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娄底市财政局关于继续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专项清理的通知》(娄财购函〔2023〕60号)文件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标准和要求开展专项清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货物、服务和工程,不存在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或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的行为;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严格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规定全部纳入电子卖场管理,不存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等行为。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以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股权结构、注册地、分公司所在地等条件,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况。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等情况。
特此公示!
娄底市师资培训中心
2023年7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