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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1批)

2026/09/15 4.8k 阅读 240 点赞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批2026年9月9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

被处理

情况

1 D3LD202609090001 冷水江沙塘湾街道办事处群丰社区22组,项目开发过程中,废土废渣堆放其房屋周边,房屋右侧新建道路,对其居住造成影响。 冷水江市 土壤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渣土堆系资江大道修建、拓宽工程渣土回填压实形成,堆放位置属已征地范围,占地约12平方米。 部分

属实

处理情况:1.9月10日,冷水江市渣土办组织清运,9月11日上午清运完毕;2.沙塘湾街道将持续与信访人保持沟通,定期上门走访,做好政策解读和情绪疏导,避免矛盾激化。

整改情况:废土废渣已于9月11日上午清运完毕。

2 D3LD202609090002 娄星区大科街道早元社区拖塘井存在黑臭水体,周边两个小区居民生活用水取自该处井水。该区域属于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局和住建局互相“踢足球”,导致问题持续三年未解决,恳请政府予以协调解决。 娄星区 黑臭水体 2026年9月11日,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现场核查及水体检测,现场调查核实情况:(一)污水雨水收集排放情况:1、雨水排放情况:由紫鹊界路中的盖板涵(3*3m)由北向南排至波月街盖板涵(4*4m),再延波月街盖板涵由西向东汇入托塘井小溪内,经下游民生路盖板涵(4*4m)和横穿金星路盖板涵(2孔4*4m)排入孙水河;2、生活污水收集情况:拖塘井上游:湘中大道与波月街区域集中排入百宝街污水管道,汇入金星路再排入沿孙水河截污干管,其中因波月街已建污水管低于百宝街污水管,故在波月街与大石山路交叉口处修建有1.5千吨/天的污水提升泵站,将波月街已建段污水排向百宝街;拖塘井原著居民:由城控集团(万宝投)负责收集转运处置,将村民生活污水通过排水管道从化粪池接入,修建5个集污井,通过吸污车定时定点拖运至甘桂路污水管道。(二)拖塘井水质监测检测情况:2026年二季度、三季度市生环局委托第三方取样检测及9月10日我局委托第三方取样水质监测结果,该水体溶解氧6.66-9.55mg/L、氨氮0.053-0.761mg/L、透明度26-50cm,各项指标均未达到黑臭水体判定标准。群众反映的拖塘井区域存在黑臭水体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经现场核实及检测,该地区未发现黑臭水体,该举报反映的拖塘井黑臭水体问题不属实,不涉及相关处理、处罚事项。
3 D3LD202609090003 涟源市人民公园广场每日13时至17时,存在高音喇叭产生噪声扰民问题,希望得到治理。 涟源市 噪声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2026年9月11日,涟源市城管、生态环境部门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处置。情况如下:关于“该举报件主要反馈涟源市人民公园广场每日13时至17时,存在高音喇叭产生噪音扰民问题”的问题,该举报情况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1.2026年9月11日,涟源市城管、生态环境部门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处置。2.娄底市涟源生态环境监测站在人民公园广场分时段进行噪声检测。3.城管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开展现场劝导,对使用高音喇叭的群众进行劝导制止,告知噪声扰民危害及噪声污染防治相关要求,责令其立即改正。4.当事人已主动调低音响、喇叭音量,现场噪声扰民情况得到及时缓解。因当事人积极配合整改,且未造成严重后果,本次以劝导教育为主,未实施行政处罚。

整改情况:噪声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4 D3LD202609090004 娄星区上河郡二期小区门口存在流动烧烤摊,油烟异味较重,同时产生噪声扰民。 娄星区 大气、

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检查,该举报情况属实。2026年9月10日20时00分,城南执法大队来到娄星区金星路上河郡小区地段,发现上河郡二期小区门口确实摆放了两个烧烤摊,并摆放了数张桌椅,其中一位摊主正在烧烤,未开启油烟净化设施,涉及大气、噪声问题。 属实 处理情况:娄底市城管局执法人员现场给两位当事人分别下发了《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娄城执责改通字〔2026〕0016851号)、(娄城执责改通字〔2026〕0016852号),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整改情况:2026年9月10日20时57分,两个烧烤摊已取缔。

