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市住建局(人防办)组织召开《娄底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宣贯会,市住建局(人防办)党组副书记、市住保中心主任彭希勇出席,市住建局(人防办)相关部门科室、市住保中心有关负责人,各县市住建局或住保中心分管负责人,市房地产业协会负责人,以及中心城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信用信息管理人员等共150多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办法》所称信用信息是指开发企业基本信息及在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商品房销售等经营活动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能够用以分析、判断其信用状况的信息。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即日起将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信用等级评定。

会上详细解读了《娄底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由守信信息加分与失信信息减分构成,管理部门对企业的信用评级实行动态计分和考核制度,分为信用优秀(A级)、信用良好(B级)、信用一般(C级)和信用差(D级)四个等级。每年3月份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上年度信用状况进行公示。
会议要求各县市住建局、房地产开发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意识,构建诚实守信市场环境,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工作机制,不仅有效地约束房地产开发商的行为,更加有效地保障购房者的权益,全力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