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2019年11月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2019/12/15 3.5k 阅读 194 点赞

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娄底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万宝新区综合管理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的要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采取系统监测和人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37家政府网站、市直部门41家政务新媒体按100%比例进行了监测检查,对县市区辖区内的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抽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政府网站运行情况。本次对纳入国省监管的37家政府网站(包括6家门户网站,30家市直部门网站,1家专项网站)的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栏目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其中:娄星区人民政府、涟源市人民政府、冷水江市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市供销社等网站运行良好,各项监测指标优良;万宝新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无线电管理处等单位页面运行优良。

但也存在部分突出问题:一是部分网站和页面栏目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如双峰县人民政府、新化县人民政府等网站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中超过10个栏目应更新而未更新,信用娄底、市林业局网站和市政府金融办页面存在多个栏目应更新未更新。二是部分网站布局展示不规范,信用娄底网站底部功能区缺失党政机关标识、政府网站标识码和联系电话等必需信息。

(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本次对市直部门的41家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部检查,对县市区辖区的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抽查。检查发现,娄底万宝新区、娄底司法行政、娄底市科技局、娄底住建、娄底脱贫攻坚、娄底公安、娄底生态环境、娄底应急管理、娄底市场监管、文体娄底、健康微娄底、娄底发改、娄底人社、娄底教育、娄底统计、娄底水利、娄底商务粮食、娄底信访、娄底市医疗保障局、娄底公路、娄底风景园林、娄底交警支队和娄底禁毒和娄底网警巡查执法等微信公众号运行优良。也存在部分政务新媒体未及时更新内容的问题,如娄底财政、涟源医保、涟源民政、掌上涟滨、冷江环保、中连整建、双峰信访、双峰医保、富美甘棠、洪山印象、醉美锁石、新化就业、新化旅游和新化经科信等微信公众号2周内未更新任何内容。

(三)网络问政来信留言办理情况。2019年11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交办市政府门户网站“书记市长信箱”来信和红网市长留言147件到33家单位办理,办结129件,办结率87.8%。其中红网市长留言36条,办结20条,办结率55.6%。娄星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冷水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娄底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万宝新区管委会综合管理部、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信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城发集团、市公交总公司、市消防应急救援支队和市环卫处等29家单位办结率达到100%;涟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结率为87.5%,新化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结率为43.8%,双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结率为41.7%,市交警支队办结率为88.9%。

(四)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情况。2019年11月,市政府门户网站收到信息307条,其中新化县、娄星区、涟源市、娄底经开区、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粮食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内容保障情况优良;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信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应急管理局和市供销社等单位没有报送任何信息。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管网办网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采取措施,加大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监管巡查力度,对多次被通报而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关停,全面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质量和水平。

(二)贯彻落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要求。《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于11月29日公开发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入研究,按照文件要求,对政府网站进行对标规范。

                                                       娄底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12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