5 D3LD202609090005 涟源市娄底高新技术产业园湖南启力隧道机械有限公司设有两间油漆房,配套建有除尘及有毒气体处理设施,但企业生产作业时未开启上述治理设施,造成有毒有害废气直排。群众曾向涟源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该问题,但反映存在先通知后检查、难以查实问题的情况,恳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涟源市 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一)关于“涟源市娄底高新技术产业园湖南启力隧道机械有限公司设有两间油漆房”的问题,属实。

经现场检查,该公司建设了2条密闭式喷漆生产线,对生产线部分产品进行打磨、喷漆。

(二)关于“配套建有除尘及有毒气体处理设施,但企业生产作业时未开启上述治理设施,造成有毒有害废气直排”的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部分:关于“配套建有除尘及有毒气体处理设施”该公司喷漆生产线建设了“过滤棉+干式过滤柜+二级活性炭”的处理系统,最终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不属实部分:关于“企业生产作业时未开启上述治理设施,造成有毒有害废气直排”。

(三)关于“群众曾向涟源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该问题,但反映存在先通知后检查、难以查实问题的情况”的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部分:群众曾向涟源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该问题我局2026年8月11日收到过匿名投诉件,信访人表示,不愿透露个人信息。

不属实部分:反映存在先通知后检查、难以查实问题的情况。

经核实,信访人要求部门检查时和其进行联系,8月12日16时08分,电话联系信访人,信访人表示不愿来现场,后续执法人员进入现场后再通知企业安环部门,未存在先通知后检查、难以查实问题的情况。

部分

属实

处理情况:生态环境部门已责令该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前对废气处理设施安装电力监控装置并联网,实现实时监控。

整改情况:目前该公司正在按要求推进整改。

6 D3LD202609090006 涟源市三甲乡长江村存在两处问题:一是村内废弃芦毛江煤矿(非法煤矿),2026年6月发生地下水外溢,流出红色水体进入小河,导致鱼虾死亡。举报人通过湖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平台反映该问题,平台反馈情况不属实,举报人对此结论不予认可,要求进一步核查。二是阳硐煤矿(已关闭二十年)周边,长江村大冲组近十年来存在个人私自盗挖矿石销往砖厂的行为,造成乡村公路护栏坍塌,引发水土流失。当地乡政府虽多次现场查获、安装监控,但盗挖行为没有停止。 涟源市 水、生态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1.原芦毛江煤矿(实为炉冲煤矿)废弃后,2026年4月汛期发生矿涌水外溢,致附近池塘鱼虾死亡。2.三甲乡长江村大冲组长期存在个人私自盗挖矿石销往砖厂行为,造成公路护栏坍塌、水土流失,屡经查处仍未停止。 属实 处理情况:1.已在主井涌水口开挖沉淀池,投加石灰中和沉淀;后续将输送至新砌二级沉淀池处理。经溯源,系自然突发、无违法责任主体,依法不予行政处罚。2.煤矸石非法开采案待价值鉴定出具后,由涟源市自然资源局依法从严处置,涉刑及时移送公安;责令当事人实施土方平整、覆土播草等生态修复并加强管护;塌方段设警示牌、警戒线,完善水沟涵洞,建防护墙和护坡平台,重装护栏、改直弯道,防范次生灾害。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7 D3LD202609090007 双峰县杏子铺镇峡山村村内煤矿矿渣被处置售卖,暴雨过后引发泥石流,冲毁桥梁、房屋,对村民生活造成影响。恳请督察组赴现场实地核查,督促村干部强化生态环保意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对相关水坑进行回填,开展生态环境修复。 双峰县 土壤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内容不属实。1.反映煤矿矿渣售卖问题不属实,涉事煤矿早已关停复绿,近年无售卖行为。2.反映暴雨泥石流毁桥毁房问题不属实,滑坡、桥损均与矿山无关,无房屋损毁情况。 不属实 处理情况:已督促杏子铺镇压实村干部属地责任,强化日常巡查管控。

