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2019/12/26 1.7k 阅读 65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令,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和《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关于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湘政务发〔2019〕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按照《娄底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娄底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娄政务公开发〔2019〕1号)文件内容,围绕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阐述工作开展情况、具体实施举措,力求实在、精炼。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审定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9年12月30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信访大楼503室),同时将电子档和具体联络员信息(姓名、电话、QQ、微信)报送至4848815@qq.com。

二、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作了法定要求,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了明确规范,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页面设计参考方案”(详见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级各部门要迅速下载文件,认真学习领会,严格对照执行,对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优化调整,于2019年12月27日前调整到位、上线运行。

    三、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内容保障工作。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2019年娄底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请各单位按照《娄底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的责任分工,于2019年12月27日前做好对应栏目的内容保障和实时更新工作,相关内容直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后台报送。

四、编制发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模板》(详见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统一格式编制、发布、报送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具体报送和发布的时间如下:1.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在2020年1月10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机关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2.县级以上政府办公室在2020年1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本政府机关(本级政府以及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3.各县市区政府汇总所属部门和乡镇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于2020年2月20日前向市政府办公室提交并向社会公布;4.市政府办公室汇总所属部门和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于2020年3月10日前向省政府办公厅提交并向社会公布。

五、修订完善配套制度。《条例》要求行政机关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范。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后的实际情况,对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进行修订,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将制度规范建立完善情况纳入政务公开考核评价指标。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法定职责,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人员是第一责任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是责任主体,负责牵头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修订完善制度规范等具体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要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职责,加强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实行通报、约谈,督促整改,需要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的,依法向有权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联系人:邓志鹏   联系电话:15173836088)

娄底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