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
政策通知公告

中共娄底市委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废弃矿山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2/03/30 1.8k 阅读 98 点赞

2020年9月14日至29日,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娄底开展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废弃矿山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并向我市反馈了“回头看”和专项督察情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着力强举措抓落实,以务实有效的整改成效回应各方关切,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满意度。目前,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的3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6个,10个达到序时进度;交办的164个信访件已办结161件,办结率98.2%;交办的3个责任追究问题已全部追责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担起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

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市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市委理论中心组常态化学习部署,分解任务。全市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检验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作为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契机,优化了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先后出台《娄底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娄底市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娄底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重要内容,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形成清单,列入全市年度绩效考核。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先后22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6次全市性会议进行部署和调度。市委书记邹文辉多次到新化、冷水江、涟源、娄星、双峰及锡矿山地区调研督导生态环境治理、绿色矿山建设,多次做出批示、督查安排。市委副书记、市长曾超群先后到新化县、涟源市督导大气污染防治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其他市领导按照分工认真抓好相关工作,强力推进整改落实。

二、对标对表抓实整改,以过硬的举措确保整改高质量

一是全面开展重点专项整治。开展采(碎)石场规范化整治,全市131家关闭采石场“两断三清”全部到位。开展关闭煤矿矿涌水问题专项整治,“关闭煤矿废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中确定的47个项目完成35个,79个关闭煤矿矿涌水治理项目完成53个,其它均进行了应急处理。开展饮用水安全、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污染整治等专项整改,娄底二水厂水源地跨区域整治全面完成,新化二水厂永久性水源地建设启动,反馈的12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餐饮油烟、露天烧烤以及黑臭水体问题有效化解。开展锡矿山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安全处置锡矿山区域历史遗留废渣7500万吨,修复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壤500亩,生态复绿面积达3450亩,植树造林超4.5万亩,青丰河万民桥断面锑年均浓度下降85.5%,涟溪河民主桥断面锑年均浓度下降57.3%,砷从2019年8月开始稳定达标。

二是深入推进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力推进资江流域锑污染综合整治和涉镉排查整治,严控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切断镉等重金属污染途径。推进全市“千人以上”集中式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排查整治,组织开展“千吨万人”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回头看”。推进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煤矿和锑矿地下水污染等问题。规范垃圾填埋场管理,提升渗滤液处理能力。强化对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监测实时监控全覆盖,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处理能力,有效规避环境风险。

三是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对照问题整改清单,坚持日常环境监管、环境违规项目清理、随机抽查和各种环保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积极探索全员参与、部门联动、相互配合、顺畅高效的环境执法体系,不断提高环境监管能力,营造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促进全市环境质量不断改善。2020年以来,全市共立案310件,其中行政拘留21件,移送司法追究刑事责任3件,停产整治1件,查封扣押1件,处罚金额达2662万元。

四是始终坚持“开门”搞整改。坚持信息公开,加大社会宣传报道,通过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改方案、进度、做法和成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市政府门户网站每天动态更新公布信访件办理情况,在“一报一台一网”定期分批公布办结信访件情况,每天报道各地整改动态。市、县两级主流媒体共刊发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相关报道350余条,央视新闻联播、省新闻联播等媒体先后6次报道我市锡矿山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效。

三、全面压实整改责任,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重新修订《娄底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制定《娄底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废弃矿山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全面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以及党政“一把手”领导责任,进一步厘清各级各部门负责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的工作责任,细化各级各部门的具体整改任务,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和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市纪委监委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纳入“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对任务、目标和时限作出纪律要求,保证了责任落实。

二是强化调度督办。建立整改工作常态化调度机制,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落实“一月一调度”。市委书记、市长负责整改工作的安排部署,市级领导下沉一线,靠前指挥;市委生态环境督导组、市纪委监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相继对反馈问题开展现场督查督办,对发现问题进行现场交办,确保整改工作序时推进。截至目前,全市先后开展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情况专项督查并现场交办40余次。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一把手”现场调度、检查和督办整改工作90余次。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环保督察整改责任追究专项督导机制,对整改工作履责不到位或不作为、乱作为的以及整改措施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或者拒不执行的,进行严肃追责。目前,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的3个责任追究问题已全部追责到位,共处理党员干部29名,其中处级干部5名,科级及以下干部24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生态文明建设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强化举措,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26个问题,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本销号台账”要求,上报销号资料,确保在时限前完成整改销号任务;对尚未完成以及持续整改的10个问题,实施周调度、回头看、现场核查,紧盯不放,持续发力,确保问题整改按序时进度推进。通过行之有效的系列举措,坚决将问题整改到位。

附件:附件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废弃矿山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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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