整改情况:无

8 D3LD202609090008 娄星区蛇形山镇光耀环保砖厂自2023年6月开展修复作业,在未征得当地及群众同意的情况下,将生产废水排入十余亩的公共水库,造成库内鱼类死亡。举报人自2023年起持续反映该问题,2024年向娄星区政府报送报告,得到反馈称该项目已完成验收、不存在问题;举报人对此不认可,2026年已向相关职能部门投诉。 娄星区 经调查核实,其反映“娄星区蛇形山镇光耀环保砖厂自2023年6月开展修复作业,在未征得当地及群众同意的情况下,将生产废水排入十余亩的公共水库,造成库内鱼类死亡”的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蛇形山镇光耀环保砖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属于娄星区2023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的子项目,通过修复治理,该历史遗留矿山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提升,清水塘水库周边环境及水体水质较治理前明显改善。
9 D3LD202609090009 娄星区黄泥塘街道高溪社区蒋家冲区域被工业厂房环绕,夜间存在工业废气、扬尘扰民问题,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请求开展夜间环境监测,核查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 娄星区 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其中“黄泥塘街道高溪社区蒋家冲区域被工业厂房环绕,”问题属实、“夜间存在工业废气、扬尘扰民问题,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问题基本属实。 基本

属实

处理情况:1.委托湖南省娄底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娄星产业园与黄泥塘街道高溪社区蒋家冲交界区域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2.要求产业开发区采用洒水车、雾炮车、人工清扫等方式对周边进行降尘,同时加强对产业开发区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措施,减少排放物对环境的影响。

整改情况:1.开展专项检测,精准掌握该区域大气质量情况。2.强化强化污染管控,督促产业开发区晒水频次、加大园区工业企业监管力度。

10 D3LD202609090010 双峰县永丰街道东华社区东风组:居民房前鸽子养殖场异味较重,房右侧殡仪馆扩建焚烧产生异味,屋后堆放二十余米垃圾塘泥滋生蚊虫(举报人称系永丰街道办转运而来)。此外,土地征拆未征得居民同意,造成1人骨折、2人住院,请求统筹处置。 双峰县 大气、土壤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1.关于反映“居民房前鸽子养殖场异味较重”的问题基本属实。经现场调查,养殖场仅排气扇直排臭气,无除臭设施,粪便袋装露天堆放,异味明显;该场地处畜禽禁养区,违规新建鹌鹑规模化养殖设施,违反养殖管控相关要求,影响居民生活。2.关于反映“屋后堆放二十余米垃圾塘泥滋生蚊虫(举报人称系永丰街道办转运而来)”的问题不属实。经调查,堆体为2024年县城基建弃土,现已植被覆盖,无垃圾、污水,无蚊虫滋生及污染问题。3.关于反映“房右侧殡仪馆扩建焚烧产生异味”的问题属实。经调查,殡仪馆7月3日暂停火化,焚烧炉8月13日拆除。据永丰街道反馈,未拆除前焚烧炉工作时确实存在异味情况。本次改扩建原址重建并升级治污工艺,建成后环保指标更优,异味影响将纳入环评论证。4.关于反映“土地征拆未征得居民同意,施工造成1人骨折、2人住院”的问题不属实。经现场调查,涉事为殡仪馆地勘施工,工作人员维持秩序;公安初步核查,未发现工作人员存在殴打伤人行为。 部分

