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0日,娄底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娄底市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服务“三高四新”战略的实施方案》(娄政发〔2021〕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文件精神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1年2月18日,教育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服务“三高四新”战略的意见》(湘政发〔2021〕5 号,以下简称《意见》),启动了我省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以下简称“职教高地”)。职教高地建设,是落实国家“职教20条”的“湖南行动”,也是湖南省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探索确立新时代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制度和模式的重大责任使命。8月份,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制定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高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通〔2021〕211号),要求各市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一市一策”实施方案,并报教育部和省人民政府备案。
在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省关于高质量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相关文件精神,参照学习兄弟市州的《实施方案》,根据我市实际,于9月份启动《娄底市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服务“三高四新”战略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编制。为确保文件的科学性、针对性,我局先后面向全市有关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县市区教育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并根据反馈意见几易其稿,于10月底完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11月上旬,我局将《实施方案(代拟稿征求意见稿)》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工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国资委、市自然规划局等12家单位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11月25日,经市教育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报送市人民政府。
二、出台依据
(一)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三)《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
(四)《教育部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服务“三高四新”战略的意见》(湘政发〔2021〕5 号);
(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20〕2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3个部分,共15条。
(一)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围绕“三高四新”战略部署,紧密对接娄底市“双引擎”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产教融合城市,统筹整合职业教育资源,走特色发展道路。
(二)重点任务。通过全面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领导、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发展、统筹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发展、实施中职学校办学达标工程、实施楚怡职教品牌建设工程、实施中职教学质量提升行动、建设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完善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体系、全力推进产教融合城市建设、增强服务“三高四新”战略能力等10项重点任务的全面落实,将我市建成湘中地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高地。
(三)保障措施。通过加强职业教育统筹管理、完善职业教育经费保障、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等3条措施强化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保障,推动我市职业现代化和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