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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8批)

2026/09/21 1.1w 阅读 229 点赞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8批2026年9月16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LD202609160001 涟源市石马山街道石桥村潭泉组二广高速公路有混合性刺激异味,隔音设施破损,噪声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涟源市 噪音,大气 经调查,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2026年9月17日,涟源市交通运输局会同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石马山街道办事处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关于“二广高速公路有混合性刺激异味”的问题,不属实。经沿线巡查,二广高速涟源市石马山街道石桥村潭泉组段未发现产生异味源头,现场未闻到混合性刺激异味。

2.关于反映“隔音设施破损”的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核查,二广高速公路该路段建设的路边护栏隔音设施完好。

3.关于反映“噪声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属实。2026年9月17日,娄底市涟源生态环境监测站对石桥村潭泉组靠近二广高速公路敏感居民点开展了噪声监测。15时22分至15时42分,监测值为63dB(A),参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4a类昼间标准限值,未超过限值标准70dB(A);22时32分至22时52分,监测值为60dB(A),参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4a类夜间标准限值,超过限值标准55dB(A)。

部分

属实

处理情况:1.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日常监测,动态掌握该住房环境噪声情况。2.石马山街道办事处持续做好沟通工作。3.由涟源市交通部门牵头,会同生态环境部门、石马山街道办事处和二广高速业主利联安邵公司做好噪声防治的后续工作。

整改情况:无。

2 D3LD202609160002 涟源市伏口镇吴家桥村落水组和白石组罗某某利用六合煤矿非法开采石料,运输过程中将村里马路压坏。 涟源市 其他污染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不属实。

1.六合煤矿场地平整开采石料问题。经查,涟源市六合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温泉煤矿在审批用地范围内进行场地平整,开采了石料用于项目自用,未发现石料外运销售的情况。

2.村民采石问题。2026年9月11日,接群众举报伏口镇六合煤矿存在非法开采石料线索,涟源市伏口镇人民政府派人赶到现场制止,现场有一台挖机和一辆后八轮,挖机正往车上装石头。经现场核查,采石地点为和六合煤矿(温泉煤矿)的交界处。这些石料是村民为砌自家房屋后面的坡,于今年3月开采出来堆放在那里,两栋房屋于2026年8月21日已通过涟源市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占用审批。经核查,当天晚上没有开采新石料,是在装上半年开采出来的石料,已经装了一车走了,正装第二车的时候被及时制止。

根据《矿产资源法》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取得采矿权:(一)个人为生活自用采挖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黏土;(二)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在批准的作业区域和建设工期内,因施工需要采挖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黏土;(三)国务院和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规定,该行为不属于非法采矿行为。

3.关于“运输过程中将村里马路压”的问题。

该条公路自207国道起,自长塘村至吴家村,属于C380村道。该公路已经修建了10余年,部分路段破损严重,伏口镇今年已经为该村道申报了960米长的产业园公路项目,计划将路基扩宽至8米,路面拓宽至6米。目前国土、林业手续已经办好,正在着手对原有破损路面进行处理(设计方案原路面做震碎处理),做扩宽方面的准备。

不属实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无。

3 D3LD202609160003 涟源市安平镇凉水井村有小型车辆喷漆店异味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生活。 涟源市 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2026年9月18日,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会同安平镇人民政府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2026年3月,刘某某夫妇利用自建房和屋前空地经营喷漆店,从事运输货车及施工车辆等油漆修补,该店未办理营业执照等手续。

2.现场检查时,发现刘某某自建房旁杂房摆放有多种油漆涂料及油漆喷枪等工具,刘某某正在对一辆中重型货车进行打磨,未建设喷漆工序废气处理设施。

属实 处理情况: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已当场责令该店立即停止作业,对喷涂场所进行密闭改造,防止污染物扰民。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4 D3LD202609160004 娄星区大科街道华达移民安置小区17栋附近有私人作坊噪音扰民。 娄星区 噪音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基本

属实

处理情况:娄星区大科市场监督管理所现场向涉事作坊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整改到位后方可依规经营,并明确告知作坊法人限期完成搬离。

整改情况:娄星区大科市场监督管理所已依法下达整改文书,明确整改时限,将于2026年10月8日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5 D3LD202609160005 娄星区大埠桥街道早园基地安置小区的建筑垃圾无序倾倒。 娄星区 土壤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娄星区大科街道迅速行动,成立工作专班:1.规范集体土地日常管理;2.加强宣传引导与管控;3.加快存量垃圾清运处置。