属实

处理情况:依据《双峰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分调整实施方案》(双政办发〔2020〕4号),该场地处县城规划区,属畜禽禁养区。市生态环境局双峰分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永丰街道办现场责令该场立即管控粪污堆放场所,防范渗漏,建立粪污堆存、处置、转运台账,要求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搬迁。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11 D3LD202609090011 2024年8月20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事项中,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千瓦整改项目涉及面积13991亩,其中认定长江复林地4638亩。2026年林业部门开展整改销号时,认定长江复林地仅5.75亩,举报人对前后长江复林地认定面积差距过大存在异议。此外,反映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疑似未批先建、占用上千亩耕地的问题,请求核查。 娄底市 生态、其他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不属实。1.关于反应认定的4638亩长江防护林是指项目占用长江防护林实施区域的面积,且已按照整改方案完成异地造林4638亩。而5.75亩是指光伏板占用的乔木林面积,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认定评审,且已拆除上面的光伏板,并已完成原地造林,通过了省级验收。2.关于反应娄底生态治理100万千瓦光伏项目于2021年11月获得省发改委备案;并列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项目清单。分两期建设,其中项目一期于2023年6月15日获得省发改委《关于娄底生态治理光伏项目有关事项的复函》,明确该项目为“光伏+生态治理”“农光互补”复合模式。经核实,该项目一期升压站均已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光伏方针占地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无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建设单位已按照“农光互补”要求编制了《娄底生态治理光伏项目农光互补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组织实施。项目二期未占用耕地。 不属实 该项目为国家重点项目符合先行用地相关政策,目前该项目用地手续均已办理到位。
12 D3LD202609090012 娄星区杉山镇花溪村五江江润有限公司将场地用作煤炭中转转运堆场,昼夜开展煤炭转运作业,运输过程产生大量煤灰扬尘,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造成影响。 娄星区 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其中“娄星区杉山镇花溪村五江江润有限公司将场地用作煤炭中转转运堆场,昼夜开展煤炭转运作业。”问题不属实,“运输过程中产生大量煤炭扬尘,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造成很大影响。”问题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要求该企业对破损的防尘网进行修复或者更换,洒水车加强厂区路面洒水的频次,在围墙周边安装喷淋设施进行降尘。

整改情况:狠抓厂区扬尘整改。督促企业对破损防尘网全面修复更换,加密厂区路面洒水保洁频次,并在围墙周边加装喷淋降尘设施,全方位做好厂区扬尘管控工作。

13 D3LD202609090013 双峰县梓门桥镇益群养猪场雨天存在污水溢流现象,日常臭气扰民,举报人曾通过12345热线进行投诉,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双峰县 水、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1.关于反映“益群养猪场雨天存在污水溢流现象”的问题不属实。该猪场粪污处理由第三方专业运维,污水经集粪、干湿分离、生化处理、絮凝消毒、氧化塘、人工湿地整套密闭工艺处理后用于灌溉,粪渣堆肥后及时外运,场区防渗措施完善,现场未发现污水溢流痕迹。2.关于反映“益群养猪场日常臭气扰民”的问题部分属实。该场粪污处理全程密闭,饲料添加生物除臭剂,除臭基础措施到位,但受养殖特性、天气气压及通风条件影响,局部时段存在轻微臭气外溢。现场核查,猪场正常生产,干湿分离区存在异味,除臭喷雾设施未建立运行台账;查阅近期污水检测报告,水质指标均符合农田灌溉及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 部分

属实

处理情况:1.责令该养殖场加强环境管理,稳定运行好污染防治设施,做到达标排放;2.立即建立好干湿分离区除臭喷雾设施运行台账,加大运行频次,减少臭气排放;并在饲料中定期、定量添加生物发酵剂,最大程度降低臭气产生。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14 D3LD202609090014 举报人丈夫在煤矿下井作业遭遇矿难死亡,相关丧葬费用遭伪造冒领,群众十余年来持续反映该问题,但未得到实质性解决。另外,涟源市古塘乡大湾里村自来水存在污染问题,部分时段流出黑水,举报人怀疑系煤矿矿井涌水造成高峰水库水体污染。 涟源市 水、土壤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不属实(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内容不在定性范围之内)。

