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消费者: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外卖食品安全管理,引导规范外卖食品封装,降低外卖食品配送过程中二次污染的风险,保护消费者饮食安全和合法权益,促进网络餐饮外卖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倡导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网络餐饮外卖食品安全封签(以下简称"食安封签")。现将有关事项倡议如下:
一、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规定加工制作餐食,盛装餐食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应当无毒、清洁。即日起,鼓励全市范围内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对每单外卖餐食进行有效封装,封装的方式为封签或者一次性封口包装件(封签或者一次性封口包装件应具备一次性使用、开启即损坏且无法恢复原状的性能)。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可自行印制或购置符合上述要求的"食安封签",建议将实体门店的"湘食安码"印制到"食安封签"上,便于食品安全信息追溯。
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落实《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积极主动使用"食安封签"。在网店首页醒目位置,可向消费者提供选择使用"食安封签"的选项,明示"食安封签"使用情况,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若消费者选择使用"食安封签",在配送人员未离场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拒收无"食安封签"或"食安封签"已被破坏的外卖餐食。
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外卖配送员应履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严守食品安全底线,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共同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