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起草了《娄底市“十四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规划》的必要性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和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时期,是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历史性转变的重要时期。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科学谋划未来五年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科学编制和实施娄底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对于持续改善娄底生态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规划》的编制过程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规划》编制工作于2020年上半年启动,通过招投标采购,2020年9月份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规划编制。于2021年3月形成规划初稿,并征求各县市区及市直各有关单位的意见,2021年5月19日邀请了三位专家对规划进行了专家评审,同时紧密结合《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根据修改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7月17日,规划编制单位又根据省级规划的相关数据指标,对我们的规划进行了补充完善。
三、《规划》编制的具体内容
本规划内容包括正文和重大项目表两大部分。正文分为五章:第一章是娄底市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及主要成效和“十四五”面临的主要形势与问题。第二章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我市“十四五”期间,我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第三章是主要任务。主要任务共分为八个,分别是:践行“三高四新”战略,推动全市绿色转型;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生态安全;协同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守护蓝天白云新常态;加强土壤风险管控,保障土壤环境质量安全;提升农村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筑牢安全底线;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创新环保制度保障。第四章是重点工程项目库。重点实施“应对气候变化、水生态环境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重点区域大气环境治理、土壤管控与修复、农业农村污染防类、生态保护及监管、风险管控”等8大类工程,共计115个重点项目,预计投资约93.53亿元。第五章是保障措施。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评估考核;深化科技引领,加大自主创新;拓展筹资渠道,增加环保投入;加强公众参与,注重信息公开等四项保障措施,确保规划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