2026年9月11日,涟源市水利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具体情况如下:1、举报人所反映的丧葬费用冒领问题,属于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内容,由古塘乡人民政府依法答复处理。2、举报人反映自来水部分时段有黑水流出,实质是输水管安装时间已久,实施水管维修后,在供水压力的作用下将水管中一些沉淀物冲出,有少许杂质属正常情况。3、高峰水厂是一个千吨万人水厂,水质每月都会进行检测,且水质检测都达标。有水质检测报告可查。4、高峰水库尾端在90年代曾有一个煤矿,名叫肖家煤矿,于1994年左右便已关闭。工作人员到该煤矿井口查看,发现有少量出水,水质清澈,水质检测达标。有涟源市生态环境检测站矿涌水检测报告可查。综上,古塘乡大湾里村自来水不存在污染问题。

不属实 处理情况:2026年9月11日,涟源市水利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不属实(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内容不在定性范围之内)。
15 D3LD202609090015 涟源市斗笠山镇云盘村湘江洗煤厂全天产生煤灰扬尘,粉尘飘入居民家中,家具落满黑灰,希望政府予以解决。 涟源市 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2026年9月10日,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会同斗笠山镇人民政府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1.关于“全天产生煤灰扬尘”的问题,属实。现场核查发现,企业2台拆包机未实施全封闭作业,周边地面有明显积尘;原材料堆棚封闭不完全且多处破损,密闭效果不足;厂区周边树木表面吸附明显黑色粉尘。企业虽然配套建设了扬尘防控设施,但扬尘管控措施落实存在短板,存在间歇性无组织粉尘排放问题。2.关于“粉尘飘入居民家中,家具落满黑灰”的问题,属实。斗笠山镇云盘村易地扶贫安置区紧靠公路,距离该企业厂区约100米。调查人员随机走访安置区部分居民,发现居民家中的家具确实存在黑色粉尘。 属实 处理情况:1.责令限期整改。责令该公司2026年9月20日前完成以下整改任务:对2台拆包机进行封闭;对原材料堆棚进行封闭修复;对生产区地面进行常态化清扫保洁;对洒水车、雾炮机、布袋除尘器等抑尘设施进行检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整改期间,该公司不得组织生产;整改完成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2.依法行政处罚。2026年9月5日,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已对该公司存在部分吨袋生焦粉、无烟煤及瘦煤堆放于厂区露天区域,未采取密闭、围挡或覆盖等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16 D3LD202609090016 娄星区石井镇斗光村部分基本农田及林地于2007年被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租赁用于堆放渣土,该用地协议为临时用地,现已实际变为永久性用地,渣土至今仍堆放在农田内。企业已支付相关费用,但市自然资源局开垦中心未开展土地复垦工作,群众要求落实土地复垦。 娄星区 土壤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其中反应涟钢租赁斗光村土地堆放渣土问题属实,反应涟钢将临时用地变为永久性用地的问题和未开展土地复垦工作的问题不属实。 部分

属实

处理情况:涟钢于2019年编制了土地复垦方案,并与黄泥塘建筑公司签订协议,由该公司具体落实土地复垦任务。该公司完成土地复垦后,涟钢将该宗土地退还到娄星区石井镇斗光村,由其组织原有村民耕种。同年,为妥善化解该宗土地相关工农矛盾,斗光村村委会重新与村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将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至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经营,流转期限至2043年12月,并按合同约定兑付土地租金。

整改情况:地块已实施复垦。

17 D3LD202609090017 涟源市古塘乡良院村7组,自2018年起,古塘乡负责环保工作的公职人员李某某,私自使用垃圾、杂物填埋集体水塘,造成三十余亩农田缺水。举报人先后向古塘乡政府、涟源市政府及纪委反映该问题,2026年8月24日又向省扫黑除恶办进行反映。另反映李某某将自家农田改造为鱼塘,占用道路,致使道路变窄。 涟源市 2026年9月11日,涟源市水利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经调查核实,该举报问题情况不属实。