整改情况:娄星区大科街道对建筑垃圾清理清运工作跟踪办理,预计2026年9月23日前可以办结。

6 D3LD202609160007 娄星区大科街道牡丹园小区11栋附近有垃圾场,异味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娄星区 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反映“牡丹园小区11栋附近有垃圾场,异味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问题基本属实。 基本

属实

处理情况:9月17日,娄底市娄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街道、社区约谈和园物业公司负责人,对其开展严肃批评教育。要求物业公司提高服务品质,优化垃圾清运时段与作业频次,在高温天气酌情增加清运、冲洗及消杀作业,强化垃圾站点日常保洁,最大限度降低异味扰民问题。

整改情况:物业已制定服务整改方案。

7 D3LD202609160008 娄星区大科街道环府路中段湘中黑牛店餐饮油烟管道经过二楼排放,油烟污染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娄星区 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部分属实。2026年9月17日下午,娄底市城管局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置。经现场勘察确认:湘中黑牛门店为2026年8月初新开业的餐饮门店,属于低油烟餐饮业态;店内已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排油烟管道沿外墙铺设至二楼平台,排风口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该店自2026年8月开业以来,娄底市城管局已将其纳入日常监管,此前曾多次前往现场检查,油烟净化设施均在正常运行,未发现明显油烟污染问题。 部分

属实

处理情况:娄底市城管局执法人员向门店经营者宣讲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开展清洗、维护保养,确保油烟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情况:无。

8 D3LD202609160009 娄星区黄泥塘办事处高溪小区(位置为涟钢6轧钢厂房400米)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无序堆放在居民楼附近。 娄星区 土壤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部分属实。其中反映的建筑垃圾无序堆放问题不属实,生活垃圾无序堆放问题属实,在涟钢机电项目厂区对面有1处小卖部收集了塑料、啤酒瓶和部分塑料制品堆放在蒋大街右侧。 部分

属实

处理情况:娄星产业发展中心和黄泥塘街道从柳青路经万兴街、蒋大街、沿河路转至高溪社区办公楼门口,围绕辖区巡查了一圈并放无人机进行巡查。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裸露黄土和建筑垃圾的堆放问题,安排专人实施全面覆盖到位。二是为防止后续外来人员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在重点区域范围内的主要路口加装了9处监控摄像头。三是对可能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区域实施波形防护栏的安装,共计15处240米。四是对现存的1处小卖部周边堆积的废品,当事人于18日下午已处置到位。

9 D3LD202609160010 娄星区大科办事处早元社区拖塘组万宝新区下水道两端未修通导致污水流入拖塘组水井,下雨天井水发黄伴有泥沙,无法饮用;曾向相关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 娄星区 2026年9月17日,娄底市住建局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核查雨、污水排放及水井相关情况,经现场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娄星区大科办事处早元社区拖塘组万宝新区下水道两端未修通导致污水流入拖塘组水井不属实。

(一)该区域雨水排放情况:由紫鹊界路中的盖板涵由北向南排至波月街盖板涵,再延波月街盖板涵由西向东汇入托塘井小溪内,经下游民生路盖板涵和横穿金星路盖板涵排入孙水河。

(二)区域内生活污水收集情况:1.拖塘井上游:湘中大道与波月街区域集中排入百宝街污水管道,汇入金星路再排入沿孙水河截污干管,其中因波月街已建污水管低于百宝街污水管,故在波月街与大石山路交叉口处修建有1.5千吨/天的污水提升泵站,将波月街已建段污水排向百宝街;2.拖塘井原著居民:由城控集团(万宝投)负责收集转运处置,将村民生活污水通过排水管道从化粪池接入,修建5个集污井,通过吸污车定时定点拖运至甘桂路污水管道。经核实未发现污水流入拖塘组水井的情况,反映情况不属实。拖塘井是一口天然地下水井,周边少数居民通过自建水泵在拖塘井出水口取生活用水,因拖塘井及周边地势低洼,汛期大暴雨该地区有内涝风险。

