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
政策通知公告

娄底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02/26 3.2k 阅读 187 点赞

今年以来,市教育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学法普法、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等各项工作,为我局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完善教育治理体系、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领会法治政府建设内涵,树立全面依法治教理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坚持把常态学习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保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通过党组中心组重点学、党员带头学、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学、法治培训集中学等多种形式学习贯彻,并作为干部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二是全面履行职责。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研究部署、推动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主持召开局党组会研究推进教育法治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抓好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机关各科室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分工。三是坚持学以致用。坚持带着问题学、结合思考学、奔着目标学,认真学习国家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并将学习成果融入工作,不断提升依法治教能力水平。

(二)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法治意识法治能力。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内部管理控制机制,制定了《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起草相关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2023年,对现行有效的由市教育局起草的2个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19个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逐一清理。经清理,发现有3个规范性文件已经失效、17个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1个规范性文件修改。三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市司法局在职人员担任公职律师,2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针对涉及教育系统的法律事务,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并提供指导、解释、咨询36次,较好地维护了教育系统的合法权益。四是严格规范执法。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培训机构1957人次,实施行政处罚9起,关停无证违规机构103家,退费7.33万元,相关经验在全省会议上分享。五是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要求,及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在局官网上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2023年,我局没有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全力抓好法治教育,不断增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一是抓好机关普法学习。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要求,将法律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带头学法用法,机关全员参与如法网学习与考试,通过率100%。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宪法与教育法规讲座,举办党内法规知识比赛活动。2023年,48名干部职工取得行政执法证。二是抓好学校法治教育。规范学校章程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党的领导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有机统一。配备法治副校长1374人次,覆盖率达到100%,获评省“优秀法治副校长”8人,获评省“优秀精品法治课”10堂。全年组织中小学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专题培训班2次,提升教师法治教学水平。在常规教师培训时指导教师在教学中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意识地渗透法律知识。三是抓好学生普法宣传教育。精心组织90万师生全员参与“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系列活动。58万名学生参加“宪法小卫士”在线答题活动,在全省排名第四,获“最佳组织奖”。与市检察院共同举办全市首届“未成年人法治手绘画廊活动”,收到全市中小学生作品320幅。加强部门联动,开展防性侵、防欺凌专题教育3826场次。

(四)积极推进政务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大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通过一体化入学系统,为14040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办理入学资料线上核验,获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改革“十佳”案例。二是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科学编制《娄底市教育局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建立了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三是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全面完成联合监管任务,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在2023年信用信息建设“双公示”管理中,在全市市直单位中排名第一。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随着法治宣传教育的逐年深入推进,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但由于历史文化传统、社会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少数同志对法治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到位,没有真正理解法治对于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作用,在分析处理教育问题时,没有真正树立起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

二是教育行政执法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从执法队伍看,我局没有专门执法部门,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分散在各职能科室,缺乏执法专业知识,存在不懂执法、不会执法的问题。从执法实务看,部分教育监管领域只有政策要求,各类政策文件交叉重叠甚至矛盾,特别是有的法律责任规定不够明确,执法主体、裁量标准等不清,实践中难以操作。

三是教育政务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教育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面网办,但实际全程网办率不太高,主要原因是教育业务相对独立,基本不涉企、不涉营商、不涉其他部门,无需面临需多头跑的情况,服务对象基本是学生、家长、学校、教师,群体较为特定,习惯线下办事,在明确告知去政务中心办理的情况下,仍选择先到教育局办理。同时也存在经办人员宣传不到位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明确职责和责任齐抓共管,深入推进教科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实现教育系统行政执法权限法定化、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检查经常化、执法监督制度化。

(二)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师生法治素质。积极参与上级开展的各类法制培训活动,深入学习各种法律、法规,探索和研究符合教育特性和我市实际的教育法治有效方式和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营造依法行政氛围。围绕法治建设主题,开展法治学校创建工作,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推动法治教育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整合各种法治教育资源,多措并举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同时推进行政机关更新观念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提升管理人员法治化水平。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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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