(一)关于李某某私自使用垃圾、杂物填埋集体水塘,造成三十余亩农田缺水的问题不属实。1、涉案水塘基本情况。该山塘系良院村7组共同所有,总面积约200平方米,已荒废30多年,长期无蓄水、无灌溉功能。现在属于荒弃状态,杂草丛生。2、该山塘用地性质。经查阅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相关数据,该地块性质现为建设用地。从图斑数据可反映出不属于灌溉水塘。3、农田缺水问题。该水塘在上世纪90年代能灌溉周边5亩水田左右,不存在灌溉30余亩农田的功能。举报人反映造成30余亩农田缺水与历史灌溉事实、现场实际情况不符。4、该山塘的改造情况。2016年为改善村民出行条件,修建村组出行公路,村民集体决议占用该废弃水塘24平方米。2025年村委研究将该山塘地块改造为村民健身活动场所,召开了村民大会,因有不同意见而没有实施。部分村民倾倒垃圾在该处,村委会也安排保洁人员及时进行了清理。李某某个人没有填埋、占用山塘的行为。综上,古塘乡良院村7组李某某(原古塘乡人民政府退休工作人员)没有私自使用垃圾、杂物填埋集体水塘,造成三十余亩农田缺水的问题。

(二)关于李某某将自家农田改造为鱼塘,占用道路,致使道路变窄的问题情况不属实。1、经实地核查,涉事地块系古塘乡良院村7组李某某(原古塘乡人民政府退休工作人员)之妻的责任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代码:431382202202070003J。承包地块编号:0700052,地块面积为0.37亩。2023年7月,其妻为了增加收入,将自家承包的门前山三角丘0.37亩责任田部分田墈加高,蓄低水位稻田养鱼。该水田耕作层未硬化未破坏,现场水深约0.4米,水面上增设了增氧泵。不存在挖田养鱼的违法行为,只是存在稻田养鱼不规范的问题,当事人主动配合整改,规范稻鱼共生,种植作物。2、田埂增高对道路没有影响,不存在道路变窄的问题。

不属实 处理情况:1.当事人积极整改,已撤除增氧设备,降低水位,恢复耕地种植。2.古塘乡人民政府对不规范行为督促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无

18 D3LD202609090018 涟源市蓝田街道新新社区柳家湾涟源伞厂周边居民房屋,在前几年涟水河下水管道改造施工后,下水道出现堵塞。每到雨季汛期房屋就发生进水,最大积水深度可达1米,恳请政府予以解决。 涟源市 其他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属实。2024年,涟源市城乡投公司在新新社区柳家湾路段实施背街小巷改造及雨污分流工程。施工期间,周边居民对雨污分流施工提出相关异议,项目单位已部分采纳整改。

2026年7月19日晚,城区遭遇强暴雨天气,受原有排水管网淤积、排水口偏小、排水能力不足影响,管网排水不畅,出现污水、雨水倒灌,造成三户居民家中进水、产生少量财产损失。

属实 处理情况:1.涟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居民屋后老旧排水沟、排水涵洞开展人工清淤疏通;拆除入河口废弃检查井,扩大排水口径,提升排水效率;对沿河污水主干管全面清淤,大幅提升管网过水泄洪能力。

2.涟源市城乡投公司负责沿道路路缘增设雨水收集口,强化路面雨水收集排放能力;新增建设检查井一座,确保污水管网高负荷状态下可正常溢流分流;妥善处理三户居民财产损失问题。

3.后续若遇极端暴雨天气现有排水设施仍无法满足泄洪需求时,由蓝田街道及时开展应急抽排处置,全力保障居民人身及财产安全,事后再商量对策。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工程措施,扩建出口段约70m长的排水管道。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19 D3LD202609090019 涟源市茅塘镇茅塘村和石门村交界处兄弟采石场开了十多年,占了两个村的山体和农田,填平山下基本农田。采石场租用农田建设毛马路,采石场2022年倒闭后没有善后,复原了一部分,大部分农田没有复原,镇政府以赈代工将农田硬化为马路,没有经过村民同意。 涟源市 其他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不属实。

1.关于“涟源市茅塘镇茅塘村和石门村交界处兄弟采石场开了十多年占了两个村的山体和农田,填平山下基本农田”的问题,不属实。经查阅相关项目材料档案,兄弟采石场原属依法审批发证矿山,生产经营过程受到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于2022年11月10日依法予以关闭,不存在占用基本农田的问题。