不属

处理情况:经管网排查、现场踏勘,拖塘井未发现有污水流入、无井水发黄伴有泥沙情况,群众反映不属实。不涉及相关处理、处罚事项。

整改情况:无。

10 D3LD202609160011 双峰县花门镇石龙村原大保国养猪场排放废水污染林地,异味严重。 双峰县 水,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反映部分属实。

1.关于反映“花门镇石龙村原大保国养猪场排放废水污染林地”的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该猪场粪污处理设施均布置于养殖场生产区内,出于生猪疫病防控的需要,工作人员只能通过手机视频联线的方式,对该猪场的粪污处理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现场发现该养殖场栏舍较陈旧,雨污分流设施不完善,废水收集沟上方未密闭。养殖废水进入污水收集沟后,通过管道进入沼气池,在沼气池发酵后再通过管道进入沉淀池沉淀最终排入氧化塘。氧化塘边的水泥沟及周边的林地有养殖废水痕迹。因此“该猪场排放废水”属实,“污染林业”待进一步核实。

2.关于反映“异味严重”的问题,情况部分属实。现场核查时,该养殖场的干粪库和氧化塘可闻到臭味,在养殖场周边未闻到臭味。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双峰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双峰分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花门镇人民政府责令该猪场完善雨污分流设施,优化粪污贮存密闭措施,减少臭气逸散,立即清理水泥沟周边及溢出至林地的养殖废水。

整改情况:无

11 D3LD202609160012 双峰县洪山电镇雷峰山村肖家组彭某某违规占用农田水塘建设私人住宅,今年经过相关部门处理后仍未恢复原有生态环境。 双峰县 生态 经调查,该信访举报部分属实。

1.关于反映“双峰县洪山殿镇雷峰山村肖家组彭某某违规占用农田水塘建设私人住宅问题”的问题不属实。经调查,2017年彭某申请修建房屋,经村、镇、县相关职能部门联审,同意批准建设面积210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180平方米,未利用地30平方米),建成后宗地面积213平方米,该房屋建设时未占用农田水塘。

2.关于反映“今年经过相关部门处理后仍未恢复原有生态环境”的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彭某文、彭某父子房屋建成后,私自占用耕地,违规硬化屋前道路及地坪。2026年7月8日,洪山殿镇、镇自然资源所、双桥总支、雷峰山村支两委到彭某文家,对其违规占用耕地硬化道路及地坪的行为启动了立案程序,并做了“询问笔录”,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拆除并恢复土地原貌。后经工作专班多次做工作,彭某文一直未主动整改。8月12日,洪山殿镇执法大队牵头,会同双桥总支、雷峰山村支两委,调派切割机、挖掘机、运输车辆等工具,对彭某文违规占用的硬化道路及地坪进行了拆除,并要求其限期进行复垦。

部分

属实

处理情况:双峰县洪山殿镇已对彭某违规硬化屋前道路及地坪的情况进行强制拆除,并要求其限期进行复垦。

整改情况:已拆除硬化道路及地坪。

12 D3LD202609160013 双峰县海螺公司爆破作业时导致村民房屋受损,作业时噪音和扬尘污染严重,影响村民生活,多次反映后无果。 双峰县 噪音,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部分属实。

1.反映“双峰县海螺公司爆破作业导致村民房屋受损”问题属实。经调查,矿山200米安全防护距离内房屋已全部拆迁安置,但200—300米范围内仍有3个村150余栋房屋、近200户未拆迁。2026年以来企业已压降爆破药量、优化爆破工艺,并委托第三方开展爆破振动监测,监测数据符合国家标准。但随着开采平台下移,开采边界靠近村民房屋,爆破震动仍对部分房屋产生影响,今年九房头村(原柳界村)村民多次反映房屋出现瓦片滑动、墙体沉陷、瓷片及玻璃破损等情况。

2.反映“作业噪音、扬尘污染严重,影响村民生活”问题部分属实。经查,企业爆破前后采取洒水、雾炮、高压水炮等降尘措施,爆破扬尘仅小规模短暂出现;起爆瞬间会产生短时噪声,对周边村民生活存在轻微影响。

3.反映“多次反映无果”问题不属实。双峰县委、县政府已成立工作专班处置该信访事项,2025年10月委托第三方对58户房屋开展安全鉴定,2026年1月组织座谈协商,7月副县长带队现场核查,明确管控要求。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双峰分局收到省生态环境厅舆情交办件后,第一时间现场核查,要求企业推广干冰间隔爆破、增设高压水炮、优化爆破时段、建设防护林,减少振动与粉尘影响。

