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新化县顺和燃气有限公司(初次)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符合许可条件,现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1月26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向我局举报或反映,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举报电话: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8333001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电话:8333119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