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娄底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娄财资﹝2018﹞141号)和《关于2020年度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GDP统一核算改革、规上文化企业纳入联网直报等重点工作任务,经过发布公告、企业申报、县市区(市直部门)初审、市主管部门初核、联合专家评审组评审、市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拟对我市17个文化产业项目进行补助扶持,4家2020年首次纳入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的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进行奖励,1家疫情期间发展网络消费经济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发展的文化企业进行奖励,9家成长型中小微文化企业进行资金补贴(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对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各有关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8-25日。
联系电话:0738-8313814(中共娄底市委宣传部纪检组);
0738-8235256(中共娄底市委宣传部文改发办);
0738-8222468(娄底市财政局教科文科);
附件2
2020年首次纳入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的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奖励表
附件3
文化企业疫情期间发展网络消费经济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发展资金补贴表
附件4
成长型中小微文化企业资金补贴表
娄底市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