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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13批)

2026/09/27 6.4k 阅读 307 点赞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3批2026年9月21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LD202609210001 娄星区水洞底镇新禾村村部有一家非法采石场,破坏林地,开采爆破时噪音较大,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娄星区 生态,大气,噪音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部分属实。娄星区食叶草项目(含年产8万吨有机肥建设项目)位于娄星区水洞底镇新禾村,占用地类为林地,2024年7月19日,办理了乡村规划许可证(乡字第4313022024XG0402471),2023年3月办理了使用林地手续(湘林地许准〔2023〕651号1.58公顷、湘林地许准〔2023〕652号0.98公顷),破坏林地举报不属实;未发现违规开采行为,非法开采举报不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1.娄星区自然资源局责令建设单位减少爆破频次和单次炸药使用量,尽可能减少对周边影响。2.责令建设单位施工期间开启雾炮机,加大地面洒水频次,尽可能减少扬尘的产生。

整改情况:娄星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对平基工程的现场监管,防止建设单位超深越界采矿。

无
2 D3LD202609210002 双峰县永丰街道文塔山公园门口的文塔山鸡鸭批发店经营时异味很重,影响居民生活。 双峰县 大气 经调查,该信访举报部分属实。

1.关于反映“双峰县永丰街道文塔山公园门口的文塔山鸡鸭批发店经营时异味很重”的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调查,该店日常活禽交易量较大,每日活禽周转、临时暂存过程中,若粪污、残羽、污水清理消杀不及时,易产生经营性异味,存在日常保洁消杀不彻底、异味管控不到位的问题。

2.关于反映“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该店与周边住户存在一定距离,相对影响较小。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工作人员现场要求该店及时清理店内粪污、残羽,按时消杀,保持店内外卫生整洁,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无
3 D3LD202609210003 娄星区大科街道中天和园小区内一个机房,设备运行时噪声和电磁辐射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曾向相关部门反映但未得到解决。 娄星区 噪音,辐射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部分属实。其中反映“娄星区大科街道中天和园小区内一个机房,设备运行时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曾向相关部门反映但未得到解决”问题基本属实;反映“机房设备运行时电磁辐射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1.责令企业合理安排空调的运行时间和空调的运行台数。2.加强运行管理,更换部门老化的高噪声设备与高噪声的空调,把5台空调外机挪到未扰民的地方,减少噪声源强。3.机房窗户安装隔音降噪的隔音屏或双层真空玻璃。4.加大对辖区内企业的监管力度,并督促企业按期搞好整改,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无
4 D3LD202609210004 1.双峰县金开街道桑园社区的居民生活废水、食品加工厂和洗砂场废水直排到城中河(从双峰县职业中专到犁头嘴迷水河段),水体呈红色、蓝色、白色,臭气熏天,污水横流。2.桑园社区隔壁永发专业冷作喷漆中心(熊师傅汽车美容)喷涂油漆作业时气味很大,影响居民生活。 双峰县 水,大气 经调查,该信访举报部分属实。

1.关于反映“金开街道桑园社区的居民生活废水直排到城中河”的问题部分属实。其中反映“生活废水直排不属实”,有污水排入属实。经现场核实,居民生活污水及企业污水经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开发区公租房小区地段时,雨污水未进行分流,混合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管网经过金开街道双源村,双源、双泉2个组时,两组村民因菜地需浇灌,便私自断开污水管网,将大部分污水引入菜地旁引水沟渠内用于菜地浇灌,致使污水未能全部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县城污水处理厂;沟渠内水面可见油污、垃圾等杂物漂浮。

2.关于反映“食品加工厂和洗砂场废水直排到城中河,水体呈红色、蓝色、白色,臭气熏天,污水横流。”的问题部分属实。其中有“直排”不属实;有“水体呈红色、蓝色、白色臭气熏天,污水横流”部分属实。经调查,食品加工厂全称为湖南省白马食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预制包装菜,该公司蒸汽杀菌水、制纯水机出水、厨房污水、食堂餐厅污水混合后排入雨水沟。车间生产污水经隔油池水渣分离后,投加聚氯化铝沉淀,再经三个污水处理池处理,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企业已与娄底市婧宇有限公司签订协议,隔油池浮渣交由该单位处置;自企业2026年5月起,污水预处理站生化处理池内污水用吸污车转运至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置,已签订委托处置协议,剩余部分污水排入污水管网。

