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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娄邵铁路(娄底段)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2017/08/07 1.9w 阅读 119 点赞

LDCR—2017—00021

娄底市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娄邵铁路(娄底段)线路安全

保护区的通告

(娄政通〔2017〕3号)

为确保娄邵铁路(娄底段)安全运营,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在娄邵铁路娄底段(途经娄星区、涟源市、双峰县)两侧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铁路线路安全保护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基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外侧起向外的距离:

(一)城市市区为10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为12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为15米;

(四)其他地区为20米。

二、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铁路建设单位或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标牌。铁路沿线有关单位、组织或个人应当支持配合。

三、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相关规定。

娄底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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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