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开征集意见、线索的公告
《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于2024年9月28日由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11月29日经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执行《决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关于〈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市司法局同时开展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就《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开征集意见、线索。公开征集时间自2025年2月18日开始至2025年3月10日结束。
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请列明问题、理由和修改建议,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联系人:李麒,地址: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16办公室,电话:13342580850,电子邮箱:386709380@qq.com)。
对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线索,请列明现行有效且与《决定》不协调、不一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文号和存在问题,向市司法局提供(联系人:张沛,地址:娄底市娄星区福星路900号,电话:18711888781,电子邮箱:418747107@qq.com)。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可以通过娄底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湖南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进行查询。
附件:《关于〈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关于对《关于〈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开征集意见、线索的公告
|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娄底市司法局 |
|
2025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