经调查,双峰县金开街道和高新区无洗砂企业,仅县城市管理局有个建筑垃圾消纳场存在洗砂工序,但该消纳场已于2025年12月停产至今,现场核查时,该消纳场内的两个沉淀池水质清澈,无洗砂生产痕迹,现场未发现存在生产废水外排情况。

3.关于反映“桑园社区隔壁永发专业冷作喷漆中心(熊师傅汽车美容)喷涂油漆作业时气味很大,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该喷漆中心正在营业,喷漆房未使用,封闭式喷漆房废气通过UV光氧-过滤棉-活性炭处理后通过管道高空排放,过滤棉和活性炭长期未及时更换,在门店内可闻到油漆气味。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1.责令湖南省白马食品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将蒸汽杀菌冷却水、制纯水机出水全部接入企业配套沉淀池处理;厨房污水、餐厅废水须经沉淀池处理、接入企业污水预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2.双峰县高新区尽快完善污水管网设施,确保污水排入县污水处理厂。3.市生态环境局双峰分局要求该喷漆中心立即更换过滤棉和活性炭,并对光氧设施改为活性炭,增加活性炭的吸附效果,减少喷漆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4.责令县金开街道、永丰街道办事处迅速清理河道垃圾,消除污染隐患。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无
5 D3LD202609210005 娄星区蛇形山镇王桥村007县道重修导致路基比居民房屋高,居民生活污水无法排出,晚上车辆交通噪音大。 娄星区 噪音,水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部分属实。其中反映“娄星区蛇形山镇王桥村007县道重修导致路基比居民房屋高,居民生活污水无法排出”不属实。经查,投诉人反映的“路基比居民房屋高,污水无法排出”,实为投诉人因自家房屋建设较早,基础较为薄弱,担心公路排水不及时影响房屋安全。经联合查看,投诉人房屋门前公路排水沟及涵洞完好、畅通,不存在污水无法排出的情况。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9月23日,娄星区交通运输局组织蛇形山镇政府、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王桥村(核实后为万桥村)负责人,邀请投诉人进行了现场联合查看并进行了座谈,明确蛇形山镇政府和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加大对县道007公路(现更名为县道057)的巡查力度,如发现公路沿线排水沟出现堵塞、排水不通畅等情况,由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第一时间安排力量进行疏通、清理到位。

整改情况:已增加执法巡查频次、镇、村志愿服务力量等措施尽可能降低噪音扰民问题。

无
6 D3LD202609210006 冷水江市中连乡民主村一组冷水江市开源环保有限公司,2024年2月处理民主煤矿遗留废水治理项目未彻底,废水填满矿洞后造成附近村民土地塌陷,房屋受损。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未果。另外,9月7日水泥车露天喷浆,造成农作物损失。 冷水江市 水,大气,其他污染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不属实。(一)反映“2024年2月处理民主煤矿遗留废水治理项目未彻底,废水填满矿洞后造成附近村民土地塌陷,房屋受损。”不属实。1.关于“治理项目未彻底”的问题,不属实。经查,该项目严格按照批复的可行性报告、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及调整批复要求组织实施,全部工程内容均按设计完成,工程质量验收合格。2.关于“废水填满矿洞后造成附近村民土地塌陷,房屋受损”问题,不属实。经核实,该项目施工期间未引发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未造成土地塌陷和房屋受损,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无安全影响。(二)反映”9月7日水泥车露天喷浆,造成农作物损失。”不属实。经查,冷水江市开源环保有限公司为解决因降雨量偏多导致井内水位上升,洞口周边偶尔出现溢水现象,对溢水点进行整改处理。9月7日系整改施工期间,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作业,现场设置了炮雾机喷淋降尘,未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未造成农作物受损。(三)反映“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未果。”不属实。经查,举报人分别于2024年、2026年向相关部门反映该项目相关事项,各部门均已依法履行答复职责。 不属实 处理清理: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江分局将加大对该项目的日常巡查频次,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督促业主单位稳定运行治理设施,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整改情况:无。

无
7 D3LD202609210007 娄星区万宝镇槐柳村塘家组万鹏建材采石场生产时扬尘、噪声污染严重,爆破作业造成周边居民房屋受损,影响居民生产生活,多次跟相关部门反映无果。 娄星区 大气,噪音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不属实。

