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检查的通知》(湘教通〔2019〕66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管理,提高民办学校办学水平,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管理职责,组织开展了2021年民办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
2021年检结果的公示
娄底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检查的通知》(湘教通〔2019〕66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管理,提高民办学校办学水平,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管理职责,组织开展了2021年民办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
2021年检结果的公示
娄底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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