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CR—2015—00012
娄政发〔2015〕8号
娄底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娄底市外商投资准入管理目录
(2015年本)》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政府外商投资管理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职能,经研究,现发布《娄底市外商投资准入管理目录(2015年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目录适用范围为全市(含各产业园区)。
二、本目录包含禁止类和限制类产业投资项目,目录外项目鼓励外商投资。
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服务力度,切实提高效能,依法加强对投资活动的监管。
四、《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其后续协议、我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自由贸易区协议、投资协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娄底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30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娄底军分区司令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
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中央、省属驻娄各单位。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