1.反映“娄星区万宝镇槐柳村塘家组万鹏建材采石场生产时扬尘、噪声污染严重“不属实。经查,娄底万鹏建材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024年全年无生产用电记录。企业自2025年7月起零星生产,仅2025年12月至2026年1月集中生产两个月,2026年7月已全面停产。该企业破碎生产线为全封闭设置,厂区环境整洁。依据2025年10月第三方检测报告,厂界粉尘、噪声指标均达标。

2.反映“爆破作业造成周边居民房屋受损,影响居民生产生活,多次跟相关部门反映无果”不属实。2026年5月,万宝镇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爆破振动监测,8个点位13组监测数据均符合规范标准,不会对周边民用建筑结构造成损坏。

不属实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无

无
8 D3LD202609210008 新化县上渡街道铁牛社区12组056号曹某某经营的新化县彬彬汽车美容店喷漆作业时,异味严重影响新化县上渡街道望城社区居民生活,有毒气体导致周边居民多人致癌,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举报人希望该店铺搬离人员聚居地。狮子山公园、新化县三中等地点附近有很多汽车喷漆店都存在这种异味污染。 新化县 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其中,反映狮子山公园、新化县三中附近部分汽车喷漆店存在异味污染问题部分属实;反映“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新化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求相关汽修店配套建设喷漆废气环保治理设施,完善环保管理台账,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增加活性炭处理装置,确保废气有效处理后排放。整改未完成前,不得擅自进行喷漆作业。

整改情况:汽修店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设喷漆废气环保治理设施,规范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按要求更换活性炭并完善环保台账。

无
9 D3LD202609210009 涟源市安平镇四古村樟树环保砖厂损坏举报人的基本农田,至今不能复耕。昊兴牛场借建设牛场的名义损坏100亩耕地采石,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 涟源市 生态,其他污染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问题部分属实。其中“安平镇四古村樟树环保砖厂损坏举报人的基本农田,至今不能复耕情况”问题属实;“昊兴牛场(昊盛农业)借建设牛场的名义损坏100亩耕地采石”的问题部分属实,其中借建设牛场的名义采石问题属实,损坏100亩耕地问题不属实。

1.反映“安平镇四古村樟树环保砖厂损坏举报人的基本农田,至今不能复耕”问题属实。经涟源市自然资源部门核实,樟树坪煤矸石砖厂于2012年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审批面积0.3659公顷,但在批准红线外另有晾晒场和堆场未经审批,生产时占用了部分耕地(基本农田)。2017年政策性关闭后,因股东内部矛盾较大,至今未履行复耕义务。通过卫星云遥日新图对比,樟树坪砖厂2018年7月至10月期间仅自行拆除生产窑,厂房和办公用房均未进行拆除和复垦,通过国土云对樟树坪砖厂地类分析,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显示为采矿用地,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显示为耕地。农业农村部门对涉事地块开展耕地地力现状进行了核查,认为该涉事地块部分为永久基本农田,原有耕作层已遭破坏,地表多为砂粒,当前地力条件不具备农作物耕种条件。

2.反映“昊兴牛场(昊盛农业)借建设牛场的名义损坏100亩耕地采石”的问题部分属实。

(1)该企业建设范围地类为林地和园地,而非耕地,所以损坏100亩耕地举报不属实。

(2)该养牛场在平整场地建设过程中,开采了一些石料,除自用外多余石料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在娄底市公共交易平台进行了挂牌交易。

(3)经查,但该企业存在超面积建设问题,涉嫌非法采石。

属实 处理情况:1.由属地乡镇督促原樟树环保砖厂立即开展复耕工作;2.对昊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采石继续开展调查。1.2024年6月26日,涟源市自然资源局已对昊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开采已立案,目前仍在办理;3.2024年9月9日已将昊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开采线索已移送涟源市公安局,目前仍在办理。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涟源市自然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未正确履行监管职责,2024年11月29日,市纪委监委对安平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刘某作出政务警告处分,对安平自然资源所负责人李某某作出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对矿业权管理股时任股长刘某某作出政务警告处分,对矿业权管理股工作人员龙某某作出党内警告处分,对矿业权管理股股长曾某作出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对市测绘队副大队长周某某作出党内警告处分。
10 D3LD202609210010 双峰县井字镇黄牛峰村同胜组彭某某挖宅基地时破坏林地耕地,造成水土流失。曾向相关部门反映,但未得到解决。 双峰县 生态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部分属实。