2.关于“采石场租用农田建设毛马路,采石场2022年倒闭后没有善后,复原了一部分,大部分农田没有复原,镇政府以赈代工将农田硬化为马路,没有经过村民同意”的问题,不属实。兄弟采石场属于关闭矿山,临时用地到期后该项目单位开展临时用地复垦工作,2025年1月20日涟源市兄弟矿业有限公司提交资料申请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复垦面积为0.7179公顷,地类为耕地,经相关部门认定该临时用地复垦符合复垦要求,并通过验收。

以工代赈项目硬化公路所占用地依法依程序办理了林地手续、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没有涉及基本农田,并严格按项目要求施工建设,所占用的土地村级依程序充分征求了相关群众的意见,不存在没有经过村民同意的问题。

不属实 处理情况:督促涟源市自然资源部门和茅塘镇人民政府加强项目后续管护,对群众所关心的基本农田保护、群众的土地权益保护积极回应,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整改情况:无

20 D3LD202609090020 涟源市斗笠山镇惠民村沙石组,原村支书和原村长包了一百多亩田地,用石头堆满良田,导致村民无田可种。 涟源市 其他 经调查核实,反映“斗笠山镇惠民村原村支书和原村长包了一百多亩地,用石头堆满良田,导致村民无田耕种”的问题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1.涟源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统筹。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相关要求,强化耕地质量管护,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2.涟源市自然资源局履职监管。强化耕地红线常态化监管,依法查处各类破坏耕地违法行为;督促并指导属地乡镇做好涉问题地块复耕复垦相关工作。

3.斗笠山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审批红线外遭到破坏的1.73亩耕地立即组织实施复耕复垦;对现已改变土地性质的21亩土地,斗笠山镇将争取招商引资引进合适的企业予以充分使用,并加大重点地块、重点区域日常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苗头第一时间处置、上报。

4.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属地乡镇三方会商、信息共享工作模式,对上级交办信访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由斗笠山党委政府对该村原支部书记邵维国予以诫勉谈话。
21 X3LD202609090001 冷水江市中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该企业长期存在废气、废水、固体废物违法处置,涉嫌违规占用土地等多项环境违法行为:1.废气未经有效治理直接对外排放,生产粉尘无组织直接向外排放;2.污水通过明渠、暗沟向外排放,污染周边水体、土壤;3.原料废渣露天大面积堆放;4.存在已淘汰土窑部分生产环节环保治理设施疑似不正常运行。 冷水江市 生态 经2026年9月10日、11日现场核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1.废气问题不属实:窑炉使用天然气清洁能源,烟气经40米排气筒排放,机粉楼、配料车间配套袋式除尘设施,查阅近3年自行监测未发现超标;2.污水问题不属实: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循环利用不外排,未发现外排迹象及暗管;3.原料废渣露天堆放部分属实:厂区外露天堆放大量硅石矿原材料,仅部分采取遮盖措施;4.土窑环保设施疑似不正常运行不属实:梭式窑、隧道窑不属于淘汰类设备,现场未生产;5.涉嫌违规占用土地问题:正在核算数据,成果暂未出来。 部分

属实

处理情况:已责令中孚公司:1.迅速开展2026年度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自行监测;2.对两处锈蚀管道口立即封堵,消除群众疑虑;3.增加厂区外露天原材料堆场抑尘、降尘设施并采取遮盖措施;4.9月30日前完成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5.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和常态化巡查。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执法监测和占地测量,待结果出具后依法调查处理。案件正在处理中,预计9月30日前办结。

整改情况:1.对两处锈蚀管道口进行了封堵,消除群众疑虑;2.增加了厂区外露天原材料堆场抑尘、降尘设施并采取遮盖环保措施;3.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执法监测和占地测量,待结果出具后依法调查处理。

备注:是否属实包括属实、部分属实、基本属实、不属实等4种情形。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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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