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娄底市2024年城市体检项目
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娄底市中心城区城市体检项目。
二、项目地点: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从住房到小区(社区)、街区、城区(城市)维度,找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查找影响城市竞争力、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短板弱项。通过实地调研、部门访谈、社会调查等方式,对住宅(小区)、社区、街区、城区四个维度体检评估,编制《2024年娄底市城市自体检报告》。
四、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11月8日,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11月8日18时00分前送达娄底市住建局城建科416办公室。
五、资格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单位必须保证符合住建部《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第三方专业团队应当配有建筑、结构、市政、规划、地理、经济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掌握和应用城市体检工作方法,且长期服务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并可以承担本项目。
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服务团队配有建筑、结构、市政、规划、地理、经济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具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供应商具有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六、完成时限:5天内完成。
七、评选方式:由娄底市住建局牵头组织,采取“竞争性谈判”进行评定。
八、监督:由娄底市住建局机关纪委、市纪委监委派驻局纪检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
九、联系地址及方式:
联系地址:娄底市住建局城建科(娄星区建设街158号娄底市住建局办公大楼416室)
联系人:杨伟俊联系电话:19973820350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