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
政策通知公告

娄底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02/27 8.0k 阅读 343 点赞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精神,紧紧围绕“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目标任务,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持续推进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统筹部署,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1.落实法治工作职责。市教育局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及时调整了教育系统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安排专人负责法治建设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并将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2.强化法治工作部署。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关于依法治国精神及《市委依法治市办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市普法办关于印发〈娄底市市直国家机关及中央、省在娄有关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娄底市市直国家机关及中央、省在娄有关单位2022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等要求,研究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制定了教育系统“八五”普法工作任务清单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了法治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提高了法治建设规范化水平。

3.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根据《娄底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精神,市教育局聘请了湖南淡远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研究有关重大行政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文件时,充分听取和采纳了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建议;针对当前教育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遇到的法律难点、疑点问题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并提供详细的指导、解释,保障了教育执法的公正性。2022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二)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提升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1.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要求,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监督检查,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重点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工作。并将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纳入市直学校年终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切实把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贯穿于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在市教育局官网上公开。

2.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全面落实依法决策。我局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建立完善了内部管理控制机制,制定了《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着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完善程序和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意见征求、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备案登记等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在研究有关重大行政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文件时,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建议,不断完善制度的合法合理性。6月份,对现行有效的由市教育局起草的8个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14个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逐一清理,经清理,有4个规范性文件失效、有17个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有1个规范性文件修改。

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将2022年定为全市整治校外违规培训攻坚年,寒暑假期间,13个市直部门组成六个联合督查组开展多轮督查,发布了督查通报6期和交办函35份。扎实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回头看”工作,确保有关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坚持校内与校外双向发力。扎实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专项治理行动,全力整治在职教师违规参与校外培训、开展有偿补课等行为,对发现的违规情形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以来共计查处在职教师违规参与培训行为3起,对3名教师采取行政记过处分,并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和绩效考核奖励。四是坚持政府和社会双轮驱动。建立“县区包乡镇、乡镇包社区、社区包小区、小区包楼栋”的“四级包保责任制”,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确保全方位、无死角。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不断延伸“双减”监督触角,切实加强线索处置力度。“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出动439人次参与行动,共计关停无证违规机构173家,吊销有证违规机构8家,拆除违规广告牌77条。

5.制定完善学校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督促学校完善章程建设,对全市21所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章程进行了核查,有7所学校章程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进行了整改。指导督促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以校务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等形式,落实学校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水平。

(三)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思维能力

1.做好机关普法学习。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要求,把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局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机关干部全员参与如法网上学习与考试。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宪法与教育法规讲座,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市直教育系统内党员干部进行党内法规知识比赛。

2.抓好教师普法教育。一是每年组织中小学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专题培训班,提升教师法治教学水平和学校依法治教的能力。二是在常规教师培训时指导各学科教师在教学中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意识地渗透法律知识,使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受到法治教育。在小学,结合思想品德课、社会课和语文等学科教学,渗透《义务教育法》、《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知识;在中学,结合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教学,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知识。三是开展师德师风培训,邀请省教育厅政策与法规处处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教育相关法治知识进行专题讲座,提升中小学教师的基础法治知识水平、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

3.抓好学生普法宣传。一是开展了全市师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全市共有534561名学生参加了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的“宪法小卫士”在线答题活动。二是邀请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录制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宣讲》视频在全市中学播放,全市有20万以上学生参与观看学习。三是开展了全市中小学教师法治精品课竞赛活动,以赛课促进教师法治授课水平的提升。

(四)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和深化“放管服”改革

1.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逐步完善受理机制、办理流程。我局对标对表政务服务“三化”“四减”要求,精简27项事项办事流程,其中精简材料5项、精简环节14项、精简时限8项;进驻政务服务事项法定提速率为100%,事项办理深度全部调整为三级及以上。截至12 月5日,娄底市教育局在政务一体化平台上共计受理6279项,准予许可6149项,不予受理119项,退件处理8项,不予许可3项;除无办件事项外其余事项的按期办结率为100%。

2.广泛宣传政务服务新媒体。在推广注册娄底市“一件事一次办”微信小程序活动中,我局共计发动1万余人进行注册,有力推动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扩宽了群众快速办事的渠道,最大限度提升了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3.多措并举,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对互联网+监管平台认领事项,及时做好了动态维护工作。二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制定了《市教育局深化“证照分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使市场主体办证更加快速、便捷、高效。三是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建立了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中随机抽取了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系统。四是着力健全和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制度,理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体制机制,从严开展审查,全面开展存量清理,如期报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信息,在2022年全省组织的公平竞争第三方评估中,我局获得一致好评。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欠缺,法治意识还不够。主要原因是少数人员平时存在重钻研业务轻法治学习,特别是部分教师对法律政策知识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对教育法律体系的全面认识,理解、掌握教育法律知识的程度不够,导致有些教师不能正确处理教育法律纠纷。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规范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完善教育行政执法协调机制,推进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推进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聘请司法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人员做专业指导,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切实做到流程清晰、要求具体、期限明确。

2.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及时制定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及时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并进行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中的有效作用,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

3.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普遍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不断健全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根据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和接受能力,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联合检察、司法、公安等部门,开展“4.15”、“6.26”、“12.4”等特定日期集中宣传法治教育活动和“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提升学校法治建设能力水平,提高教育系统广大师生的法治素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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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