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在《娄底中心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试点项目工作方案》(娄建发[2019]61号)的基础上,制定了该补充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可行性评估先行
由具有资质的技术评估单位对拟安装电梯单元进行可行性评估,形成评估结论,代替原方案中组织多部门及单位现场查勘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专业程度,更可以避免老百姓在该项工作中走弯路的情况发生。
二、业主意向按《民法典》相关规定执行
避免了该工作在征求意见环节中由于少数人不支持而造成工作无法进行。同时对工作中存在不同意见时有了明确做法。最大程度降低了该项工作执行中的难度。
三、简化公示环节
在娄建发[2019]61号《娄底中心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试点项目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由工作中四次公示简化为二次公示,极大提高了工作时效,同时又在征求意见和施工开工前两个环节进行了严格把关。
四、平层入户的问题
增设电梯工作中有条件的均应支持平层入户的方案,但不能利用该种方案无限制增加原房屋建筑的面积。
五、管线移改、公积金提取和奖补资金拨付
工作中涉及水、电、气、弱电、线路移改的,相关部门均已出台专项政策,已在工作中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