。
四、 完成情况
1.根据《娄底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广发“英雄帖”招募技术团队、与科研院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组织专家深入研讨、赴外地学习考察等方式确定矿涌水源头治理技术思路,同时以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于2021年11月申报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城市。
2.结合省里制定的《娄底市关闭煤矿涌水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4年)》要求,依托地下水试验区建设,我市将矿涌水源头治理技术的内容纳入试验区建设进行重点谋划,明确了“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优化”关闭煤矿废水源头治理技术路径,成立了由市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任副指挥长的娄底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含关闭煤矿涌水污染治理)指挥部,印发《娄底市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方案》,初步谋划44个项目,对全市106处酸性废水涌水点开展环境水文地质调查,明确涌水点矿区的水文地质情况、污染状况和酸性水污染机理,建立优先管控清单,形成《娄底市关闭煤矿涌水治理实施方案(2022-2024年)》。
3.按照按照“试点先行、全市推进”的治理思路,我市启动实施了新化宏达煤矿、新化羊牯岭等八处废弃煤矿2个试点示范项目,根据现场测试,此种技术成功削减矿井涌水量达到70%,削减铁、锰、硫酸盐等污染物达到73%,预计可以推广解决我市关闭煤矿及其他矿涌水污染问题。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 等方式向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实名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30日-2022年12月4日
联系电话:0738-8312938
联系地址:娄底市娄星区环保街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