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
政策通知公告

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入(返)娄人员提前报备管理的通告(第2号)

2022/04/04 8.7k 阅读 520 点赞

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入(返)娄人员提前报备管理的通告

第2号

一、从外省以及本省有疫情发生市州入(返)娄人员,应提前2日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首页的“便民服务”中“入湘报备”APP报备,并通过电话、委托在娄亲友等方式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

二、凡按规定提前报备人员,接受相应健康管理期间,免除核酸检测费用;按健康管理规定需进行集中隔离的,免除隔离期间食宿费用。

三、核酸采样及检测机构、集中隔离场所对已提前报备入(返)娄人员免收相关费用,如实登记相关人员信息,每月汇总报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四、对未落实入(返)娄提前报备的人员,应当支付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发生的费用;若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终止日期视疫情情况而另行通知。

请做好个人防护,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出入公共场所、乘坐交通工具、医院就诊等要主动配合体温检测、扫场所码、查验核酸检测,养成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分餐制、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

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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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