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明确讲师职责,统筹讲师资源,规范师资管理,全面提升全市创业培训质量,充分发挥创业培训赋能增效作用,推动创业培训助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的政策依据
1.《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湘人社发〔2015〕26号)
2.《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创业培训补充管理办法》(湘人社发〔2018〕47号)
3.《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2号)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讲师选拔和培训。明确SIYB讲师、网络创业讲师、模拟实训讲师、乡村领雁讲师等创业培训讲师选拔方式及培训制度。
(二)讲师职责和权益。明确创业培训讲师应履行的五条基本职责及授课讲师应承担的具体职责。同时,明确实行课酬浮动制度,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以基准课酬为标准上下浮动30%。
(三)日常管理。建立师资日常管理档案及娄底市创业培训讲师动态管理师资库,组建娄底市创业培训导师服务团。实行师资统一派遣制,并规定,未经市就业中心审批,创业培训讲师不得擅自在市外从事培训教学活动。
(四)考核和奖惩。明确年度考核的具体内容及考核程序,结合年度考核情况确定师资等级,讲师等级结果作为师资选聘、调配以及确定具体课酬的参考依据。同时,明确年度考核结果优秀及不合格的具体情形。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