部分

属实

处理情况: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双峰分局已责令该公司建立全流程扬尘防控机制,多措并举降低扬尘扩散影响。爆破装药结束后,在爆破警戒区域外安排洒水车对炮区进行洒水,保持炮区岩石湿润,从源头减少爆破起尘量;起爆后,安排洒水车或雾炮车对爆破扬尘点进行动态二次降尘,最大限度降低爆破扬尘。

整改情况:双峰县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10月已完成九房头村58户房屋结构安全性排查鉴定,出具了鉴定报告和修缮补偿金额建议。

13 D3LD202609160014 新化县油溪镇芬街村养猪场占用基本农田,养殖废水排入思本溪,臭味与噪音严重扰民。 新化县 大气,水,噪音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不属实。新化县农业农村局及油溪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伍某平猪场粪污处理设施齐备,采用熟食饲喂,且饲养量少。现场未见粪污废水外排外溢外渗及粪便露天堆放情况,无明显臭气,也无噪音扰民情况。经油溪乡自然资源所通过国土专用软件现场打点核查,确认该场用地不属于基本农田。 不属

处理情况:新化县农业农村局现场责令猪场定期清扫,减轻臭味。

整改情况:猪场按要求定期清扫,减轻臭味。

14 D3LD202609160015 双峰县井字镇黄牛峰村林场2026年4月发现熊某某砍伐几百亩林地,黄土裸露造成水土流失。曾向各级部门反映,未得到整改。 双峰县 生态 经调查,关于信访举报反映部分属实。

1.反映“熊某某砍伐几百亩林地”部分属实。经调查,熊某智承包的林地树木卖给罗某国砍伐,罗某国砍伐的林木大部分属于林业局批准的《林木许可证》范围内。但2026年6月12日,双峰县林业局查实罗某国进行了超采伐许可证范围采伐林木的行为。2026年7月11日,双峰县林业局聘请娄底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对罗某国在井字镇黄牛峰村非法砍伐林木的现场进行了调查鉴定,并出具了《罗某国在井字镇黄牛峰村“双合林场”非法砍伐林木调查报告》,调查结论为非法砍伐林木15株,立木蓄积为3.0立方米,材积1.8立方米。已被双峰县林业局立案查处。

2.反映“黄土裸露造成水土流失”部分属实。经调查,罗某国在购买熊某智的树木后,于2026年3月底至4月份共计采伐142亩,在采伐及更新造林过程中,没有采取必要的生物或工程水土保持技术措施,因上半年持续雨水天气造成轻微水土流失。

3.关于反映“曾向各级部门反映,未得到整改。”的问题不属实。前期,在接到群众反映后,双峰县林业局第一时间会同井字镇人民政府、村支两委赴现场核查处置,并对罗某国超采伐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18株树木。

部分

属实

处理情况:1.双峰县林业局于2026年7月18日对罗某国超许可审批范围非法砍伐15株林木的行为进行了立案。2026年8月1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对罗卫国滥伐林木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双林罚决字〔2026〕第62号),收缴罚款1542元,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18株树木。

2.关于举报熊某某砍伐林木造成的水土流失问题,已责令违法主体制定整改方案,待今冬明春实施到位。

15 D3LD202609160016 涟源市七星街镇百鹞村花屋组王某某家中生活污水直排居民水井。 涟源市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不属实。2026年9月17日,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会同涟源市水利局、七星街镇人民政府赴信访反映地点七星街镇百鹞村花屋组进行实地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1.举报人七星街镇白鹞村村民王某某。举报人与村民王某某相邻而居,王某某房屋坐向左边处有高约8米的石磡,石磡下面是举报人的空地,举报人家水井(直径约1米的竖井)挖在空地中,目前没有取水。

2.王某某家玻璃钢化粪池建在离举报人家最远的屋角角落,出水管已铺设至村级排水渠,没有生活污水排放至举报人家的空地,并且镇、村于2024年6月免费为举报人安装了自来水,水量充足,饮水安全有保障。

不属

处理情况:属于邻里纠纷,已由涟源市七星街镇镇做好矛盾调处工作。

整改情况:无。

16 D3LD202609160017 涟源市金石镇七里村陈某某养猪场养殖废水直排进双峰县洪山殿镇菊花村水塘,异味严重,影响周边农户正常耕作生活。 涟源市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不属实。2026年9月17日,涟源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牵头,会同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金石镇等单位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核查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排、偷排、漏排等现象,氧化塘水位正常、防渗膜完好,未发现外溢、渗漏等问题。该养殖场与涟源市金双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86亩高标准农田签订了粪污消纳协议,经营者陈伟新另承包金石镇七里社区125亩油茶林,用于沼液消纳利用。

