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
政策通知公告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娄底中心城区城镇燃气种类和气质成分的公告

2024/05/29 1.8w 阅读 78 点赞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现将娄底中心城区城镇燃气种类和气质成分公告如下:

一、燃气种类

我市中心城区使用的燃气种类主要为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共有燃气企业4家,其中:管道天然气1家,为娄底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3家,分别为娄底市城西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湖南省娄底管道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娄底市湘中液化石油气销售中心。

二、气质成分

1.天然气:符合国家标准《天然气》(GB17820-2018)中燃气类别中二类规定,其中高位发热量≥31.4 (MJ/m³),总硫含量≤100(mg/m³),硫化氢含量≤20 mg/m³,二氧化碳摩尔分数≤4.0%。

2.液化石油气:符合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GB11174-2011),其中C3和C4烃类组分不小于95%,C5及C5以上烃类组分≤3.0%(v/v),总硫含量≤343(mg/m³)。

附件:1.天然气气质分析报告单

2.液化石油气气质分析报告单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