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
教育教育文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等五个文件的通知

2021/05/06 1.5w 阅读 80 点赞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

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等

五个文件的通知

教师厅〔20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小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特殊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等五个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

2.《小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

3.《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

4.《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

5.《特殊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4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