1.关于反映“双峰县井字镇黄牛峰村同胜组彭某某挖宅基地时破坏耕地”不属实。经调查,彭某桂在自家住房右侧的老旧晒谷坪以及部分林地的山体出现轻微滑坡坐落的情况,自行安排挖机对自家的老晒谷坪及部分林地的滑坡处进行掘土转土,现场检查时未建设房屋。经井字镇林业站现场实地察看,根据双峰县2022年林草湿一张图数据,该范围地类为乔木林地,森林类别为国家级公益林,林地保护等级为2级,未涉及耕地。

2.关于反映“破坏林地,造成水土流失”,情况属实。经调查,今年7月汛期因连降大雨,导致彭某桂自家住房右侧的老旧晒谷坪以及部分林地的山体出现轻微滑坡坐落的情况,户主彭某桂在没有通过村委会现场察看且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安排挖机对自家的老晒谷坪及部分林地的滑坡处进行掘土转土。由于今年上半年雨水天气特别多,被破坏的林地存在水土流失的现象。

3.关于反映“曾向相关部门反映,但未得到解决。”问题不属实。经调查,前期井字镇人民政府、双峰县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前去处理,双峰县林业局已于9月15日就对彭某桂破坏林地的行为进行立案,并要求彭某桂进行复绿补植补造。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双峰县林业局已责令彭某桂停止违法行为,且进行复绿补植补造,对其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处理(双林罚立字[2026]83号),同时与户主制订了公路旁边水圳修复加固方案。

整改情况:已进行了复绿补植补造。

无
11 D3LD202609210011 涟源市茅塘镇茅塘村龙山林场岳坪峰百步梯十字大界附近,刘某某私自搭建钢架棚等建筑设施破坏林地。 涟源市 生态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2026年9月22日,涟源市林业局会同涟源龙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刘某某私自搭建钢架棚等建筑设施的区域不是林地,是工业用地,其利用原龙山风电场建设用地恢复后的一处坪地,临时置放钢厢棚1个,并简易清整后作为临时避暑露营场所,在高峰避暑季节为游客提供临时性露营服务,刘某某并未破坏林地。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9月23日下午2点,龙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责令刘某某对该地段进行清理补植,并移走临时钢架棚。

整改情况:当事人该日立即对该地段进行清整并补植树苗,并于9月27日移走了钢架棚。

无
12 D3LD202609210012 娄星区大科街道建设路金和天下9栋老家菜馆油烟直排2楼门面。曾反映到相关部门,未进行处理。 娄星区 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部分属实。2026年9月22日,娄底市城管局执法人员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置,经现场勘察确认:该门店已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并于2026年8月2日完成了油烟净化设施专业清洗维护;但受房屋原有建筑结构限制,店铺排烟管道无法架设至楼顶,油烟管道排风口设置于二楼架空层,油烟气味逸散并对周边住户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9月22日,市城管局执法人员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置,经现场勘察确认,该店已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并于2026年8月2日完成了油烟净化设施专业清洗维护。 无
13 D3LD202609210013 举报人对“娄星区乐坪街道火车站旁边,中国人民银行门口的工地,扬尘严重。多次反映到相关部门,未得到处理。(举报编号:D3LD202609110015)”处理结果不满意,该项目存在检查期间停工、检查人员走后立即复工的问题,请求再次督办。 娄星区 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部分属实。反映“施工扬尘”情况属实,反映“多次反映到相关部门,未得到处理”不属实,“该项目存在检查期间停工、检查人员走后立即复工的问题”不属实。

1.反映“施工扬尘”问题属实。9月12日收到D3LD202609110015号交办件,9月12日上午,娄底市住建局将该举报件交娄底市质安监站核实办理。娄底市质安监站监督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调查核实举报事项的具体情况:举报涉及的具体施工位置为月塘街交春园路路口,人民银行娄底分行西侧。核实时现场正在开挖沟槽,进行石方破除,现场已设置封闭围挡,围挡沿线布设了喷淋设施,正常开启降尘,但仍有部分扬尘。9月22日收到D3LD202609210013交办件后,市住建局质安监站重新到现场核实,围挡周边喷淋正常开启、移动式雾炮机对挖机区域对点降尘,措施基本到位,现场要求施工单位对喷淋的喷嘴检查疏通,以加大喷水量。

