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娄底市市本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娄财建〔2018〕195号)和《娄底市市本级专项资金管理的十条规定》以及《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2019年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的专题请示,现将市生态环境局拟定、市财政局认定的2019年市本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987万元分配方案在市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具体明细见附件,在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网站同步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11月29日-12月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市政府批准行文。
受理单位: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
联系电话:0738-8216957
电子邮箱:ldsczjjjk@163.com
娄底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