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尤其是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指示精神,深刻认识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坚持以法治力量全力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2025年5月29日,《湖南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省级层面首部心理健康地方立法,《条例》共二十三条,覆盖家庭责任、学校教育、政府职责、医疗资源、社会支持、法律责任等全链条,推动湖南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为守护学生心理健康筑牢法治屏障。
以法治手段凝聚多元协同力量。2020年起,湖南率先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从教育部门“单一业务”升级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实现政策、财政、人力资源的系统整合,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及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成熟实践。《条例》在此基础上,以法治形式固化既有成果与实践经验,将“五育并举”“家校共育”“医教协同”等政策要求转化为法定职责,清晰界定家庭、学校、政府部门及社会各方的权责边界,通过法治刚性推动各方从“被动参与”转向“主动履职”,凝聚起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精准锚定需求。立法的生命力在于贴合实际、回应关切。《条例》制定全程践行“开门立法”。自2024年1月启动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联动省教育厅成立工作专班, 先后9次开展实地调研,走访各级各类学校20多所,广泛听取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教师、精神科医生、社会心理服务机构负责人、家长及学生等多方意见。调研坚持“点面结合”,既委托省教科院开展专项研究、分析全省数据,又深入衡南、津市、桑植等县“解剖麻雀”,将基层探索的朋辈心理互助、区域心理健康服务资源共享等创新做法及时纳入法规;同时直面学生诉求,吸纳“希望父母多陪伴”等建议。《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对400余条委员意见反复研究、充分吸纳,让每一条规定都扎根实践、回应关切,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温度与深度。
以健康促进构建长效治理范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核心在于源头预防、关口前移。《条例》以“健康促进”为导向,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到社会环境净化等多方面规定了促进和预防措施。比如,规定家长应当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加强亲情陪伴;规定学校应当开设心理健康课程、关注特殊群体学生、开展全员心理育人、定期开展心理健康筛查;规定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同时,《条例》也强调早识别、早干预。比如,规定学生应当增强自助、求助、互助意识,班主任应当动态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教育和卫生健康部门应当畅通医疗转介绿色通道,鼓励医疗机构设立学生心理门诊、开设就诊绿色通道,鼓励将心理治疗项目全面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减轻学生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