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高办案质效,推动全市行政复议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娄底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和条件
选聘对象为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部门公职律师、知名社会律师、专家学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一般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品质,公道正派,能客观公正廉洁履行工作任务;
(二)熟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相关专业管理制度、标准,在相关专业领域内有较深的造诣;
(三)经常居住地在市中心城区,有相应的时间从事案件咨询或者参与案件审理工作;
(四)具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身体健康。
受过党纪处分、行政处分、行业协会处分、行政拘留处罚、有刑事犯罪记录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选聘。
二、委员职责、权利和任期
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主要职责是为娄底市人民政府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委员(公职人员除外)出具咨询意见、参加案件讨论或相关会议可获取相应报酬,标准参照娄底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执行。委员任期为三年,可以续聘连任。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至9月30日。
(二)报名方式:实行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和定向邀请的方式。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通过娄底市政府门户网站或“娄底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下载《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成员推荐/自荐表》进行填写,充分说明个人自荐理由,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主要成就及专业特长等内容;定向邀请的,由市司法局根据情况,直接向本人发出邀请。
(三)报名材料:1、提交《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成员推荐/自荐表》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各一份,请如实准确填写;2、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明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各一份。
(四)报名地点:报名请到娄底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娄星区福星路900号407室)。
四、选聘程序
(一)确认报名人员。由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对于材料不全、弄虚作假、隐瞒不良记录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二)拟定初选名单。市司法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方面情况,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选聘,并结合工作需求,提出推荐人选名单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三)确定聘任人员。市人民政府审定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名单,颁发聘任书并向社会公告。
(联系地址: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联系人:刘丹,联系电话: 0738-8269900,邮箱:85626283@qq.com)
下载附件:
娄底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推荐(自荐)表
娄底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