2.现场目测浏济塘水体清澈、无异味,有群众在此垂钓,周边农田正常开展耕作灌溉。

不属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无。

17 D3LD202609160018 娄星区大科街道吉星路南拢社区富厚名城空地经常有人焚烧垃圾,造成大气污染。 娄星区 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焚烧垃圾情况不属实,可能是有人烧杂草。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娄星区大科街道街道和南垅社区对该区域加强巡查、宣传,杜绝焚烧垃圾、杂草等。责令富厚名城物业加强管理,及时发现苗头,立即制止。

整改情况:已加强巡查,空地处树立禁止燃烧垃圾标牌。

18 D3LD202609160019 娄星区涟钢集团焦化厂违规出售几千吨硫膏给湖南银桥食品添加剂厂,疑似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娄星区 土壤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其中反映“娄星区涟钢集团焦化厂出售几千吨硫膏给湖南银桥食品添加剂厂”问题属实;反映“疑似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问题不属实。经查,华菱涟钢排污许可证显示,前述硫膏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部分自行利用、部分委托利用,华菱涟钢转移硫膏至银桥公司未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娄星分局要求华菱涟钢加强各类工业固废管理,对于非法转移、处置等违法行为依法打击、从严管控。

整改情况:华菱涟钢已按要求严格落实各类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

19 D3LD202609160020 娄星区涟滨办事处开发区企业污水通过两个管道直排入河,其中一个管道位于太保居委会群英桥下,另一个管道位于高车居委会老发电站勤丰桥下百米处。排放的污水呈红色、黑色并有异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娄星区 水,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其中反映“星区涟滨办事处开发区企业污水通过两个管道直排入河,其中一个管道位于太保居委会群英桥下,另一个管道位于高车居委会老发电站勤丰桥下百米处”问题部分属实;反映“排放的污水呈红色、黑色并有异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1.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娄星分局、经开区分局已对太保居委会群英桥下的管道入河水质进行了采样分析。

2.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将继续对工业企业与雨污管网进行深入排查、分段采样分析,重点核查涉水工业企业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排污去向、私接乱排等行为,发现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整改情况: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娄星分局与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将持续跟进督办。

20 D3LD202609160021 双峰县永丰街道玉盘农贸市场旁全友家居后方仁和家味馆在屋顶安装油烟机,运行时噪音严重扰民。 双峰县 噪音 经调查,该信访举报基本属实。经查,该店利用自建房进行餐饮服务,在一楼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并建设专用油烟管道直通屋顶,屋顶安装排风扇,工作时发出较为明显的噪音,对周边住户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基本属实 处理情况:双峰县城管执法局已约谈门店经营者,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告知排风扇工作时噪音扰民的相关法律规定,并下达责令整改文书,要求该门店经营者立即采取有效降噪措施。

整改情况:预计10月30日整改到位。

21 D3LD202609160023 涟源市桥头河镇东石村东冲片组村里生活污水排向大门塘,垃圾堆积臭气熏天,曾向多部门反映未得到有效处置。 涟源市 水,大气 经调查,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2026年9月17日,涟源市桥头河人民政府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东石村东冲片组村里生活污水排向大门塘”属实。

2.垃圾堆积臭气熏天”不属实。经现场核查,池塘岸线外围没有露天成堆垃圾堆积,不存在大面积垃圾堆积散发恶臭现象。

3.“曾向多部门反映未得到有效处置的问题”不属实。2021年,镇、村两级多次向上级争取项目,对该处池塘进行了清淤。同时镇、村两级多次开展人居环境整治,上门对周边农户开展宣传劝导。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1.对池塘及周边现存零散垃圾进行清运,目前已全部清理处置到位。2.对存在污水直排的农户逐户上门开展劝诫谈话,宣讲农村人居环境、水环境保护相关要求,明确禁止向池塘倾倒垃圾杂物,引导农户做好生活污水简易沉淀处理。3.当前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受缺少管网项目支撑,仅能通过劝导引导农户减少污水直排;污水源头治理需向上级争取项目实施。

