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
政策通知公告

娄底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2020/05/08 4.3k 阅读 156 点赞
娄星区财政局、娄底经开区财金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 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0 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湘财预〔 2020 〕 62 号) 精神,现下达你区 2020 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 收入列 2020 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科目 “11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 ,支出列入 “21305 扶贫 ” 下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599 其他支出 ” )。

本次下达 40 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 的资金,属于统筹整合使用范围,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省级部门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贫困县应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 2016 〕 53 号)和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 2019 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湘财农〔 2019 〕 19 号) 等政策要求, 按照 2020 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科学、精准、规范安排资金;非贫困县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安排使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重点支持扶贫产业持续发展,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同时加强资金监管, 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附件:(娄底)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娄底市财政局

2020年5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