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
政策通知公告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 第3号

2020/01/29 1.7w 阅读 295 点赞

鉴于当前娄底疫情特点和严峻形势,为有效阻断传染源,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下达命令如下:

2020年1月23日起,全市所有乘坐高铁、火车、飞机等密闭空间交通工具到娄底境内的市民群众,均应实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在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应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娄底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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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