整改情况:池塘垃圾清理工作已于2026年9月18日全部完成。

22 D3LD202609160024 涟源市白马镇邹家村卢某某在六组黄土坳私自修建入户马路,破坏基本农田及两千多平米山林。曾多次向各级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 涟源市 生态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26年9月17日,涟源市自然资源局会同涟源市林业局、白马镇人民政府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破坏基本农田”问题,属实。经实地测绘比对、调查取证核实,卢某某为方便个人出行,在原有能正常通行3米宽的机耕道并配套水渠的基础上擅自拓宽1.5米,并违规砌筑石磡,实际违规占用耕地面积约100平方米,属于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修建入户道路的违法行为。

2.关于“破坏两千多平米山林”问题,部分属实。经专业技术鉴定:卢某某建房过程中超出审批范围毁坏林地用于空坪,超占面积0.1422公顷(折合2.133亩,1422平方米),地类均为乔木林地;按森林类别划分,含商品林地0.1261公顷、公益林地0.0161公顷。上述超占毁坏林地中,0.1038公顷具备林业生产条件,0.0384公顷不具备林业生产条件。综上,卢伟青建房过程中超出审批范围毁坏林地1422平方米,但非举报所称“两千多平米”。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1.针对“破坏基本农田”的问题。2026年9月13日,涟源市白马镇党委、政府统筹调度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及村委会力量,对违规拓宽的道路及违规石磡开展整治,全面恢复耕地种植条件。

2.针对“破坏两千多平米山林”的行为。涟源市林业局于2026年7月3日对当事人卢某某超审批范围毁坏林地建房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2026年7月24日下达了《涟林罚决字〔2026〕第0025号》,处罚款14213.00元,责令其限期(一年)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整改情况:1.目前该地块已恢复耕种。2.目前卢某某已在被破坏的林地上栽植了约60厘米高的松柏树苗进行复绿。

23 D3LD202609160025 娄星区双江乡双江钒矿关闭后废水未处理。 娄星区 经现场调查,该举报情况不属实。2026年9月18日,娄星区双江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临时处置点的药剂投放和设备运行正常。 不属实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无

24 D3LD202609160026 双峰县洪山殿镇前塘村湘中液化气充桩站渗透液污染居民鱼塘。 双峰县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不属实。经查,该储配站未生产,目前正在进行升级改造,该站主要进行液化气储存、充装、销售,设计储存400m³。该销售中心经营过程中无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场内雨水部分循环使用,少量雨水外流入附近的234国道旁边的雨水沟。 不属实 处理清理:现场检查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无处理、处罚情况。

整改情况:

25 D3LD202609160027 涟源市枫坪镇四良村村委会破坏林地,违规建设养殖场。周家组水泥灰厂露天制作水泥灰,造成空气污染。 涟源市 生态,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26年9月17日,涟源市林业局会同市生环分局、枫坪镇人民政府等部门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反映“涟源市枫坪镇四良村村委会破坏林地,违规建设养殖场”不属实。2021年9月,枫坪镇四良村为发展集体养殖业,向林业部门申请办理林地使用手续;2021年11月,取得湖南省林业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湘林地许准〔2021〕2556号)。2022年4月停止养殖,2022年12月场地交由涟源市再鑫能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使用,该企业自2023年10月起停产至今。该地块已依法办理林地使用审批手续,不存在破坏林地违规建设养殖场的情形。

2.反映“周家组水泥灰厂露天制作水泥灰,造成空气污染”部分属实。经查,该企业实际加工物料为煤矸石、建筑红砖废料,产出建筑用砖渣,并不生产水泥灰,“制作水泥灰”的表述与实际不符。现场核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生产设备无生产作业痕迹,但厂区内露天堆存大量煤矸石、建筑红砖废料等原材料,未落实覆盖、围挡等抑尘措施,存在扬尘污染隐患。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针对涟源市再鑫能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原材料露天堆放未落实抑尘措施问题,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责令该企业于2026年9月20日前,完成露天原材料清运,或落实覆盖、围挡等有效抑尘措施,彻底消除扬尘污染隐患。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26 D3LD202609160028 涟源市七星街镇红联村,2025年11月肖某某田里出现溶洞并伴有涌水现象,最初面积约为25平方,曾反映给各级相关部门,并到现场核实情况,但未得到有效处理,目前扩大至约30平方米。 涟源市 生态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26年9月17日,涟源市自然资源局协同涟源市七星街镇进行了现场核实:

