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委教小组发〔2025〕4号
中共娄底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2025年市级层面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现将《2025 年市级层面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见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批报备,建立白名单。各县市区要迅速参照省、市做法,认真对照《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准入标准》(见附件2),厘清各类社会事务与教育系统职责的边界,进一步优化精简本级白名单并向社会公布。要严格落实年初计划、审批报备和清单管理制度,未列入白名单的事项一律不得开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确需开展的临时性工作任务,须严格履行审批报备程序,且不得突破当年计划总量。
二、强化统筹协调,提升融合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管理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合理安排各类进校园事项,倡导进校园事项与学科教学、班团队会、专题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学校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有机融合,同时规范实施方式,防止一段时间内事项过于集中给教师造成不合理负担。不得对参与率、完成率、活跃度等指标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和评价考核,不得将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情况与中小学校、教师的评优评先及各类考核相挂钩。
三、加强跟踪监管,确保实效性。各县市区要将落实白名单情况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严肃整治层层加码、隐形变异等突出问题,坚决杜绝滥用 APP以及拍照打卡、填表做题等各类重留痕轻实效增加教师负担的形式主义。要结合省级层面相关工作要求和娄整专〔2025〕4号通知精神,对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的申报、开展等环节在无扰督查系统(外网)上进行全流程管理,推动相关功能模块在本地应用。要不断完善监测、举报、核查、问责、通报等机制,进一步减轻教师负担,规范与教学无关的社会事务进校园长效机制。市教育局将会同市委督查室等部门加强对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的监管,并通过教师负担码上报平台、监督举报电话(见附件3)等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地生效,为广大中小学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创造良好环境。
附件:1.2025年市级层面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
2.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准入标准
3.娄底市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减负工作投诉举报电话
中共娄底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 4月16日
附件 1
2025年市级层面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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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
工作内容 |
实施方式 |
统筹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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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专题教育 |
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 |
专项进校园 |
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指导,县市区教育部门统筹整合后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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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苗·绿书签行动”系列宣传活动进校园 |
融入学校教育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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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专题教育 |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
提供资源进校园 |
市委政法委、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指导,县市区教育部门统筹整合后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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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安全宣传教育 |
提供资源进校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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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
提供资源进校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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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防(防性侵、防欺凌、防触电、防溺水、防拐卖)宣传教育 |
提供资源进校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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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 专题教育 |
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
专项进校园 |
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团市委、市妇联指导,县市区教育部门统筹整合后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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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常见病及营养健康监测干预 |
专项进校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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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55 健康守护行动” |
专项进校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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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知识及中医药文化弘扬与科普宣传 |
提供资源进校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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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教协同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活动 |
专项进校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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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微行动 舞蹈公益百校行”“关爱雏鹰 呵护健康”儿童保健科普讲座 |
专项进校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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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
工作内容 |
实施方式 |
统筹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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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 专题教育 |
流动科普设施进校园行动 |
专项进校园 |
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指导,县市区教育部门统筹整合后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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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院士进校园、万名科技工作者上讲台”行动 |
专项进校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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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科普四进(进校园)活动 |
专项进校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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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儿童 宣传教育 |
“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活动 |
专项进校园 |
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教育局指导,县市区教育部门统筹整合后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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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领巾爱学习”主题活动 |
提供资源进校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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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声里的中国·湖南”主题活动 |
融入学校教育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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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 专题教育 |
国家安全宣传教育 |
提供资源进校园 |
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反邪教协会、团市委、市教育局指导,县市区教育部门统筹整合后实施 |
附件 2
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准入标准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纳入白名单管理,可以适当方式进入校园:
1.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社会事项;
2.省有关部门联合教育厅部署安排的社会事项;
3.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的安全维稳、扫黑除恶、防灾减灾、防性侵、文明卫生、食品安全的重要专项工作,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且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社会事项;
4.特殊时期、紧急情况下,根据实际确需开展且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核报备的社会事项;
5.不属于学科教学内容,但与学校发展、教育教学质量、师生素养有直接关系,确需中小学校参与,且不适合纳入日常教育教学的社会事项。
二、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组织方式
1.专项进校园。经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牵头单位制定活动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和教育资源,有序进入中小学校开展活动。
2.提供资源进校园。牵头单位提供教育视频、宣传材料、宣讲人员等资源,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中小学校自主开展。
3.融入学校教育教学。牵头单位提出教育教学建议,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中小学校结合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实施,或在班团队会、专题教育、校园文化建设、课后服务等活动中融入开展。
附件3
娄底市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减负工作
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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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教育行政部门 |
投诉举报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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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娄底市教育局 |
0738-8262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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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娄星区教育局 |
0738-8515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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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冷水江市教育局 |
0738-5212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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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涟源市教育局 |
0738-4424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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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双峰县教育局 |
0738-6821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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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新化县教育局 |
0738-3545739 |