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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促消费稳增长的实施意见

2015/08/12 1.1w 阅读 56 点赞

LDCR—2015—00017

娄政发〔2015〕13号

娄底市人民政府

关于促消费稳增长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有效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引导消费预期,提振消费信心,稳定经济增长,结合娄底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做大做实进出口业务

1.引进和建立外贸服务平台。整合外贸资源,疏通外贸渠道,用活外贸政策,优化外贸服务,力争两年内引进和建立2-3家外贸服务平台,鼓励将委托市外外贸服务中介机构办理的业务转移到市内外贸服务平台办理。(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海关和检验检疫驻娄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娄底中心支局)

2.建立重点外贸企业联动服务机制。对全市进出口业务达到500万美元以上的外贸企业登记造册,建立外贸服务问题与责任清单部门交办制度,实行分类帮扶指导,逐一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和开展进出口业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对重点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实行全程跟踪指导和服务。力争两年内进出口超1亿美元企业达到2家以上,超5000万美元企业达到2家以上,超1000万美元企业达到8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海关和检验检疫驻娄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娄底中心支局)

3.积极组织市内工业生产企业和特色农副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参与市外、境外各类产销对接活动。借助“湘品出湘”通道,推动“娄品出娄”,消化过剩产能。强化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作用,组织生产企业与电商对接,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帮助农机、矿机、电子陶瓷、农副产品等品牌和特色产品拓展市场。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协会作用,鼓励和引导实体商贸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等新的商贸形式。依托高铁、高速公路等便捷交通走廊,推进跨区域经贸融合,拓展产品销路。(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经信委、市贸促会)

4.出台外贸奖励政策。对娄底境内企业当年进出口比上年度进出口每增加1美元,奖励人民币2分钱,实施时间暂定两年。县(市、区)企业进出口由县(市、区)政府参照上述奖励标准实行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财政局、县市区政府)

5.及时足额退税。对出口企业申报的符合规定的退免税,主管国税机关应在20个工作日内(从受理退免税申报到将《税收收入退还书》传递至国库)办结相关退免税手续;国库应在收到《税收收入退还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至企业。(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人民银行)

二、大力开展商品促销活动

6.精心组织办好大型展会节会活动。继续承办好湖南省农业机械、矿山机械、电子陶瓷产品博览会,重点开展市内特色制造的产销对接,围绕本地特色产品,有计划地策划举办啤酒节、美食节、购物节、汽车文化节等专题节会。(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经信委、市农机局)

7.多种形式开展活动促销。采取政府推动、部门支持、企业主导的方式鼓励指导大型商贸零售企业、专业市场和商业街区开展各种形式的促销活动,组织限上餐饮和住宿企业开展优惠酬宾活动。在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消防、公共安全与交通安全的前提下,经城管部门批准,商家可限时、限地、限方式组织开展上档次、上规模的广场促销活动,相关部门予以支持并减免相关费用。(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粮食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创卫办)

三、鼓励旅游消费

8.加大旅游营销力度。创新营销模式,建立娄底旅游网络、微信平台,鼓励支持旅游企业开展网络营销。在沪昆高铁(上海—贵阳段)投放娄底旅游宣传广告。举办旅游推介会,开展活动促销。(责任单位: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9.支持旅游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支持旅游饭店和旅行社发展壮大。加强重点景区与旅行社的合作,进一步巩固省内客源市场,鼓励和支持旅行社在年内组织1次以上大型旅游团队游娄底活动。积极指导景区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提高产品的美誉度。充分利用现有的相关旅游扶持资金,支持乡村旅游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休闲旅游发展。(责任单位: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10.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政策,鼓励企业员工带薪休假,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老年旅游、研学旅行、中医药健康旅游,创新文化旅游产品,扩大旅游购物消费。修订完善市(县市区)地接旅游奖励政策,进一步调动旅行社做大旅游地接市场的积极性,尽快完成对市本级和县市区已有的地接旅游奖励政策的修订完善,加大奖励力度,简化操作流程。设立旅游产业促进基金。(责任单位: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市财政局)

四、创新消费性金融产品和消费服务

11.积极引导消费,开发适合不同年龄、不同消费习惯的消费信贷产品,增加居民住房、购车、教育、旅游等消费信贷。(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娄底银监分局)

12.加快公共服务和消费性资金拨付速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3.支持使用本地产品和服务。制定本地产品和服务使用采购目录,出台支持措施,鼓励市内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使用本地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五、促进农村消费

14.加大财政贴息力度,支持成长性好、有市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推进农业补贴制度、农业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理赔效率。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创新农业信贷、担保产品服务,推广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抵押贷款,解决农业大户融资难问题。(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

15.完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改善农村消费环境。通过财政适当贴息,支持“农商网工程”和“万村千乡”建立的农村商业网点改造升级、延伸连锁链条、扩大销售网络、丰富经营内容。(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农委、市财政局)

六、做好商贸服务业统计工作

16.加强商贸服务行业发展情况调度汇总工作。摸清限下企业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入统。指导新开业的限上企业做好入统工作。对已经实现个体工商户转企业的纳税人,在30日内未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登记的,税务部门应及时督促。加强与国家、省统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尽快做好新增限上企业入统和已关闭企业入统基数的退出工作。科学优化限下企业统计抽样结构,使统计数据充分反映社零增长实际情况。(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

17.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试点。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七、各方联动形成合力

18.加大促消费稳增长的宣传力度。对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业关于促消费稳增长的政策和促销活动,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消费“热度”。(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

19.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工作职责分工抓紧抓实相关工作,将相关措施落到实处,需要出台具体操作办法的要抓紧出台。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市与县市区之间要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促消费稳增长工作。市政府将建立考核制度,对各部门促消费稳增长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市政府督查室会同相关部门每月对落实情况督查通报一次。(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人社局)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娄底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2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娄底军分区司令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

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中央、省属驻娄各单位。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8月13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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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