1.反映“出现溶洞”问题不属实。经查,该区域位于山体坡脚处,属地下水排泄区,近期降雨频繁,地下水波动,造成表层土体垮塌而非溶洞。

2.反映“伴有涌水现象”问题属实。经查,该区域存在5立方米左右积水,但当前已无新增涌水。

3.反映“最初面积约为25平方,现已扩大至约30平方米”问题属实。经查,该区域积水面积约30m2,损毁耕作土地约14平方米,灾情等级为小型。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已由涟源市七星街镇对地面坍陷区域完成了填埋。

整改情况:无。

27 D3LD202609160029 涟源市古塘乡大湾里村八组长胜煤矿开采导致举报人房屋造成坍塌损坏。举报人为当地贫困户,希望房屋问题得到解决。 涟源市 其他污染 经核查,该举报情况不属实。

1.房屋沉降问题核查情况。经查,长胜煤矿已于2017年9月30日正式关停。根据煤矿原矿长吴某某及村佐证,该煤矿合法采掘作业范围仅为大湾里村1组、2组区域,且关停前进行了专业测绘,已对采掘作业造成的房屋受损问题已经全部完成了赔付。举报人吴某某房屋位于大湾里村8组,与采掘片区距离较远,并且不在煤矿采掘作业区域内。综合现场情况,排除煤矿开采造成房屋受损问题。

2.举报人家庭基本情况。经查阅脱贫档案、村干部走访、电话核实,举报人吴某珍系原建档立卡贫困户,2018年已稳定脱贫,该家庭劳动力充足,自主发展能力较强,具备稳定的生产生活条件。针对其住房诉求,经现场核查,房屋于2004年建设,主体为砖混结构,结构安全,但因其长期未在自家房屋居住,瓦屋面年久失修,有漏水现象。但根据举报人的家庭条件,有能力自主进行修缮。

综上,举报人所称房屋坍塌损坏由长胜煤矿开采造成的问题不属实,房屋沉降损坏与原煤矿开采作业无关联。

不属实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无。

28 D3LD202609160030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入驻后,采石行业基本停产,无处购买石料。 娄星区 生态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不属实。经查,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之前,部分矿山企业因证照到期、自身经营等问题自行停产或政策关停,并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后停产,行业主管部门也没有对矿山企业提出停产要求。 不属实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无

29 D3LD202609160031 冷水江市中连乡诚意村焚烧杂草现象严重,造成空气污染。 冷水江市 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其中反映“诚意村存在焚烧杂草、造成空气污染”属实,反映焚烧杂草“现象严重”的表述不属实。经查,8月以来,杂草和秸秆产生量增大,局部偶发村民露天焚烧杂草行为,但未发现大面积集中焚烧现象。 部分

属实

冷水江市中连乡安排乡、村两级干部宣传杂草和秸秆露天焚烧会产生大量烟尘、PM2.5、一氧化碳等有害物质,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影响周边居民身体健康,且极易引发火灾、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发放《致全乡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秸秆禁烧倡议书》、秸秆禁烧区明白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政策宣传手册;压实乡、村两级干部值守责任,及时处置火点。9月16日,在金湾村查处了一起村民屡禁不止焚烧杂草和秸秆的行为,对当事人再宣传教育,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做出了深刻检讨。
30 X3LD202609160001 娄星区黄泥塘街道1.涟钢新建厂房项目环保审批手续不合法;2.新建厂房选址与居民区防护距离不合理;3.施工期间环保措施缺失;4.生产期间大气、水、噪声、土壤、地下水污染问题突出;5.固废管理处置不规范;6.未依法公开环保相关信息。举报人希望对涟钢新建厂房及周边区域污染问题开展“四不两直”检查,并依法处理问题公开信息。 娄星区 水,大气,土壤,噪音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其中反映“娄星区黄泥塘街道1.涟钢新建厂房项目环保审批手续不合法;2.新建厂房选址与居民区防护距离不合理;4.生产期间大气、水、噪声、土壤、地下水污染问题突出;5.固废管理处置不规范;6.未依法公开环保相关信息。”问题不属实;反映“3.施工期间环保措施缺失”问题基本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施工期间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的相关情形由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核实后依法依规办理。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31 X3LD202609160002 新化县坐石乡忠孝堂村黎某某在违法取得他人农田后违规建房,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倾倒、堆填渣土,堵塞沟渠,破坏农田生态环境。举报人不认可坐石乡人民政府对该事项所出具的意见书,恳请督察组监督督办,交办属地职能部门开展全面核查并依法处置,公开处理结果。 新化县 生态,土壤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不属实。经调查,黎某某于2019年11月30日由新化县原国土所办理了城乡居民建设用地许可证,该地类不属于永久基本农田范畴,未存在侵占基本农田违规建房。经现场核查,未发现发现倾倒、堆填渣土现象。沟渠属今年新建,能正常排水,未发现沟渠堵塞。 不属实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无。

