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
政策通知公告

娄底市市本级政府及其部门保留的证明事项目录(第二批)

2021/09/06 8.4k 阅读 157 点赞

娄底市市本级政府及其部门保留的证明事项目录(第二批)

娄底市司法局                                                                              2021年9月6日

序号

证明事项

证明用途

设定依据

索要单位

开具单位

1

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公司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市场监管部门

申请人

2

住所使用证明

公司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市场监管部门

使用场所所在的居委会、村委会

3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公司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市场监管部门

申请人

4

健康证明材料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农业农村部门

卫生健康部门

5

水工程建设项目与第三者利害关系说明

水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同意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

水利主管部门

水工程建设单位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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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