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CR-2021-12003
娄人社发〔2021〕31 号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娄 底 市 财 政 局
关于印发《娄底市职业技能鉴定(评价)
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分局,娄底经开区财政金融局:
现将《娄底市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补贴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娄底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18日
娄底市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补贴实施办法
为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8〕25 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6 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补贴对象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补贴包括准入类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补贴、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评价)并取得证书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 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 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 简称五类人员)。
第二章 补贴标准
第二条 准入类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参加准入类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证书的五类人员,补贴标准按《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105号)公布的收费标准等额补贴。
第三条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补贴
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证书的五类人员,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缴费发票实际金额补贴,补贴标准不高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105号)公布的相应工种收费标准。
第四条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
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并取得证书的五类人员,按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缴费发票实际金额补贴,补贴标准不高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105号)公布的初级职业技能鉴定C类收费标准。
第五条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三章 补贴资金申请
第六条 五类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技能等级认定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由个人先行缴纳鉴定(评价)费用并取得证书后,向鉴定(评价)所在地的人社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提出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娄底市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补贴申请表(个人)》(附件1);
(二)五类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无需提供);
(三)职业技能鉴定(评价)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
(四)凭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申领的需提供复印件。
第四章 补贴资金审核和拨付
第七条 各级人社部门接到个人的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补贴申请后,按规定审核资料,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有效甄别。
第八条 各级人社部门须定期将补贴资金审核情况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或政府公共服务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天,同时公布当地人社部门的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实名举报。
第九条 公示无异议后,财政部门根据人社部门的申请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保卡或银行卡中。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条 各级人社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加强所辖范围内鉴定(评价)机构的鉴定(评价)考核过程、考核结果和证书发放的监督检查,不断规范鉴定(评价)考核程序,提高鉴定(评价)质量。
第十一条 各级人社、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优化业务流程,加强内部风险防控。各级人社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鉴定(评价)补贴资金发放台账,有效甄别享受补贴政策人员的真实性,定期抽查,防止出现造假行为。
第十二条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补贴的个人和单位,依法依规追究个人和单位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办法自 2021年10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国家、省政策有相关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
娄底市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补贴申请表》
附件
娄底市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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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别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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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类别 |
□贫困家庭子女□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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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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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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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名 |
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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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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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评价)工种名称 |
鉴定(评价)机构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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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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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证类型 |
□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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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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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补贴标准 |
元/人 |
申请鉴定 补贴金额 |
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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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确认 |
本人郑重承诺,对申请补贴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确认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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