32 X3LD202609160004 娄星区沃尔玛购物广场(春园步行街店)夜间卸货噪音极大,严重影响南贸东街居民生活。举报人希望沃尔玛能将卸货区调整至公园方向,并改为白天卸货。 娄星区 噪音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属实。2026年9月17日下午15时左右,娄底市城管局城管支队环保大队、城东大队执法人员,联合乐坪街道办事处街心居委会工作人员一同前往涉事地点勘查现场,确认了货车卸货的具体位置、时间和作业规律:该卸货地点道路狭窄,超市一般每周卸货三次,卸货时间固定在夜间23时以后。结合已确认的货车卸货时间,娄底市城管局城管支队环保大队执法人员于9月17日夜间23时40分左右,联合沃尔玛超市行政管理人员在卸货地点全程查看了卸货作业过程。噪声来源主要分为三类:一是由于卸货地点道路狭窄,货车对准仓库收货仓口时,需要反复启动发动机调整方向,由此产生噪声;二是卸货过程中手动叉车转运货物产生的噪声极小,且该项操作在封闭仓库内进行,噪声可忽略不计;三是市政道路铺设了十多块下水道铁格板,社会车辆途经此处时,不可避免会产生刺耳的金属碰撞声。此类噪声属于交通噪声,不属于我局的法定职权,建议相关部门介入处理。 属实 处理情况:9月17日夜间,娄底市城管局执法人员在现场要求沃尔玛超市立即采取降噪措施:在收货仓口与车辆货箱连接处铺设缓冲地垫降低噪声,作业环节继续保持使用手动叉车作业;同时要求货车司机停靠后立即熄火,禁止鸣笛及怠速作业,要求其余作业人员规范操作,轻拿轻放,减少货物撞击、金属磕碰产生的噪声。

整改情况:9月18日,沃尔玛超市已落实降噪整改措施,在连接处铺设了降噪软垫。

33 X3LD202609160005 娄底市原第一化工厂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生产四氯苯环和二氯丙烯等有机剧毒农药,当时生产技术不成熟、法规不完善,企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不合格原材料直接倾倒等行为污染当地地下水,进而导致村民位于娄星区大埠桥街道石口村张家组前梓冲的鱼塘受到严重污染,水质变色,有农药味,鱼塘底泥受到污染无法恢复。请求对鱼塘开展生态修复或者将鱼塘改造成美丽屋场,适当减免鱼塘附近村民自来水费用,并对鱼塘长期未正常盈利予以补偿。 娄星区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不属实。

反映“娄底市原第一化工厂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生产四氯苯环和二氯丙烯等有机剧毒农药,当时生产技术不成熟、法规不完善,企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不合格原材料直接倾倒等行为污染当地地下水”不属实。经查,该企业于1995年关闭,原厂区建构建筑已全部拆除,原址已建设居民住宅,投诉的内容无从考证。

反映“导致位于娄星区大埠桥街道石口村张家组前梓冲的鱼塘受到严重污染,水质变色,有农药味,鱼塘底泥受到污染无法恢复”不属实。经现场核实,该鱼塘属于封闭静止水体(俗称“死水塘”),无外源活水补给,水体流动性差。塘内种植荷花,高温季节塘内藻类易大量繁殖。

不属实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无

34 X3LD202609160006 涟源市渡头塘镇印溪村文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加工涟钢钢渣,该企业将废渣、废泥堆积在附近的新石采石场(现已废弃)。 涟源市 土壤 经调查,该举报情况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1.2026年9月17日,涟源市邀请湖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名专家对娄底市娄星区新石采石场现场踏勘,钢渣堆放区整改方案正在制定。

2.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已对该公司相关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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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