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及《湖南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城市污水管网改造重部署、轻督促”有关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城市污水管网改造重部署、轻督促,对任务完成情况只调度、不核实,发布的长沙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高达100.92%,前后两次向督察组报送的老旧污水管网改造数据存在明显出入,工作不严不实。“十三五”期间,全省老旧污水管网改造没有完成规划任务,其中株洲、湘潭2市分别仅完成9.8公里、5.9公里,任务完成率分别为7.3%、9.7%。
二、整改目标
补齐“十三五”老旧污水管网和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欠账;“十四五”期间,全市城镇新增污水收集管网133公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57公里,污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2025年设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
三、整改措施
(一)科学制定“十四五”规划。根据《湖南省“十三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对我市实施情况进行终期评估,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娄底市“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专项行动计划编制;推进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合流制管网改造。2025年12月31日前,全市城镇新增污水收集管网133公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57公里,完成全省“十四五”规划污水管网建设改造任务,设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严格数据报送和审核管理,建立排水管网数据抽查核验制度,对数据底数不清、弄虚作假的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二)开展管网排查摸底。组织全面排查排水管网功能状况、混接错接及用户接入情况,基本摸清排水管网底数,建立排水管网GIS系统,对排水管网实行数字化、账册化管理。2023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现有排水管网排查,完成GIS系统建设。
(三)补齐设施短板。实施县以上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改造五年攻坚行动,开展全市房屋市政排水管网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强化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逐步补齐排水管网短板。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科学制定“十四五”规划情况。已完成《娄底市“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城镇污水处理实施方案》编制。“十四五”期间我市污水管网新建、改造省定任务为150公里,截至2025年10月,完成污水管网新建、改造259.57公里,其中市本级完成三一街区配套路网工程项目、江龙路市政道路与排水工程、中铁路网完善PPP项目(华星路、新科街、早元街、桑树街、桃圃街大石山段)等污水管网新建改造80.2公里,涟源市完成二中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幸福水库)等污水管网新建改造64.41公里,冷水江市完成施塘片区、崇北溪黑臭水体整治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等污水管网新建改造43.15公里,双峰县完成城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城中河清淤及管网改造修复工程)、复兴东路排水改造工程等污水管网新建改造32.92公里,新化县完成雅园路—北塔桥、梅树路、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横马路建设项目等污水管网新建改造38.89公里。2024年我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70.74%,2025年为70.44%。
(二)开展管网排查摸底情况。1.娄底市本级于2023年5月启动娄底市排水管网信息系统项目(GIS)建设,2023年10月竣工验收;2025年3月启动娄底市中心城区市政地下管网普查体检项目,2025年7月完工。2.涟源市于2021年2月启动GIS建设,2021年12月竣工验收;2024年3月启动涟源市城区市政地下管网普查体检项目,2025年9月完工。3.冷水江市于2021年1月启动GIS建设,2022年1月竣工验收;2024年6月启动冷水江市城区市政地下管网普查体检项目,2025年6月完工。4.双峰县于2024年7月启动GIS建设,2025年9月竣工验收;2024年3月启动双峰县城区市政地下管网普查体检项目,2025年9月完工。5.新化县于2025年2月启动GIS建设,2025年7月竣工验收;2025年2月启动新化县城区市政地下管网普查体检项目,2025年7月完工。
(三)补齐设施短板情况。一是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2024年市住建局等3部门联合印发《娄底市污水处理按效付费管理办法(试行)》(娄建发﹝2024﹞30号),2025年市住建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娄底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娄建发﹝2025﹞7号),污染物总量显著削减,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同时降低了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与成本。二是加强排水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2024年市住建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排水管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和《全市城市排水管网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从源头保障管网工程质量,大幅降低了后期运维成本,确保了污水收集、输送功能长期稳定发挥。
五、验收销号情况
经省验收小组核查,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具备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13日(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签署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至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38-8313453
联系地址:娄底市建设街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