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
政策通知公告

娄底市未加碘食盐供应网点信息公示

2020/01/12 1.4w 阅读 489 点赞

依据国务院《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湖南省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实施办法》,因治疗疾病,不宜食用加碘盐的,应当持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到当地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指定的单位购买未加碘食盐。

湖南盐业股份公司娄底分公司为方便全市不宜食用碘盐人群购买未加碘食盐,在娄底地区特设立以下未加碘食盐销售供应点。请购买时请认准“雪天”牌品牌(未加碘)字样,谨防假冒。

联系电话:0738-8362600

附件: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公司“雪天”牌未加碘食盐供应网点名册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公司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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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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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