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依法治市办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结合实际,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效能,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段工作情况
(一)全面加强法制建设
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一是领导高位推动。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依法治建工作。自年初以来,我局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第一责任人)。制定了《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健全工作机制,形成自上而下、整体联动、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分类、梳理、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并安排专人检查、督促落实情况,及时将有关整改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严格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刀刃向内”查摆问题,组织召开2023年全市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大会,启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整改问题26项。坚持“立行立改”规范运行,制定党建考核考评、行业监管、质安考评等26项制度,严肃处理不遵守上下班纪律、工作不作为、履职不力、行业监管指导服务落实不到位问题。坚持“环环相扣”深入整治,邀请市纪委参加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问题清单,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召开局作风建设推进大会,有效推动住建系统作风转变、业务提升、争先创优。二是强化岗位职责。为更好地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长效机制,我局从制度建设入手,将制度建设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第一课题。全面梳理了局系统各单位行政执法的岗位职责、执法依据,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的长期规范、有效开展。三是开展普法宣传。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全局的干部职工以党的二十大以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主题教育学习活动的同时,继续加强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学习。局班子成员按时参加了市依法治市办举办的法制培训班,在每次党组领导班子会议第一项议题均是由党组书记领学习近平新思想和最新指示,及时学习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局法规科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了年度学法考试,通过率100%。结合每年的“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网站、电视、“两微一端”等多种载体,积极有效地开展好住建系统的法治宣传。四是加强层级监督。每个季度对县市住建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交流经验,促进了本系统行政工作水平比较均衡地提高。同时,我局成立的“娄底仲裁委员会工程合同纠纷仲裁调解中心”,及时化解因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引发的各类纠纷,为建筑行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服务,更加充分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参与了市人大多次立法调研会。贯彻落实《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加快出台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积极争取碳达峰行动试点。
(二)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一是精简审批环节。取消了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和施工、监理、劳务分包、商品砼等合同备案;取消了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取消了社会投资项目招标发包和初步设计审批;实行了建筑、消防“多图联审”,并将工程项目招标审查备案改为告知性备案。对社会投资项目取消了9个审批、备案事项,减少了项目审批申请材料76份次,实施了“多审变一审”。无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从2020年4月1日开始在施工许可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全面执行《工作指南》,实行了项目开工质量安全生产条件、建设资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制,将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应缴纳的费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开发项目资本保证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不再作为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后移到了事中事后监管中落实,各类项目三、四阶段(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审批时间在33~44个工作日内。二是实施联合验收。近年来,由住建部门牵头,市资规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参与进行联合验收,在多年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简化验收程序,大幅度缩短验收时间。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娄底市成为全省首个开通住房全生命周期“一网通办”的地级市;在全省10个示范性公租房小区首个开通大数据平台监测系统;58项审批服务事项全部授权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报批报建帮代办”;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6个、21天办结,小型低风险项目4个环节、12天办结;实现商品房预售许可电子证照办结出件。并联审批、告知承诺等多项评价观察指标位于全省前列。
(三)妥善处理信访投诉
我局为更好地保证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诉讼等工作顺畅解决,指定法规科、信访办具体承办相关业务,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今年已依法受理部分项目住房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共258起投诉案,我局相关职能部门在接到投诉后,马上组织专人进行调查了解,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工程项目,我局已责成相关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到位,并依法依程序对投诉人作出投诉处理答复意见。认真防范化解社会矛盾,信访维稳全面加强,完善“领导接访,领导包案”机制,今年通过湖南省智慧信息系统收到信访件881件,累计接访3120人次,及时受理率和按期回复率均为100%,做到了信访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现已成功化解重大风险隐患39处,实现了特护期间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零”登记的目标,全年赴省进京群访次数少,有力维护了住建领域和谐稳定。
(四)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依法管理的重要手段和保障。我们常说依法行政往往强调的是行政必须依法,却忽视了依法必须行政,尤其是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必须予以纠正和制裁,我局结合打非治违,使行政执法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一是规范行政执法主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做好执法主体规范工作。没有法律依据的任何单位和机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二是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开工未报建项目的监管,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燃气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节能减排、工程建设标准执行等方面的监督执法力度,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责任主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不依法履行质量安全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对严重质量问题、对存在安全隐患又不按期整改的更严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一些违法情节严重的在建项目,我们在进行罚款、责令停工、停业以及资质资格等处罚外,还辅以上报不良行为记录公示等行政措施。按照《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的要求,抓好了对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公示上报工作,今年共上报不良记录86起。全年共移送住建领域违法案件78起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查处,其中,工程建设领域案件19起,办结8起,燃气领域案件17起,办结6起,装饰装修领域案件31起,办结13起,其他移送案件11起。三是为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专项治理行动精神,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行为,我局制定了《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建立了投诉举报信箱,建设监督科每季度都组织相关人员对市本级尚在施工的项目进行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三包一挂”的专项检查,还会同相关部门完成了对各县市区异地扶贫安置项目三包一挂及标后稽查的督查工作。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狠抓安全生产不放松。质安科、质安站紧抓“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纳入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突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监管,加大行业打非治违力度。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颁布后,及时组织宣传贯彻工作,确保法律规定及时、有效落实。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根据市政府要求,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我局对下属单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执法行为备案作了具体要求,同时以住建局为主体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都按要求及时到市政府司法局进行统一审核、统一登记、统一公布,及时上报了《关于高质量推进绿色建筑、绿色建房工作的通知》《娄底市农村住房改扩建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维护房屋安全的通知》《娄底市中心城区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报审、报备。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省、市的要求,完成了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及实施清单的梳理和录入工作。在审批工作中,机关各科室严格审批制度,对申请单位报批材料不完善的,及时向申请单位一次性说明报批要求,帮助完善报批手续;对不符合报批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审核通过的建设工程项目,各责任科室都确保在承诺时间内办结相关审批手续,并严格按照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要求及时上报审批案卷进行备案,使得各科室的审批行为符合各项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和法定的审批程序。同时,我局设置了监督举报电话及来访信箱,对有不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的实行群众监督举报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完善了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处罚的案卷材料和执法文书也进一步规范,对各县、市住建局下发了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作为本系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统一标准。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有关规定,避免执法随意性。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法治思想和法治建设精神学习领会不深不透,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还不到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在形成支持合力上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少数同志的法治思维与要求有差距,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不及时深入、全面系统,效果有待提升。三是执法水平、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缺乏法制部门、执法单位从事法制审核人员中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且本单位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少于执法人员总数的5%。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注重补短板、强弱项,克服缺点,发扬成绩,强力推进我市住建建设事业稳步向前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深入学习党的各项基本理论政策,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落实保障措施,严格落实单位各项学法制度,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政策理论水平。
二是进一步巩固完善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严格执行现行的有效的各项执法制度,健全配套制度,注重增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认真处理好信访、投诉工作,及时受理行政诉讼诉讼案件。
三是抓好法制宣传。落实国家机关年度普法重点任务,重点主抓住建领域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同时,抓好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条文的宣讲。
四是力推《娄底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贯彻落实。依据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力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做好法律保障。处理有关行政应诉工作,及时对接法律顾问及法院,依法依规办理各类诉讼案件。积极参与“无籍房”办证,破产(打非)项目等处理工作。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