2.关于反映“该项目存在检查期间停工、检查人员走后立即复工的问题”不属实。该项目报建手续齐全,属于合法建设项目,在正常施工时段内施工且有扬尘防治措施,市住建和市质安监站未下达停工指令。由于无法与举报人取得联系,无法得知其具体诉求,市住建局质安监站要求施工单位到临近的商铺和办公场所,对预计施工时长、采取的扬尘防治措施等所做好解释沟通,接受群众批评,就占道施工、施工噪音问题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1.9月12日市住建局质安监站对项目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项目立即整改,对项目施工、监理、代建单位进行了约谈,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6个100%”,杜绝施工扬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事件再次发生。2.要求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加密洒水降尘频次,将施工周边区域洒水降尘增加至每天3次;对现场裸露土方按要求及时覆盖;在作业区域上风口设置1台雾炮,截断外溢扬尘;加强扬尘观察,发现抑尘不到位时,立即停止施工,加强应对措施,确保扬尘受控。

整改情况:1.施工现场围挡周边喷淋正常开启、移动式雾炮机对挖机区域对点降尘,措施已基本到位。

2.市住建局质安监站要求施工单位到临近的商铺和办公场所,对预计施工时长、采取的扬尘防治措施等所做好解释沟通,接受群众批评,就占道施工、施工噪音问题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无
14 D3LD202609210014 涟源市斗笠山镇枫叶村涟源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占用当地公共灌溉水渠,破坏水利设施,导致村中80多亩土地无法正常灌溉。 涟源市 水 经调查,该举报情况不属实。2026年9月22日,由涟源市水利局牵头,会同涟源市农业农村局、斗笠山镇人民政府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涟源市斗笠山镇枫叶村涟源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占用当地公共灌溉水渠、破坏水利设施”问题,不属实。经查,2007年涟源海螺水泥(原国产实业)在筹建时,对丰瑞村原从孙水河取水、经愚公洞灌溉农业的水渠进行了征收,并将渠道用混凝土结构进行了重修和改道,重修和改道后水渠可以正常通水。该渠道征收改道行为系当时依法征收并进行改造建设,重修改道后渠道保持贯通,通水功能正常,不存在占用公共灌溉水渠、破坏水利设施导致不能通水的问题。

2.关于“导致80多亩农田无法正常灌溉的问题”问题,不属实。现场核查发现,目前该涵洞(愚公洞)已部分堵塞;电排变压器多年前被盗,电排不能正常运行,导致无提水输水能力。受愚公洞部分堵塞、电排变压器被盗停运等因素影响,渠道输水功能未能正常发挥作用。涟源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征收改道后的渠道本身可以正常通水,不是导致80余亩农田无法正常灌溉的原因。综上,举报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无

无
15 D3LD202609210015 娄星区万宝镇新辉村村委会附近湘辉养猪场无环保审批手续,异味较大。 娄星区 其他污染,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部分属实。经查,娄底市娄星区湘辉农业专业合作社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于2022年11月18日填报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26年5月25日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人员现场发现养猪场附近确实存在异味,一定程度影响居民生活。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娄星区万宝镇经济和生态办要求湘辉养猪场加快环保设施改造,喷洒防臭剂,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整改情况:喷洒防臭剂,减少异味。

无
16 D3LD202609210016 涟源市白马镇邹家村第五组石冲际某混凝土公司扬尘和噪音严重扰民,且破坏当地农田和水塘。 涟源市 大气,噪音,其他污染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26年9月22日,涟源市住建局会同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白马镇人民政府等单位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涟源市白马镇邹家村第五组石冲际某混凝土公司扬尘和噪音严重扰民”问题,属实。现场核查时企业未开展生产作业,正在实施洗车平台沉淀池的完善施工。调取企业8月用电记录,证实企业存在间歇性生产行为。现场有挖掘机施工作业产生机械噪声,无隔声遮挡设施;企业正常生产时,搅拌机等设备运行亦会产生生产噪声,扬尘、噪声扰民问题属实。

2.关于“破坏当地农田和水塘”问题,部分属实。2025年3月7日,涟源市乾鸿建材有限公司取得《涟源市人民政府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单》((2025)涟政国土字第9号),审批面积0.1150公顷,地类为建设用地。经现场测量及套合涟源市土地利用数据库比对,该项目地块二调地类为有林地;三调地类为农村道路、乔木林地、工业用地,项目未占用耕地(农田),“破坏农田”问题不属实。

