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和娄底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回头看期间,有190件第一轮督察转办案件再次被群众投诉,反映查处不实或整改不到位。(其中涉及我市涟源汇源煤气公司和新化阳星锑品厂环境污染问题等15件重复投诉件)”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回头看”期间,有190件第一轮督察转办案件再次被群众投诉,反映查处不实或整改不到位。涟源市敷衍应对群众投诉,“回头看”期间群众再次投诉娄底涟源市汇源煤气公司环境污染问题达40多次,但涟源市仍未重视,在查处时无视日均浓度连续超标的事实,只简单依据瞬时数据即认定企业没有超标,进而草率认定群众投诉不实,并在未彻底解决厂区环境污染和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问题的情况下,即上报完成整改。娄底市新化县处理群众投诉不严不实,在权威部门出具土壤监测结果显示全部监测点位砷浓度超标的情况下,仍然认定阳星锑品冶炼厂污染问题群众投诉不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针对我市15件第一轮督察转办件再次被群众投诉的信访问题,进一步推进问题整改,确保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解决到位,涉及违法违规问题处理到位,人民群众合理环境诉求得到回应和解决。
完成情况:涉及我市15个重复投诉件已完成整改。其中涟源汇源煤气公司和新化阳星锑品厂2个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完成情况如下。
汇源煤气:1、焦炉废气经脱硫除尘系统处理后外排,焦炉无组织排放废气经炉头烟收集除尘净化系统、导烟除尘车和地面除尘站处理后外排,化产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气经VOCs收集治理系统处理后外排,采用集气管压力自调和反导技术控制炼焦炉生产时的跑烟现象;经监测,公司的固定源废气、环境空气质量、无组织废气均达标。2、大气防护距离内现有的22栋居民楼已全部签订协议整改到位。3、对雨水、污水管网进行了重新建设,在公司办公楼前建设有二个初期雨水收集池和焦煤坪及堆煤棚建有二个初期雨水和含煤废水收集池,初期雨水和含煤废水经收集后用泵抽入酚氰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回用于熄焦,不外排;环厂建设了泄洪沟,对初雨水收集池进行了防渗处理,初期雨水经收集后面经生化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阳星锑品厂:企业4个锑白炉已拆除完毕。厂区大门外和厂区内两个砷碱渣库中的约7800吨砷碱渣,都已转运至耒阳市炎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厂区后面建设了野外混合渣规范化填埋场,厂区野外混合渣和受砷碱渣污染的土壤已全部转入填埋场进行填埋。填埋场已经封库,填埋场建设有渗滤液收集池,制定了渗滤液收集处理制度。该区域现场已无渗滤液,原受渗滤液污染的土壤已经转入填埋场处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娄底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和配合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5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8-8312938
中共娄底市委
娄底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