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娄底市
政策政策解读

《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娄底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暂行)》政策解读

2021/12/08 1.3w 阅读 174 点赞

一、起草背景和意义

2021年6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推动课后服务全覆盖,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后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并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保证课后服务时间,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让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

我市小学课后服务自2019年起实施,以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先行试点,再逐步推广,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省最新要求,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娄底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暂行)》,将课后服务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作为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重要举措,推进课后服务在全市中小学全覆盖高质量开展。

二、起草依据和过程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21〕22号)、《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21〕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娄底实际,由市教育局拟定《实施办法(暂行)》初稿,在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

三、中小学课后服务的服务对象和时间是什么?

中小学课后服务的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校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在校学生,优先保障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的群体。

中小学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尽量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乡镇学校课后服务时间要与学生所乘坐的校车、公交车、客运班车等运营时间相协调。初、高中年级晚上可开设自习班,晚自习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初中不晚于20:30,高中不晚于21:30。普通高中学校可在周末安排不超过1天的时间开展课后服务。

四、中小学课后服务包括哪些内容?

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同时,学校应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提供丰富优质的线上教育资源免费提供给学生使用,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五、课后服务是自愿参加吗?

是。课后服务坚持自主自愿的原则,学校不得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六、课后服务是否需要收费?

根据国家、省、市课后服务相关精神,课后服务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根据成本监审结果,按照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管理要求如下:全市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每生每课时不超过4元,且每生每期收费总额普通高中不超过1200元(乡、镇所在地高中不超过800元)、初中不超过700元(乡、镇初中不超过600元),小学不超过600元(乡、镇小学不超过500元)。全市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时间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从2022年起课后服务收费与学校其他收费一并进行,严格落实“一费制”缴费要求,享受减免政策的学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教师等人员参与课后服务报酬标准是什么?

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只能用于在课后服务期间产生的开支。普通高中学校和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90%用于课后服务授课教师劳务报酬,10%用于课后服务相关的管理人员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支出;其他学校70%-80%用于课后服务授课教师劳务报酬,20%-30%用于课后服务相关管理人员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支出。按规定合理列支授课教师的课时津贴,学校行政人员(含乡镇中心学校管理人员)及未授课时的班主任进行课后服务学校安全管理、班级管理的值班补贴,以及用于课后服务的办公用品、资料印刷费、教材教辅教具费用、水电费、维修费以及相关的资产购置等费用。各学校根据参与课后服务相关人员付出的劳动量,合理确定劳务报酬,最高不超过120元/课时的标准,同一学校授课教师的劳务报酬必须执行统一标准。

八、如何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的安全保障工作?

各地各校应把学生安全摆在首位,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学校以及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完善校方责任保险的投保范围。根据课后服务规模,合理配备管理人员,严格审核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政治、品德、健康以及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加强学校门卫登记管理,建立家校学生离校信息对接机制,制定并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认真排查设施设备、食品卫生、消防、交通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