距企业建材加工制造厂棚左侧约50米处有一口塘,属邹家村第三组集体所有。该水塘可蓄水容量约300立方米。经现场核查,企业在知晓被群众举报后,立即对该水塘实施清淤处置,现场目测塘底仍残留水泥浆与淤泥混合沉积物,证明企业存在向水塘倾倒水泥浆水破坏水塘的情形,“破坏水塘”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1.针对扬尘扰民问题。限期对原料堆场、配料及搅拌作业区落实抑尘管控要求,采取厂房封闭改造、设置厂界围挡或安装喷雾、喷淋系统等有效抑尘设施;水泥罐仓配套安装除尘设施。2.针对噪声扰民问题。责令企业合理安排作业时段,并在施工作业区域设置临时隔声围挡,降低噪声扰民影响。3.针对未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问题。已责令企业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经验收不得恢复生产。4.关于破坏水塘的问题。已由白马镇人民政府督促企业对水塘进行了进一步的清理,目前已不影响水塘安全蓄水和水产养殖。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无
17 D3LD202609210017 新化县温塘镇华新村利华制砂厂混凝土搅拌站无环评手续;华新村钢铁厂后方的混凝土搅拌站无任何审批手续。 新化县 其他污染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其中,反映“新化县温塘镇华新村利华制砂厂混凝土搅拌站无环评手续”问题属实;反映“华新村钢铁厂后方的混凝土搅拌站无任何审批手续”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要求利华制砂场于2026年9月30日前拆除擅自建设的搅拌生产线。

整改情况:利华制砂场按要求限期拆除擅自建设的搅拌生产线。

无
18 D3LD202609210018 冷水江市布溪街道老屋村周石冲石灰厂生产时震坏周边居民房屋,噪声扰民严重。 冷水江市 其他污染,噪音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不属实。1.反映“冷水江市布溪街道老屋村周石冲石灰厂生产时震坏周边居民房屋”不属实。经查,该企业开采作业符合规范要求,矿山矿界300米范围内无居民住宅和生产生活设施;冷水江市禾青镇人民政府通过走访核查,暂未发现能够证实房屋损坏系该矿山开采、爆破作业震动造成的。2.反映“噪声扰民严重”不属实。经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江分局调查核实,该企业2026年未组织生产,矿山生产区300米内无居民,老屋村离企业最近居民约500米,查阅企业自行监测报告,未发现噪音超标数据。 不属实 处理清理:冷水江市将持续强化该矿山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安全保护全流程监管,紧盯爆破振动、噪声管控等关键环节,坚决防范安全风险和环境隐患,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整改情况:无。

无
19 D3LD202609210019 举报人对“新化县洋溪镇光明村袁某某的小型养猪场产生的污水直排污染耕地。(举报编号:D3LD202609140004)”公示进展未产生粪水不认可,愿意将联系方式提供给现场核查人员。 新化县 水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处理情况:新化县洋溪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妥善化解村民矛盾纠纷。

整改情况:无。

无
20 X3LD202609210001 涟源市桥头河镇博盛生态园擅自将承包的耕地违规转为商业建设用地,破坏基本农田;违规施工造成区域内水土流失;非法侵占集体和村民土地;违规建设养殖场。请求博盛生态园限期拆除违规建筑,归还侵占土地,赔偿村民经济损失。 涟源市 生态,水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部分属实。

1.“涟源市桥头河镇博盛生态园擅自将承包的耕地违规转为商业建设用地,破坏基本农田”问题不属实。通过湖南省自然资源与地理空间一张图信息系统比对,信访人反映的区域无建筑物和构造物,不存在擅自将耕地违规转为商业建设用地行为。

2.“违规施工造成区域内水土流失”问题不属实。博盛生态园地界范围树木植被丰富、生长茂盛,未见明显的水土流失现象。

3.“非法侵占集体和村民土地”不属实。博盛生态园自2011年起在桥头河镇投资建设以来,共流转土地1505.01亩,山塘9口,其中流转村民土地461.24亩,集体土地1043.77亩。涉及新塘、候胜、竹则、东石、珠璜、大新、白菊、东石、甘冲9个行政村,均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支付了租金。

4.“违规建设养殖场。”属实。湖南省博盛生态园应景区需求,该公司在2016年8月动工建设养猪棚和孔雀舍,2016年12月建成,养猪棚面积约220平方米,孔雀舍面积约170平方米,无用地手续。但这2处的设施农用地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要求博盛生态园立即补办养猪棚和孔雀舍的用地手续。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无
21 X3LD202609210002 娄底市34家汽车维修单位未依法制定危废管理计划,未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将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铅酸蓄电池等危废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收集,也未采取任何防渗透、防流失防护措施。具体企业名单如下,娄星区:邱记汽修、肖师傅重卡汽修厂、(肖师傅重卡汽修厂)旁边骆驼蓄电池、美和宾馆左边隔壁(无招牌)、邓师傅汽修汽配、喻师傅汽修汽配、一佳汽修、日阪润滑油高压油管、珊珊润滑油经营部、万威非金属高价回收(万威贸易有限公司)、余祥百货旁边汽修厂(门牌号丹阳路319号)、山东鲁工装载机、禹记汽修汽配、金牌冷作。涟源市:宏伟汽车修理厂。冷水江市:小谢汽修厂、柳工装载机服务部、诚志汽修、锑都轿车维修中心、小罗汽修厂、汉彭电动三轮车、双丰汽修厂、鸿鸣汽车维修中心、三一挖掘机(四通机电隔壁)。新化县:嘉鑫汽修厂、小刘汽修、永程汽贸和山东临工中间、胖哥挖机修配、农夫山庄饭店隔壁汽修厂、春之升图文设备马路对面(诚信石业)隔壁汽修厂、王保长汽修厂。双峰县:双林汽修、光明加油站右侧第三栋民房。 市辖区 土壤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部分属实。经各县市(区)联合核查组现场核查:(一)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情况:除涟源市宏伟汽修厂已备案、冷水江市诚志汽修等3家已填报外,其余的汽车维修企业均未制定或未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情况:除连源宏伟汽修厂已建立台账外,其余的汽车维修企业均未建立完整规范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无产生量、贮存、转移、处置等记录,无法实现全流程追溯。(三)危险贮存情况:仅冷水江诚志汽修、连源宏伟汽修等少数几家建有规范贮存场所。其余的汽车维修企业均未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废机油桶、废矿物油等仅简易存放,未采取封闭储存措施,贮存区域未设置防渗透设施(娄星区肖师傅重卡汽修厂等少数有防渗透措施)。(四)危废分区管理情况:已核查的汽车维修企业普遍存在危废与一般固废分区标识不清、摆放杂乱问题,未严格落实分类分区规范贮存要求,现场精细化管理不足。(五)签订危废品回收合同情况:冷水江文武汽修等4家、娄星区一佳汽修等少数企业签订了有效回收合同;部分企业(如嘉鑫汽修)未签订;部分单位(如娄星区肖师傅重卡汽修厂)合同过期;其余大部分未签订危废物品回收合同。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联合生态环境等部门,现场责令相关企业立即或限期整改,并提出明确要求:1.限期整改:责令所有未制定管理计划、未建立台账的单位在1-3日内完成整改;未规范贮存、未分类摆放的单位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封闭储存、分区分类规范摆放,设置专用危废存放区及警示标识;未签订回收合同的单位限期(2天内)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协议。2.责令改正:对连源市宏伟汽修厂未办理机动车维修业务备案的问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连交(维修)责改(2026)1004号),责令其30日内备案。3.现场处置:对双峰县二家汽修厂,已整改分类收集;对关门或未营业单位(如娄星区山东鲁工装载机、双峰双林汽修)持续跟踪。4.处罚情况:现阶段主要以整改为主,对逾期未改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整改情况:1.开展行业全覆盖专项整治:以本次信访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严格要求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照《娄底市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执行,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市所有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展危度规范化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核查管理计划、台账、贮存设施、分类存放、资质处置等,建立“一企一档”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实现隐患清零、闭环管理。2.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将机动车维修行业危废管理纳入日常监管重点,加大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力度。对整改不到位、屡政屡犯、违法违规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杜绝危废污染隐患。

3.建立部门联动监管机制:联合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协同监管,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危废产生、贮存、转运、处置全链条管理,全面提升我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生态环境规范化管理水平。4.强化宣传与培训:组织维修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环保法律法规及危废管理培训,提高企业守法意识和规范化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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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